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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部创业:2022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3-05-18 04:09:4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043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西部创业:2022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1—证券代码:000557证券简称:西部创业公告编号:2023-22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14:00。

    3.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5:00。

    4.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5.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403会议室(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8. 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9.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旭东。

    10.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1.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1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840,433,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6281%。

    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8,016,1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4623%。

    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417,0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7%。

    15.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1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4,586,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69,0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417,0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7%。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3—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2022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通过了以下8项提案:提案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4—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6—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关于监事薪酬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40,423,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76,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7—99.993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现代物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富国基金国寿股份多空对冲型组合(分红险)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席股数(股)250,673,543250,673,543194,500,04571,084,52471,084,5241,478,651548,900184,800124,80048,6001.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2.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3.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4.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5.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6.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7.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8.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二)见证律师姓名:金晶律师、李斐然律师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8—(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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