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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赛力斯:关于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日期:2023-05-18 04:52:4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814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1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赛力斯:关于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1127证券简称:赛力斯公告编号:2023-05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支付的现金业绩补偿款22,246.04万元,现公告如下: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一)原业绩承诺2019年9月、2019年10月,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汽车集团”)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风汽车集团所持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小康”、“标的公司”)50%股权。

    3. 同时,公司与小康控股分别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4. 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于承诺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5亿元及5亿元。

    5. 在承诺年度中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东风小康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不包含80%)的,则当年触发补偿义务人的补偿义务,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80%-当年实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公告》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6. (二)业绩承诺调整情况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议案》,基于中国证监会相关指导意见,公司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调整,并与小康控股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如下:1、小康控股将其在原协议项下就东风小康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所作承诺的承诺期限向后分别顺延一年,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四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不变,仍依次为2亿元、4亿元、5亿元和5亿元。

    7. 本次变更后,小康控股承诺:东风小康2021年-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5亿元和5亿元。

    8. 2、除前述内容外,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

    9.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公告》。

    10. 二、收到2022年度业绩承诺利润补偿款情况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2-00073号),东风小康2022年度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净利润实现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小康控股2022年度应补偿公司的业绩差额为22,246.04万元。

    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如约收到小康控股就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支付的2022年度现金补偿款项22,246.04万元。

    12. 特此公告。

    13.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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