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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

    日期:2023-05-18 07:07:3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862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5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

    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二零二三年五月6-24-1-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于2023年1月11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365号),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人”“新乡化纤”或“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审计机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及时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和核查,现将有关回复报告如下,请予以审核。

    2. 根据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具体说明如下: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3.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如下:反馈问题黑体反馈意见回复宋体更新内容楷体二、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4. 6-24-1-3目录问题一......................................................................................................................4问题二....................................................................................................................38问题三....................................................................................................................41问题四....................................................................................................................47问题五....................................................................................................................50问题六....................................................................................................................59问题七...................................................................................................................105问题八...................................................................................................................117问题九...................................................................................................................138问题十...................................................................................................................1426-24-1-4问题一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6. (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7. (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8. (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9.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10. 发行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11. (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12. (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13. (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

    14. 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要求。

    15. (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6.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请6-24-1-5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专项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方式、依据,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本次募投项目及对应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对应产品1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以下简称“氨纶项目”或“氨纶三期工程”)氨纶2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以下简称“长丝项目”)生物质纤维素长丝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经核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涉及氨纶、长丝相关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情况如下:产品产业情况类别氨纶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第二类限制类“十三、纺织”11、湿法氨纶生产工艺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三、纺织”12、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长丝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第二类限制类“十三、纺织”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9、R531型酸性粘胶纺丝机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三、纺织”10、4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本次氨纶项目拟采用120头纺丝甬道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成套技术,生产过程不涉及间歇式装置、湿法工艺、DMF溶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6-24-1-6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本次长丝项目拟采用的长丝连续纺丝机,生产过程不涉及半连续纺、半自动卷绕设备、粘胶板框式过滤机、R531型酸性粘胶纺丝机以及短纤维生产线,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氨纶、长丝行业的发展,具体如下:序号发布时间产业政策发布部门相关内容政策匹配性12015年《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将“纤维材料行业:化纤高效、差别化、多功能加工关键技术,大容量节能低耗柔性加工技术,高性能纤维低成本制备技术、高性能纤维应用技术,生物基化学纤维、纳米纤维、循环再生纤维工艺技术和装备,化纤数字化、智能化加工技术。

    ”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端医疗卫生、过滤、土工建筑、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结构增强用纺织材料制备与应用关键技术,产业用纺织品专用原材料、产业用纺织品结构设计、精细化成型、多工艺功能性复合、功能化后整理等关键技术”视为纺织工业重点发展方向。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差别化超细旦氨纶纤维和高性能生物质纤维素纤维符合政策发展导向。

    22016年《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提升原液染色、抗起球、抗静电、阻燃、抗熔滴等差别化、功能化纤维产品水平。

    本次氨纶项目生产产品属于差别化、功能性纤维。

    32016年《纺织工业“十三五”科技进步纲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对行业的理论研究、节能减排、工艺技术水平和研发投入提出了较高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在节能减排、工艺技术方面创新较多,符合纲要的政策导向。

    42016年《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化学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属于高性能纤维和生物基化学纤维。

    6-24-1-75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重点发展方向:化纤高效、差别化、多功能加工关键技术,大容量节能低耗柔性加工技术,高性能纤维低成本制备技术、高性能纤维应用技术。

    本次氨纶项目属于差别化产品,使用柔性加工等技术。

    6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将“3.5.1.5有机纤维制造”之“2826*氨纶纤维制造”与“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高性能氨纶、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列为重点产品和服务。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该分类中的重点产品。

    7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等属于鼓励类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差别化、柔性化制备技术。

    8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轻工纺织领域的优质产品,符合政策导向。

    92021年《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升智能原料配送、丝饼管理、生产数据分析、立体仓库技术等技术,开发适用于化纤行业的智能制造支撑软件。

    在涤纶、锦纶、氨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碳纤维等领域建设若干智能车间示范。

    本次募投项目在原料配送、丝饼数量、立体仓库等方面采用了最新的行业技术。

    6-24-1-8102022年《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

    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鼓励龙头企业在广西、贵州、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建设化纤纺织全产业链一体化基地,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形成高效协同供应链体系。

    本次募投项目在数字化、绿色生产、数控化等方面不断提升,生产的长丝纤维属于可降解纤维,且长丝项目建设于新疆图木舒克,符合该意见的政策导向。

    本次氨纶项目,通过建成国内颇具规模的差别化氨纶纤维生产基地,将“白鹭”牌氨纶打造成国内氨纶行业高质量产品品牌之一,同时扩大差别化氨纶纤维产品占比。

    本次氨纶项目拟使用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工艺参数稳定、产品质量高、物耗及能耗低,生产尽可能柔性化,可以生产细旦、超细旦以及其他具有耐温、耐氯、易染等特殊性能的差别化氨纶纤维,打造行业智能化车间,符合上述产业政策的鼓励方向。

    本次长丝项目,旨在通过于新疆建成西北地区颇具规模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在原材料供应、能源及配套、交通物流、客户挖掘、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产业优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龙头企业在广西、贵州、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建设化纤纺织全产业链一体化基地,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形成高效协同供应链体系”的政策导向高度吻合。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6-24-1-91、氨纶项目(1)氨纶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发行人本次氨纶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母公司。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八条:“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节能审查应依据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方法是否科学,结论是否准确;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项目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等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

    ”因此,建设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效满足本地区的“双控”管理要求,是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前提条件。

    根据发行人已经提交并完成备案的《节能报告》,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对所在地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项目对所在地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等价值57,778.65tce当量值40,593.41tce本期占河南省能源消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为0.27%,m≤1,本期对河南省完成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本期对河南省能耗强度的影响比例为0.01%,n≤0.1,说明本期对河南省“十四五”期间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和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河南省新乡市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不存在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能源、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氨纶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24-1-10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六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审查”。

    根据《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职责权限,按照项目能源消费量和项目管理权限确定。

    (一)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三)其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市级发展改革委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对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四)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类参照上述第一、二款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五)转报上一级节能审查机关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不再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内的项目”。

    本项目已通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备案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审查机关6-24-1-11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豫发改审批[2022]570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上,本次氨纶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2、长丝项目(1)长丝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发行人本次长丝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区,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效满足本地区的“双控”管理要求,是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前提条件。

    根据发行人已经提交并完成备案的《节能报告》及批复文件,虽然本项目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一定影响,但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优于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中Ⅰ级基准值单位产品能耗技术指标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能效水平较优。

    公司将在建设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本项目能源消耗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对所在地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项目对所在地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影响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等价值55,022.58tce当量值34,138.43tce本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能源消费量控制数比例为0.49%,即m=0.49,m≤1,预计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n=0.15,0.1<n≤0.3;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一定影响。

    根据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证明文件确认,“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现有和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效水平满足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地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不存在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能源、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6-24-1-12规范性文件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长丝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六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后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类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六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由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项目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每年的12月10日前汇总抄送自治区工信厅”。

    本项目已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备案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节能审查意见审查机关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兵发改环资发[2022]137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上,本次长丝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根据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发行人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不适用《关6-24-1-13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本次募投项目需履行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及履行情况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的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本次募投项目之氨纶项目、长丝项目均不属于前述规定需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仅需履行备案程序。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需要核准或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和环评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履行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项目项目地址备案机关备案文件6-24-1-14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10772-28-03-069230)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新疆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师市发改(投资)发[2020]59号)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主管部门备案程序。

    2、发行人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其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之规定,本次氨纶项目和长丝项目均属于“二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之“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发行人已按规定聘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就本次募投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6-24-1-15的公告》(〔2017〕第2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试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具有审批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权限。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9年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具有审批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权限。

    (3)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审批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书已取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项目地址批准机关环评批复文件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河南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书审[2020]20号)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新疆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21]36号)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发行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指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6-24-1-16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以上重点区域范围包括公司本次氨纶项目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不包括本次长丝项目所在地新疆图木舒克市。

    根据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报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地点、能源消耗种类如下表所示: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地点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主要能源种类1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新乡化纤河南新乡市是水、电、蒸汽2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新疆天鹭新疆图木舒克市否电、天然气、蒸汽、柴油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费,不属于耗煤项目,不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之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1、氨纶项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根据《新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调整新乡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新环委〔2016〕131号),禁燃区范围为:市区北环以南,西环以东,南环以北,胜利路以东,午阳路以北,东外环(107国道)以西的区域,共计面积6-24-1-17为98.27km2;凤泉区暄和路以北,锦绣路以西,区府路以北,新中大道以西,京广铁路以南,建材路以西,南水北调渠以南,龙潭路以东区域范围。

    本次氨纶项目位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未处于新乡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此外,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高污染燃料指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等。

    根据本次氨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本次氨纶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蒸汽,不存在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的情形。

    2、长丝项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现有、拟建项目未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即本次长丝项目未处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

    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高污染燃料指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等。

    根据本次长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天然气、蒸汽、柴油,不存在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的情形。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未处于各地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6-24-1-18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1、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年)》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根据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书审[2020]20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21]36号),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2、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预计后续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规定:“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6-24-1-19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根据以上规定,发行人已经就本次募投项目之氨纶项目、长丝项目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相应级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获得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的情况下,预计后续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目前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按规定现阶段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发行人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会违规排放污染物。

    3、本次募投项目不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氨纶项目、长丝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上述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检索发行人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网站,结合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不存在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

    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6-24-1-20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要求经查阅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涉及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与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对比,本次长丝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核对《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涉及氨纶产品的目录为“290-GHW-氨纶(采用DMAC溶剂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的工艺除外)-氨纶纤维制造”。

    在本次氨纶项目中,发行人拟采用120头纺丝甬道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成套技术,属于采用DMAC溶剂连续聚合干法纺丝的工艺,所生产产品不属于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根据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涉及的环境污染及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能够与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具体情况如下:1、氨纶项目(1)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涉及的产污环节及处理措施情况如下:时段污染因素污染工序污染物处理措施施废水施工废水SS排入沉淀地,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6-24-1-21工期职工生活COD、SS、NH3-N、TP、TN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废气建筑施工粉尘建设施工墙、洒水保湿、篷布遮盖等,满足“8个100%”噪声建筑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设置声屏障等固废建设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营运期废气添加剂投料粉尘颗粒物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纺丝工艺废气DMAC/三级喷淋系统(双氧水喷淋+稀硫酸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清洗废气DMAC在清洗罐上方设抽风装置纺丝车间、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DMAC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7m高排放纺丝组件清洗、卷绕车间和纺丝车间散失DMAC无组织排放DMAC精制(真空泵尾气)DMAC直接引入170t/h燃煤锅炉炉膛燃烧,经80m高烟囱排放。

    DMAC精制废气燃烧尾气NOx依托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袋式除尘器+钠碱法湿式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废水DMAC溶剂精制系统DMAC、COD、氨氮、BO5、SS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入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纺丝组件清洗DMAC、COD、氨氮、BO5、SS纺丝工序、纺丝组件清洗工序废气三级喷淋装置DMAC、COD、氨氮、BO5、SS纺丝车间、卷绕车间废气水喷淋设施DMAC、COD、氨氮、BO5、SS脱盐水制备废水COD、SS与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汇合,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纺丝机、风机、泵类、超声波清洗机等噪声减振、隔音、距离衰减固废溶剂精制系统蒸馏残渣送具有相应资质危废中心处置6-24-1-22原料(丙二胺、油剂)包装废包装桶送具有相应资质危废中心处置卷绕工序废丝作为原料回用于再生氨纶生产线制氮系统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组件清洗微孔过滤器送往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以上产污环节的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①废水本项目废水处理环节依托公司新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能力为3.8万t/d。

    针对厂区各类废水特点,采取废水分质处理的方式,同类项目的废水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站共分为4个处理单元,各单元治理后再进行混合,最后经管网进入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厂。

    各单元处理能力及目前收水情况如下表:各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工艺及富余处理能力单元名称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已接收废水水量富余处理能力m3/d粘胶废水-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单元粘胶废水先进入酸化池内与部分酸性废水混合进行酸化,然后同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水等经“调节+中和+沉淀+氧化沟+二沉池”处理后排放6,000m3/d粘胶项目废水:22,783.9m3/d脱硫除尘废水:320m3/d合计:23,103.9m3/d1,896.1酸性废水处理一区“中和-沉淀-pH调节”19,000m3/d酸性废水处理二区“中和-沉淀-pH调节”10,000m3/d氨纶、绿纤废水处理单元“调节+混合池+沉淀+水解酸化+氧化沟+二沉池”3,000m3/d绿纤废水:1,711.74m3/d氨纶废水:499.792m3/d合计:2,211.532m3/d788.468清净下水//3,379.02m3/d/合计//28,694.45m3/d/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与污水处理单元富余处理能力关系单位:m3/d单元名称本项目建成后处理能力已接收废水水量富余能力新增废水产生量是否满足6-24-1-23氨纶、绿纤废水处理单元3,000绿纤废水:1,711.74氨纶废水:499.792合计:2,211.532788.468370满足由上表可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排水需求。

    ②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添加剂投料粉尘、DMAC精制工序真空泵尾气、DMAC精制废气燃烧尾气、纺丝工艺废气、纺丝组件清洗废气、纺丝车间和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

    各废气处理工艺能力情况如下:单位:t/a污染因素污染工序污染物工程产生量工程消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废气添加剂投料粉尘颗粒物1.321.30810.01198.92mg/m3排放速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DMAC精制工序真空泵尾气DMAC73.82467.97495.84910.50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暂定标准限值20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法规中对于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处理效率不低于70%的要求。

    纺丝工艺废气3.24mg/m3组件清洗废气5.61-6.16mg/m3纺丝、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3.94mg/m3DMAC精制废气燃烧尾气NOx5.20264.16211.04050.68mg/m3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NOx50mg/m3标准要求。

    如上表所示,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地方排放管理要求。

    ③固废该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精制系统DMAC回收后的蒸馏残渣、废包装桶、6-24-1-24废丝、废分子筛和组件清洗过程产生的微孔过滤器。

    固废产量及具体处置措施详见下表:序号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位置处置措施1蒸馏残液589.66精制系统DMAC回收装置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中心处理2废包装桶30.60原料(丙二胺、油剂)包装危废暂存间贮存,送原厂回收或作为蒸馏残液的包装桶送危废处置单位处置3废丝419.20卷绕及分级包装工段作为原料回用于再生氨纶生产线4废分子筛0.20制氮系统由生产厂家回收5废微孔滤器0.80组件清洗过程送往垃圾填埋场本项目固废暂存间依托现有设施,建设单位已分别设置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120m3)和1座危险固废暂存间(250m3),对项目固废分类分区存放。

    相关设施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暂存间地面已硬化,并且有防渗、防风、防晒、防雨淋措施。

    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将及时清运,尽量缩短在厂区内的堆存时间,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将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危废在转移处置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综上,项目固废均能实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④噪声本项目所产生的噪音及源强详见下表:所在车间主要噪声源噪声源强治理措施车间外源强三期车间纺丝机组95dB(A)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65dB(A)泵类60dB(A)风机60dB(A)超声波清洗机65dB(A)6-24-1-25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详见下表:预测点位贡献值背景值叠加值标准达标分析1#东厂界昼48.4056.3057.0065达标夜48.4045.9050.3055达标2#南厂界昼45.2055.9056.3065达标夜45.2045.4048.3055达标3#西厂界昼9.6056.4056.4065达标夜9.6044.5044.5055达标4#北厂界昼16.1056.7056.7065达标夜16.1045.8045.8055达标由上表可以看出,工程完成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东、南、西、北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为项目生产相关过程,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

    公司已根据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合理规划污染物处置方式,环保处置方案可行、有效,采取的环保措施充分,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与本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处理后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保总投资为86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2%,环保投资已完整体现在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资金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具体投资如下:单位:万元项目产污环节污染因子治理措施投资金额废水生产废水COD、BOD5、SS、氨氮、TP、TN、DMAC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内3.8万t/d污水处理站的氨纶、绿纤废水处理单元“调节池+混合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氧化沟+二沉池”进行处理。

    需新建污水输送管网。

    10.00废气添加剂投料粉尘颗粒物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15.006-24-1-26DMAC精制工序真空泵尾气DMAC经收集管道引入170t/h燃煤锅炉炉膛燃烧,经80m高烟囱排放。

    50.00纺丝工艺废气/三级喷淋系统(双氧水喷淋稀硫酸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360.00组件清洗废气在清洗罐上方设抽风装置纺丝、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7m高排放。

    36.00DMAC精制废气燃烧尾气NOx依托锅炉烟气治理措施:低氮燃烧技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袋式除尘器钠碱法湿式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80m高烟囱排放。

    -固废废丝一般固废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20m3)暂存后,回用于生产。

    -废分子筛一般固废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20m3)暂存后,厂家回收。

    -废微孔过滤器一般固废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20m3)暂存后,送往垃圾填埋场。

    -蒸馏残渣、废包装桶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全封闭危废堆存间(250m3)按照危废堆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固废装于专用容器中存放。

    -噪声设备噪声噪声减振、隔音设施。

    43.00地下水防护措施对生产车间、废污水收集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区进行放渗。

    60.00土壤废污水输送管线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车间、仓库导流槽、液体收集备用储罐事故水池150m3(新建),新建配套截污沟和导流措施,个人防护装备、应急器材、消防器材,洗眼器,事故应急柜,急救药品,生产车间安装可燃气体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等。

    40.00厂区绿化植树、种草。

    10.00以新带老现有及在建氨纶工程DMAC精制回收系统尾气经管道引入170t/h燃煤锅炉炉膛燃烧,经80m高烟囱排放。

    50.00监控VOC在线自动监控装置(170t/h锅炉2套),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4.00监控VOC在线监控装置(三级喷淋系统3套),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1.00监控VOC在线自动监控装置(两级喷淋装置3套),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51.006-24-1-27管理1、按照要求在生产区、废气和废水治理装置区以及厂区大门处安装视频监控;2、本项目总用电处、生产设施、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处安装用电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3、根据环保要求在厂区门口适时安装门禁监控系统。

    50.00合计860.00综上所述,本次氨纶项目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计划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发行人自筹资金,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2、长丝项目(1)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涉及的产污环节及处理措施情况如下:污染因素生产工序污染物处理措施废气有组织黄化、溶解、脱泡废气CS2收集后经“二级碱液(NaOH溶液)+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0m排气塔排放酸站高浓度废气(酸站高位槽、真空泵、酸浴接受槽等)H2S、CS2通过在酸站各生产设施上方安装集气罩或者通过引风收集管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碱液(NaOH溶液)+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0m排气塔排放纺丝废弃H2S、CS2收集后经“高密度菌阵生物系统”处理后通过180m排气塔排放无组织原液车间、纺丝车间、酸站散失H2S、CS2微量,无组织排放废水原液车间粘胶废水pH、COD、BOD5、SS、硫化物全部进入厂区6,000m3/d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出水经园区下水管网排入达坂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纺丝车间水洗废水pH、COD、BOD5、SS、Zn、硫化物酸站滤器反冲洗水pH、COD、BOD5、SS、Zn、硫化物元明粉回收系统废水pH、COD、BOD5、SS、Zn、硫化物碱液喷淋系统废水COD、SS、硫化物地面冲洗废水pH、COD、SS6-24-1-28闪蒸废水COD、SS、盐分通过企业总排口与上述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合后统一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达板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脱盐水制备清下水COD、SS、盐分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食堂餐饮废水须经隔油地沉淀后与其余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达板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噪声纺丝机、真空泵等噪声减振、隔音、距离衰减、厂区绿化吸收等固废分拣废丝一般固废,外售包装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外售工艺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系统)硫氢化钠废液一般固废,外委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环评阶段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投产后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再按鉴定结果进行管控工艺废气治理措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妥善处置设备维修保养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妥善处置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本项目以上产污环节的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①废水本项目工程废水处理效果及达标情况如下表:项目污染源排放量m3/dpHCODmg/LBOD5mg/LNH3-Nmg/LSSmg/LZnmg/L硫化物mg/L盐分mg/L生产废水粘胶废水3.3710~122,200.00950.00/1,800.00/10.00/纺丝车间水洗废水3,459.532~4140.0022.004.00170.0040.008.00/酸站滤器反冲洗废水56.002~3320.00160.00/250.0080.009.00/元明粉回收系统废水76.193~5180.0030.00/180.004.500.50/碱液喷淋系统废水9.6010~111,500.00180.0050.00100.00/100.00/6-24-1-29项目污染源排放量m3/dpHCODmg/LBOD5mg/LNH3-Nmg/LSSmg/LZnmg/L硫化物mg/L盐分mg/L地面冲洗废水40.506~8300.00200.0020.00450.00///处理工艺调节+中和+沉淀调节池混合废水3,645.19/150.8727.124.15175.8739.308.00/中和沉淀处理效率//0.100.10030%90%90%/处理后混合废水水质3,645.19/135.7824.404.15123.113.900.80/清下水闪蒸废水141.696~830.0010.00/30.00//6,000脱盐废水1,970.956~830.0010.00/30.00//11,300职工生活生活污水55.256~8350.00250.0030.00300.00///生产废水处理后混合水质+清下水+生活污水混合水质5,813.16~999.3721.302.89123.112.460.503,977.60标准限值(《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4349-2021)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现值(远期间接排放)/6~9300.00150.0025.00150.005.001.0012,500.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三大类,项目废水在厂内采用“调节+中和+沉淀”的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全部排入达坂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坂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采用“预处理+A/A/O微曝氧化沟+沉淀+消毒”工艺。

    考虑到本项目“外排废水”含有一定盐分,达坂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将根据入驻企业特点,适时对企业外排含盐废水中的盐分含量提出纳管要求,同时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开展提标改造,增加深度处理工艺。

    另外,园区配套建设中水库6-24-1-30及中水回用管网,以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含盐量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废气a.原液车间、酸站废气根据公司历史环保验收检测报告情况,“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出口废气流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速率如下表所示:检测项目及结果检测点位及时间H2SCS2废气量(Nm3/h)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黄化、纺丝、酸站处理设施排气筒进口2018.01.29第一次2.18*1041091.07*1045344.99*104第二次2.09*1041051.17*1045895.04*104第三次2.13*1041091.12*1045715.10*1042018.01.30第一次2.01*1041021.04*1045265.06*104第二次2.04*1041011.08*1045334.94*104第三次2.15*1041091.06*1045395.09*1042018.01.31第一次2.06*1041021.10*1045424.93*104第二次2.02*1041001.03*1045094.94*104第三次2.11*1041071.06*1045375.07*104均值2.09*1041051.08*104542/黄化、纺丝、酸站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2018.01.29第一次15.70.6791807.784.32*104第二次16.80.7181677.144.27*104第三次19.70.8641998.734.39*1042018.01.30第一次17.30.7161797.414.14*104第二次18.10.7871697.354.35*104第三次15.30.6471727.274.23*1042018.01.31第一次18.60.7541767.134.05*104第二次16.80.711847.784.23*104第三次19.40.8511978.644.39*104均值17.50.7471807.69/去除效率(%)99.398.6/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碱洗+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废气量为4,050m3/h~5,100m3/h,硫化氢进口浓度均值2.09*104mg/m3,进口速率均值为105kg/h,出口浓度均值17.5mg/m3,出口速率均值0.747kg/h,去除率为99.3%;二硫化碳的进口浓度均值1.08*104mg/m3,进口速率均值542kg/h,出口浓度均值180mg/m3,出口速率均值7.69kg/h,去除率达98.6%。

    6-24-1-31由以上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原液车间、酸站高浓度废气在严格落实“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的前提下,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保标准。

    b.纺丝车间废气本项目纺丝车间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如下:污染源污染物废气量m3/h产生量kg/h治理措施治理后污染物排放量kg/ht/a纺丝车间废气二硫化碳800,000104高密度菌阵生物处理系统81.5645.48硫化氢2820.4161.57国家有关要求中对于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如下:污染物名称标准值标准来源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二硫化碳/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硫化氢/97目前新乡化纤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长丝一车间开展了4,000m3/h“高密度菌阵生物处理”中试试验,试验效果良好,各项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③固废本项目劳动定员6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年产生生活垃圾216.45t,厂内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排及处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序号固废名称产生量(t/a)处置方式1废丝60.0集中外售2NaHS废液634.5外委处置3废包装材料1.0集中外售4废活性炭45.0厂内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5废润滑油1.06污泥260.0厂内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置7生活垃圾216.5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6-24-1-32序号固废名称产生量(t/a)处置方式合计1,218.0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产生固废委托新疆阿克苏地区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该处置中心建设有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固化/稳定化车间及安全填埋场,设计各类危险废物总处置规模8,844t/a,可满足固废处置需求。

    综上,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外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具备可行性。

    ④噪声本项目工程高噪声源主要为纺丝机、循环泵、真空机组等,主要噪声源请见下表:序号主要噪声源噪声源强dB(A)治理后源强dB(A)治理措施1酸站循环泵9565安装减震、放置室内、隔音和吸音装置等措施2纺丝机85603真空机组95654压榨粉碎联合机8560本项目工程噪声贡献值结果详见下表:厂界噪声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贡献值33.121.438.33333.121.438.333标准值6555655565556555是否超标否否否否否否否否从上表可知,本项目正常运行后,昼夜间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为项目生产相关过程,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

    公司已根据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合理规划污染物处置方式,环保处置方案可行、有效,采取的环保措施充分,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与本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处理后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6-24-1-33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2)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环保投资7,536.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38%,环保投资已完整体现在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资金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具体投资如下:单位:万元环境要素处理对象处理方案投资金额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001粉尘洒水抑尘、物料用篷布遮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4.002废水生产废水沉淀池1.00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1.004固废固废分类堆放,分类处置2.00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7,528.00废气废气治理设施二级碱液喷淋(NaOH喷淋)+活性炭吸附(通过吸附-脱附-冷凝回收CS2)+180m排气塔500.00高密度菌阵生物处理系统6,000.00废水污水处理站1座6000m3/d污水处理站200.00地下水环境保护厂区分区防渗工程200.003口地下水污染监控井90.00噪声设备噪声基础减振、隔声等10.00固废危险废物新建1座危废暂存库,污泥性质鉴定,NaHS废物全部外委处置230.00一般固体废物废丝、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30.00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定期外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00环境风险其他事故废水建设事故水池200.00风险应急设备报警灯、泡沫车、砂坑、灭火器等12.00其他应急监测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消防报警、储罐液位报警15.00绿化工程植树种草40.00合计7,536.00综上所述,本次长丝项目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计划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发行人自筹资金,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6-24-1-34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十)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发行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并经公司自查以及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司及子公司所在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报道的检索情况,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未发生构成重大违法的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所属行业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文件,核查本项目是否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查阅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等相关规定,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经审批的《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审查意见,核查本次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获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开具的合规证明文件;3、查阅《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比对了发行人本项目所在区域,核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4、查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已取得的备案批复文件;5、查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6-24-1-35备案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应的环评批复等文件,确认是否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6、查阅《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相关法规,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及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7、查阅《新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调整新乡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新环委〔2016〕131号)及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查阅《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位置与上述规定进行比对,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当地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8、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分类许可管理名录(2019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取得的环评批复文件,确认发行人排污许可证办理要求;9、查阅《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品;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网站,检索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查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查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或是否涉及适用超低排放要求;10、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了解本次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核查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1、通过网络查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网站,查阅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6-24-1-36文件,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发行人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不存在违反《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的情形;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获得了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不存在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的情形,亦不需要履行相关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未位于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需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由于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公司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实施主体符合获得排污许可证的条件,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9、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合理规划污染物处置方式,环保投入资金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发行人自筹资金,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6-24-1-37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6-24-1-38问题二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需要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审批。

    请说明是否已取得所需审批文件。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第七条规定,国有控股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管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国有控股股东的合理持股比例(与国有控股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应合并计算)由国家出资企业研究确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述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于2019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对所控股上市公司(新乡化纤)合理持股比例的议题》,确定白鹭集团对发行人的合理持股比例为25%,并上报新乡市财政局,经新乡市财政局转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10日出具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明确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乡化纤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20]7号),原则同意新乡市财政局上报的白鹭集团所控股新乡化纤25%的合理持股比例确定结果。

    根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白鹭集团持有公司30.17%的股权,为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含本数)。

    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后白鹭集团持股比例预计不低于25%,白鹭集团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乡市财政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外,公司将在发行阶段结合最终确定的发行股数,合理确定单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确保发行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6-24-1-39性。

    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白鹭集团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本次发行应当由国家出资企业即白鹭集团负责审批。

    2022年5月25日,白鹭集团作为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鹭[2022]20号),同意本次发行股票之方案。

    因此,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审批通过,取得了所需的审批文件。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等规定,了解上市公司发行事项的审批要求与程序;查阅发行人公告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2、查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明确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乡化纤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国资产权[2020]7号),确认白鹭集团作为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具备在合理比例范围内自行审批新乡化纤资本运作的权限;3、查阅公司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鹭[2022]20号),确认本次发行取得了白鹭集团的审批。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明确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乡化纤合理持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鹭[2022]20号)等文件,发6-24-1-40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有权的国家出资企业白鹭集团审批通过,取得了所需的审批文件。

    6-24-1-41问题三根据申报材料,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危险化学品。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等相关资质证书;(2)申请人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3)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4)有关申请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受到过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是否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等相关资质证书1、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发送,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粘胶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明粉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氨纶纤维、长丝纤维的生产与销售2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棉浆粕、粘胶纤维的制造和销售,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粘胶纤维面料、里料的制造与销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职业技棉浆粕制造和销售6-24-1-42能培训,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纺织品制造及销售;纺织原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

    服装里料生产销售;纺织品销售等4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

    对外供热及相应技术咨询服务5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工业及民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和服务。

    工业及民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和服务6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纤维素纤维、合成纤维、纱、线、纺织品的制造、染整等深加工和销售;棉浆粕的制造与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副产品元明粉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料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丝纤维的生产和销售根据上表,公司主要从事氨纶、长丝纤维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超过其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发行人生产的氨纶、长丝及中间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发送单位,无需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等证书。

    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在碱化、黄化等环节涉及酸、碱以及二硫化碳等危险化学品,发行人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单位。

    公司已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并按规定对三级重大危险源二硫化碳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

    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委托专业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发行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涉及的各场所及岗位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24-1-432、公司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证书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叉车、起重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公司已就相关特种设备办理了特种设备登记,并取得有权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二)申请人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公司主要从事氨纶、长丝纤维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不适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酸、碱以及二硫化碳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发行人已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的备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并对其中三级重大危险源二硫化碳进行备案登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BA豫410702【2022】02),备案有效期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履行的备案程序合法、有效。

    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定,涉及在易燃易爆区作业安全规程、在有毒有害区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紧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多项内容,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的安全。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但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运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6-24-1-44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安全生产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涉及在易燃易爆区作业安全规程、在有毒有害区作业安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紧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多项内容,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的安全。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第一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位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评优秀、评选先进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考核,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公司对所有进入公司人员实施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以及对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事件。

    (四)有关申请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受到过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1、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经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及公开网络信息,并经申请人确认,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

    2、公司不存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诉讼、仲裁事项经查询公司诉讼及仲裁台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诉讼、仲裁事项。

    3、公司未因危险化学品安全受到过处罚,也不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确认,以及对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网站的查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即,公司未因危险化学品安全受到过处罚,也不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6-24-1-45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业务等信息;查阅《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方面的法规、规定;2、查阅2022年度《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3、查阅公司特种设备台账、主要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4、实地查看发行人生产现场,确认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5、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与发行人生产运营人员沟通,了解安全生产环节及措施;6、网络检索引擎或社交平台,了解公司是否存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媒体报道;7、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8、查询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网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相关应急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网站,了解公司是否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相应处罚。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作业,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已就使用的相关特种设备办理了特种设备登记,并取得有6-24-1-46权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储存和使用部分危险化学品,公司已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并按规定对三级重大危险源二硫化碳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2、发行人主要从事氨纶、长丝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作业,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储存和使用部分危险化学品,申请人已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作业,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媒体报道;公司不存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未因危险化学品安全受到过处罚,也不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6-24-1-47问题四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部分尚未取得。

    请申请人说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应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募投项目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公司用于氨纶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已于2020年6月10日取得,证书编号:豫(2020)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22284号。

    本次用于长丝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已于2023年2月2日取得,证书编号:新(2023)第三师不动产权第0000104号,具体情况如下:1、长丝项目用地计划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和产业入驻要求,达坂山工业园重点鼓励发展纺织服装等产业链,园区规划了纺织产业园、化工产业园、中巴国际产业园等板块。

    项目地北侧约5公里为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2×350MW热电联产工程,该工程可在蒸汽供应方面向本项目提供保障;项目供电来自达坂山工业园区110kV输变电站,污水排至达坂山工业园区1.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距离较短。

    园区内交通便利,水、电、蒸汽供应充足,地理位置优越,适合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3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2022-19),本次长丝项目拟占地面积约12.24公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水、通讯、通电,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6-24-1-482、长丝项目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经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后,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23日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2022-19),并将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价款,后由于受物流因素影响,人员流动受到一定限制,导致土地测绘制证工作进度放缓。

    2023年2月2日,发行人已取得用于长丝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新(2023)第三师不动产权第0000104号。

    (二)募投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的主要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文件如下:根据《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提出,以南疆为重点,坚持“兵地一盘棋”,通过差异化、精准化倾斜政策,引导产业向南疆聚集;在重点领域该规划提出优化提升棉纺产业、协同推动化纤产业、融合发展织造产业、优先壮大服装、家纺和针织产业、加快培育产业用纺织品、高标准适度发展印染产业六个重点领域。

    根据《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环评,优化调整后的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学纤维制造区、纺织服装仓储区(含印染)、装备制造区和化工集中区”。

    本项目为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项目,位于达坂山工业园区化学纤维制造区,符合《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

    根据《新疆(含兵团)纺织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浆粕和粘胶纤维产业目前分布在库尔勒、玛纳斯、阿拉尔、奎屯、图木舒克、沙雅、沙湾,其他地区禁止新上浆粕和粘胶纤维项目”。

    本次长丝项目位于图木舒克地区。

    综上所述,本次长丝项目用地符合图木舒克市的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布局的相关规定。

    (三)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6-24-1-49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本次用于长丝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已于2023年2月2日取得,证书编号:新(2023)第三师不动产权第0000104号,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风险。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本次氨纶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查阅申请人长丝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使用权证书;2、查阅申请人长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备案、环评批复文件;3、查阅《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3年)》《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疆(含兵团)纺织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4、获取发行人子公司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2022-19);查阅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转账凭证等。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申请人本次氨纶和长丝项目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本次长丝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图木舒克市的土地政策、城市规划要求,用于长丝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已于2023年2月2日取得,不存在募投项目用地落实风险。

    6-24-1-50问题五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于财务性投资的要求如下:“(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6-24-1-51(五)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关于类金融业务规定如下:“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四、保荐机构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本次发行方案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11月19日)至今,6-24-1-52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逐项说明如下:(1)投资类金融业务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的情况。

    (2)投资类金融业务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从事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活动的情形。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形,但相关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产品收益类型产品风险等级期限预期收益率投资金额1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0.20-2022.1.203.20%5,000.002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0.20-2021.11.263.10%10,000.006-24-1-53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0.25-2022.1.233.25%5,000.004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0.25-2021.11.302.60%5,000.005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2.8-2022.1.143.10%10,000.006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2.30-2022.2.172.80%5,000.007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2.31--2022.3.13.40%5,000.008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2.08-2022.01.133.25%10,000.009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12.08-2022.02.093.40%10,000.0010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1.08.13-2022.02.193.20%5,000.0011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1.26-2022.2.253.20%3,000.0012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1.28-2022.03.083.10%10,000.0013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1.27-2022.03.183.30%7,000.001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1.28-2022.03.032.90%3,000.0015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3.22-2022.04.263.15%5,000.0016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3.23-2022.04.253.30%5,000.0017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3.24-2022.04.142.60%5,000.0018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3.30-2022.04.203.00%5,000.0019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4.01-2022.05.063.25%10,000.0020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4.21-2022.05.192.60%5,000.0021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4.26-2022.05.313.15%5,000.0022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5.05-2022.05.253.25%5,000.0023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5.09-2022.06.143.05%5,000.006-24-1-5424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05.10-2022.06.143.05%5,000.0025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6.1-2022.7.13.10%5,000.0026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9.14-2022.12.143.00%2,000.0027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2.12.14-2023.3.142.85%2,000.0028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2023.3.14-2023.6.142.85%2,000.00合计159,000.00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年,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系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较低,流动性好,投资风险较小,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上述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2年末,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会计项目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1交易性金融资产2,002.69-2其他应收款225.74-6-24-1-553其他流动资产9,337.92-4长期股权投资16,159.87-5其他非流动资产2,566.90-合计30,293.12-1、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2.69万元。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入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较短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产品收益类型产品风险等级期限收益率投资金额1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低风险2022.12.14-2023.3.142.85%2,002.69合计2,002.69发行人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目的为在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因此上述结构性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2、其他应收款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25.74万元,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应收利息、往来款和备用金/职工款项等,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金额押金及保证金5.10往来款3,541.16其他145.45减:坏账准备3,465.97合计225.743、其他流动资产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预缴税金,具体明细如下:6-24-1-56单位:万元序号项目账面价值1增值税进项税额8,021.482预缴税金1,315.643其他0.80合计9,337.92上述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6,159.87万元,主要为两家参股公司股权,具体如下:序号项目主营业务账面价值(万元)是否为财务性投资1天津孚信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光致变色材料研发、生产2,966.26孚信阳光主营光致变色材料的研发、生产,该材料可应用于化纤、印染业等;发行人研发的复合型光致发光与变色纤维等“幻彩丝”系列产品应用了光致变色材料技术。

    目前新乡化纤生产的“幻彩丝”系列产品已达到量产水平,并实现了对外销售。

    该投资有利于发行人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符合新乡化纤“开展新型功能型材料研发,提高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的发展规划。

    该投资系新乡化纤基于上游原材料方面进行的战略布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13,193.61中纺院绿纤主营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纤维)研发、生产与销售。

    作为中纺院绿纤的股东,发行人已参与Lyocell纤维的研发中,并在尝试将新的生产方法应用到长丝生产中。

    目前新乡化纤新型纺丝工艺的研发已达到小试阶段,应用该方法生产的粘胶长丝的纺丝速度和纤维物理指标已接近现有生产指标。

    该投资使双方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合计16,159.87/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两个长期股权投资均符合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的规划,且与公司业务已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工程项目款项6-24-1-572,566.90万元,均与公司目前的工程建设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持有财务性投资,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询中国证监会2023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有关规定,了解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认定的要求;2、询问发行人管理层和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核查发行人相关会计科目的具体内容;3、查阅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相关会议纪要,核查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4、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理财产品合同及理财产品明细表、对外投资协议等;5、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并查阅公告文件,查阅发行人出售持有的新乡双鹭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及收款凭证,了解发行人对外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和相关投资背景及目的;6、取得公司出具的说明,了解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6-24-1-58业务的情况。

    2、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属于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6-24-1-59问题六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3.8亿元,用于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5)申请人是否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若是,二期工程目前进展情况,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8,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额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量1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104,466.7670,000.002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72,603.4848,000.00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合计197,070.24138,000.00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6-24-1-601、氨纶项目氨纶三期工程的总投资为104,466.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总投资额(万元)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一建设投资88,693.52是70,000.001设备购置费77,816.22是70,000.002建筑工程费5,996.38是3安装工程费2,674.74是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1.03是5基本预备费1,325.15否-二土地使用权1,350.00是-三建设期财务费用3,381.00否-四铺底流动资金11,042.24否-合计104,466.76-70,000.00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7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建设投资中的设备购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财务费用、铺底流动资金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情形。

    该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1)测算依据①设备购置本项目设备测算依据为:参考公司历史设备采购价格、国内外设备市场最新价格动态以及拟购买设备厂商的近期初步沟通报价测算。

    本项目设备购置合计投资金额为77,816.2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A.聚合工序设备购置投资15,244.6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液态MDI存储系统30m3226.1052.202MDI输送及计量系统F81-316H4BM223.2046.406-24-1-613液态PTMG存储系统900m32205.00410.00600m32160.00320.004PTMG供给及计量系统齿轮泵298.00196.005预聚合系统V5.03858.002,574.006混合胺混合器系统SMX2390.00780.007混合胺计量系统齿轮泵247.0094.008扩链反应器系统PSR300P-2003820.002,460.009添加剂调配系统SMX2348.00696.0010添加剂浆料输送系统计量泵2108.00216.0011聚合物混合器SMX2140.00280.0012聚合物冷却器SMR3196.00588.0013原液储罐1及输送系统JV85.04391.001,564.0014原液储槽2及输送系统JV85.02391.00782.0015纺丝加压泵齿轮泵1424.50343.0016纺丝原液过滤系统MF20μ1465.00910.0017聚合物废料罐V10.0216.0032.0018研磨机及配套系统VCR2004395.001,580.0019DMAC供给系统JV6.0243.5087.0020DMAC换热系统CSOL224.6149.2221冷水泵屏蔽泵一批99.8099.8022热水泵屏蔽泵一批89.0089.0023热水加热系统板式换热器一批66.0066.0024聚合其他辅助设备-一批930.00930.00合计15,244.62B.空调通风、制冷、公用工程设备购置投资3,24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乙二醇机组配置单台制冷量不小于800kW乙二醇机组445.00180.002蒸发冷凝器配置单台排热量2200kW蒸发冷凝器421.0084.003闭式冷却塔循环量1400t/h的闭式冷却塔1115.00115.004溴化锂冷水机组单台制冷量8723kW(750万大卡)机组2245.00490.005离心空压机产气量140Nm3/min,0.8MPa1112.00112.006-24-1-626干燥机-128.0028.007制氮机产氮气量150Nm3/h的制氮机228.6057.208卷绕空调机组型号ZKW-165285.00170.009卷绕空调机组型号ZKW-220296.00192.0010纺丝空调机组型号ZKW-110150.0050.0011纺丝空调机组型号ZKW-220396.00288.0012水泵类4种196.50123.5013风道部分订制1350.00350.0014厂房消防系统订制1220.00220.0015变电所高低压柜-1345.00345.0016玻璃钢冷却塔DFNL-1300426.40105.6017空调机组ZKW-20-Y92.8025.2018离心风机BLF4-2*72No18E右180°等1815.75283.5019其他直流屏、补偿器、过滤器、照明箱、通风柜、计算机、聚氨酯滤料、交换机等126.0026.00合计3,245.00C.纺丝工序设备购置投资48,438.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纺丝甬道系统80/120头专用29422.206,526.802纺丝齿轮泵及驱动单元30×0.4cc/r11762.903,410.403喷丝板φ0.4×1.2一批1,810.001,810.004纺丝组件整体式29413.603,998.405纺丝组件起降滑出装置气缸导轨2942.40705.606卷绕机导丝辊油辊导丝器2945.801,705.207卷绕头WAW-10188226.8023,637.608原液金属软管及配套件DN25xG1x2500一批32.0032.009保温水金属软管及配套件DN10xR3/8x3000一批78.0078.0010油剂混合槽3.5m344.9019.6011SM排风吸收系统φ1800/24.4m3247.0094.0012ABS排风吸收系统φ1800/24.4m3247.0094.0013SM抽风机系统10000Pa457.20228.8014DMAC溶剂回收19m3154.0054.0015清洗DMAC储槽系统2m3111.0011.006-24-1-6316小油剂槽系统0.2m3281.9053.2017电加热器风道式2940.91267.541840度热水系统板翅式318.0054.001937度热水系统板翅式318.0054.0020SM风机18000Pa752.00364.0021大蒸汽加热器系统管翅式757.20400.4022SM装置管翅式/板翅式7520.003,640.0023纺丝其他辅助装备定制化一批1,200.001,200.00合计48,438.54D.分级包装工序设备购置投资2,987.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智能分选系统订制11,568.001,568.002智能装箱打包系统订制1119.00119.003成品落筒车订制一批270.00270.004自动落丝系统订制一套1,030.001,030.00合计2,987.00E.辅助清洗工序设备购置投资73.9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自动清洗装置订制68.0048.002烘箱电加热40.763.043喷丝板更换小车专用150.324.804工作台1500x1000x70050.231.155滤芯整体清洗装置专用15.005.006组件整体清洗装置专用112.0012.00合计73.99F.物检化验工序设备购置投资227.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FBV粘度计专用115.4015.402气相色谱仪2030116.0016.003强伸仪MTS212.0024.006-24-1-644电位滴定仪84827.0014.005电位滴定仪T50113.4013.406旋转粘度计DV2T19.909.907NCY自动粘度测定仪NCY-6115.0215.028库仑水分仪89915.155.159KF水分仪91529.1918.3810电导仪91215.105.1011PH计-20.400.8012动态退绕测试仪SUT-1135.0035.0013显微镜1201E10.500.5014含油率测试仪-132.2232.2215长度法合着性测试仪-14.004.0016其他物检化验设备-119.0019.00合计227.87G.电气控制系统设备购置投资7,599.2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DCS控制系统C3001450.00450.002电伴热系统订制2941.80529.203电气自控仪表-一批1,820.001,820.004电气自控阀门-一批1,480.001,480.005控制柜-一批2,220.002,220.006桥架和电缆-一批1,100.001,100.00合计7,599.20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本项目建设投资测算依据为:建筑工程费用参照当地的建筑工程造价水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文件进行测算;安装工程费用主要根据行业施工规定及本项目设备安装工作量或设备价款的固定比例计取,部分辅助工程采用类似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其他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以及工程保险费等,主要依据公司历史建设项目的费用比例进行计算,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③土地使用权6-24-1-65本项目土地投资测算依据为:以公司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新经技开)出让(2020)第2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新工规条件2019-03号)及土地使用权证书(豫(2020)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22284号)为依据,本项目三期工程拟购置土地面积约为75亩,土地价格18.00万元/亩,土地使用权实际投资金额为1,350.00万元。

    ④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取项目工程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及其他资产费用之和的1.5%计算。

    ⑤建设期财务费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银行贷款年利率按现行3~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4.90%测算,本项目建设期财务费用为3,381.00万元。

    ⑥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占用状况及历史数据测算,铺底流动资金按达产后本项目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30%测算。

    (2)测算过程本项目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一固定资产费用5,996.3877,816.222,674.74375.0086,862.341工程费用5,996.3877,816.222,674.74-86,487.341.1主体工程5,968.9175,246.222,248.45-83,463.591.1.1氨纶主车间5,968.9175,246.222,248.45-83,463.591.1.1.1土建工程5,718.725,718.721.1.1.2工艺设备-72,926.222,161.4575,087.67其中:国产设备-47,224.891,133.4048,358.29引进设备-25,701.331,028.0526,729.391.1.1.3电气142.97480.0072.00694.976-24-1-661.1.1.4给排水107.23107.231.1.1.5空调通风、制冷-1,840.0015.001,855.001.2辅助工程27.461,290.00193.50-1,510.961.2.1罐区27.46730.00109.50-866.961.2.2精制区-560.0084.00-644.001.3公用工程-1,215.0077.25-1,292.251.3.1高压开关站-345.0051.75-396.751.3.2冷冻站450.0022.50-472.501.3.3冷却水站-420.003.00-423.001.4厂区工程-65.00155.54-220.541.4.1厂区管网--155.54-155.541.4.2总图运输-65.00--65.002固定资产其他费用---375.00375.002.1建设单位管理费---150.00150.002.2勘察设计费---50.0050.002.3工程监理费---37.5037.502.4环境影响评价费---75.0075.002.5工程保险费---62.5062.50二无形资产费用---1,350.001,350.001土地使用权---1,350.001,350.00三其他资产费用---506.04506.041生产准备费---432.44432.442开办费---40.0040.003培训费---33.6033.60四预备费---1,325.151,325.15五建设期财务费用---3,381.003,381.00六铺底流动资金---11,042.2411,042.24合计5,996.3877,816.222,674.7417,979.42104,466.762、长丝项目本次长丝项目的总投资为72,603.4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一建设投资66,410.01是48,000.006-24-1-671设备购置费47,519.00是48,000.002建筑工程费10,898.16是3安装工程费6,776.01是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52.86是5基本预备费663.98否-二土地使用权1,085.00是-三建设期财务费用1,960.00否-四铺底流动资金3,148.48否-合计72,603.48-48,000.00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建设投资中的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财务费用以及铺底流动资金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非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情形。

    该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1)测算依据①设备购置费本项目设备测算依据为:参考公司历史设备采购价格、国内外设备市场最新价格动态以及拟购买设备厂商的近期初步沟通报价测算。

    本项目设备购置合计投资金额为47,519.00万元,投资明细如下:A.纺丝部分设备购置投资36,323.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连续纺丝机BLL-2020台68380.0025,840.002分级系统装置专用定制套12,000.002,000.003物检系统装置GE598套11,300.001,300.004精密镜检装置Q-0618JM套1933.00933.005废气治理装置SW-180000m3/h套13,800.003,800.006制油系统专用定制套1450.00450.007纺丝系统辅助设备专用定制批12,000.002,000.006-24-1-68合计36,323.00B.原液车间设备购置投资5,6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喂粕机R091A2.2KW台230.0060.002浸渍桶R022φ2000V=9.5M3台235.0070.003辅助浸渍桶R161Bφ2200V=20M3台235.0070.004压榨机FYR05510.5KW台285.00170.005粉碎机R07122.5KW台220.0040.006老成箱LCX-000022KW台2310.00620.007黄化机CGHR133B,N=90KW,V=35m3,T=4h台2260.00520.008溶解桶φ3800,V=45M3台825.00200.009研磨泵QGB08Q=30M3/HN=45KW台820.00160.0010混合机ZHR164φ3000V=40M3台260.00120.0011一道过滤机滤径15μmN=3KW台1080.00800.0012二道过滤机滤径15μmN=3KW台880.00640.0013喂给桶R237Bφ2600V=16M3台845.00360.0014脱泡塔R236Aφ1600V=6.2M3台245.0090.0015三道过滤机滤径15μmN=3KW台880.00640.0016原液系统辅助设备专用定制批11,040.001,040.00合计5,600.00C.酸站部分设备购置投资2,3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丝束过滤器Q=60M2/hφ1600×3095台286.00168.002石墨加热器JX-03套2411.00264.003真空结晶机KR861套2325.00650.004焙烧装置LKR861套2290.00580.005脱气装置SS-1800套618.00108.006-24-1-696废气处理装置专用定制套1290.00290.007酸站系统辅助设备专用定制批1290.00290.00合计2,350.00D.公用工程部分设备购置投资2,788.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智能化、信息化系统专用定制套1800.00800.002110KV变电站110kv套1450.00450.003现场电气装置专用定制套1260.00260.004制水装置反渗透-400t套1420.00420.005回收水装置专用定制套1178.00178.006污水处理装置专用定制套1200.00200.007空冷系统专用定制套1180.00180.008CS2系统专用定制套1300.00300.00合计2,788.00E.辅助工程设备购置投资共计458.00万元,主要为智能立体仓库、罐区所需定制工程设备。

    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本项目建设投资测算依据为:建筑工程费用参照当地的建筑工程造价水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文件进行测算;安装工程费用主要根据行业施工规定及本项目设备安装工作量或设备价款的固定比例计取,部分辅助工程采用类似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其他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以及工程保险费等,主要依据公司历史建设项目的费用比例进行计算,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③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土地投资测算依据为:根据公司与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2022-19),本项目拟购置土地面积约为310亩,土地价格3.50万元/亩,土地使用权投资金额约为1,085.006-24-1-70万元。

    ④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无形资产费用与其他资产费用之和的1%计算。

    ⑤建设期财务费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贷款年利率按4.90%测算,本项目建设期财务费用为1,960.00万元。

    ⑥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占用状况及历史数据测算,铺底流动资金按达产后本项目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30%测算。

    (2)测算过程本项目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小计一固定资产费用10,898.1647,519.006,776.01432.6665,625.831工程费用10,898.1647,519.006,776.01-65,193.171.1主体工程5,370.9544,273.006,440.57-56,084.521.1.1长丝纺丝车间3,805.1036,243.005,392.05-45,440.151.1.2原液车间1,092.005,600.00561.12-7,253.121.1.3酸站车间473.852,350.00479.40-3,303.251.1.4内外精密间-80.008.00-88.001.2辅助工程2,639.38458.0022.50-3,119.881.2.1原料成品仓库948.86---948.861.2.2机配件仓库408.58---408.581.2.3酸碱泵站50.76100.0015.00-165.761.2.4CS2库100.9250.007.50-158.421.2.5脱盐水站+泵房1,130.26308.00--1,438.261.3公用工程1,477.122,628.00292.94-4,398.061.4服务性工程1,343.61---1,343.611.5厂区工程67.10160.0020.00-247.102固定资产其他费用---432.66432.666-24-1-712.1建设单位管理费---155.00155.002.2可行性研究费---10.0010.002.3勘察设计费---82.6782.672.4工程监理费---51.6751.672.5环境影响评价费---30.0030.002.6工程保险费---103.33103.33二土地使用权---1,085.001,085.00三其他资产费用---120.19120.19四预备费---663.98663.98五建设投资合计10,898.1647,519.006,776.012,301.8467,495.01六建设期财务费用---1,960.001,960.00七铺底流动资金---3,148.483,148.48八项目总投资10,898.1647,519.006,776.017,410.3172,603.483、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公司近年来主营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未来三年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测算如下:(1)营业收入预测新乡化纤2020年至2022年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82%、95.25%和-16.77%,近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8%。

    单位:万元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营业收入727,442.57874,049.47447,650.96年增长率-16.77%95.25%-6.82%年均复合增长率27.48%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长95.25%,主要系公司主营产品氨纶纤维2021年处于高景气度周期内,下游需求强劲,氨纶产品单价上涨幅度较大,导致其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22年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供给增加、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氨纶价格下降幅度较大,致使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77%。

    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7.48%,处于较高增长水平。

    考虑到公司主营产品周期性波动及公司新增产能的陆续释放等因素,本次在计算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时,假设2023至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6-24-1-72增长率为10%,则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指标基准期预测期2022年2023年E2024年E2025年E营业收入727,442.57800,186.83880,205.51968,226.07(2)营运资金预测根据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以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对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进行预测,计算各年末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3)具体测算过程根据上述,假设公司预测期内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与2022年度相同,则对流动资金缺口预测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3年E2024年E2025年E营业收入727,442.57800,186.83880,205.51968,226.07同比增长率-10.00%10.00%10.00%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3,849.124,234.034,657.445,123.18应收账款94,560.44104,016.48114,418.13125,859.94预付款项11,136.0512,249.6613,474.6214,822.08存货115,853.22127,438.54140,182.40154,200.64各项经营性资产合计225,398.83247,938.71272,732.58300,005.84应付票据34,004.8037,405.2841,145.8145,260.39应付账款70,553.6077,608.9685,369.8593,906.84预收款项3,738.394,112.224,523.454,975.79合同负债7,293.718,023.088,825.399,707.93各项经营性负债合计115,590.49127,149.54139,864.49153,850.94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109,808.34120,789.18132,868.09146,154.90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36,346.566-24-1-73根据测算,申请人未来三年内流动资金需求为3.63亿元,本次发行拟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00亿元,具备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1、氨纶项目本次氨纶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序号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单位: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项目审批2初步设计3设备招标及定货4施工图设计5土建、基础施工6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7竣工验收、试生产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7月,发行人后续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进度,综合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工程施工进度、试生产安排等因素安排整体投资进度,并按计划于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项目目前处于土建和基础施工阶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年)生产期(年)T1T2T31建设投资88,693.5235,477.4153,216.11-2土地使用权1,350.001,350.00--3建设期财务费用3,381.001,690.501,690.50-4铺底流动资金11,042.24-4,015.007,027.24合计104,466.7638,517.9158,921.617,027.24本次发行方案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除支付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土地出让对价款1,350.00万元、以及少量前期工程勘察设计费、土建工程费897.49万元以外,公司尚未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其他资金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该项目金额为6-24-1-7470,000.00万元,均用于董事会决议日后的募投项目投入,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2、长丝项目本次氨纶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进度安排具体如下:序号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单位: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项目审批2初步设计3设备招标及定货4施工图设计5土建、基础施工6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7竣工验收、试生产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2年10月,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进度,综合考虑设备供货周期、工程施工进度、试生产安排等因素安排整体投资进度,并按计划于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后续将视情况开展设备招标及订货工作。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进度安排具体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年)生产期(年)T1T2T31建设投资66,410.0013,499.0052,911.00-2土地使用权1,085.001,085.00--3建设期财务费用1,960.00980.00980.00-4铺底流动资金3,148.48-2,025.301,123.18合计72,603.4815,564.0055,916.301,123.18本次发行方案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除已支付项目用地保证金约301.00万元(后抵土地出让金)以外,公司未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其他资金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该项目的金额为48,000.00万元,均用于董事会决议日后的募投项目投入,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6-24-1-75(三)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1、氨纶项目(1)市场容量氨纶凭借良好的弹性,是追求动感及便利的高性能面料所必须的弹性纤维。

    近年随着消费者对舒适性要求的提升及服装消费的升级,氨纶在纺织服装领域的用量占比明显提升,由以往的3%-5%逐步提升至目前的10%-30%,尤其是在一些瑜伽服、防晒服、内衣服饰产品中氨纶添加比例更高。

    因此,近几年氨纶需求增速整体上持续高于服装行业增速。

    2013年至2022年期间,我国氨纶纤维表观消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68%。

    2013年-2022年国内氨纶表观消费量及增速情况(万吨)资料来源:百川资讯氨纶消费的增量市场主要来自以下方面:①运动、内衣等高氨纶含量服装市场持续扩大近年来,一方面是以运动服饰、内衣服饰为代表的高氨纶含量服装的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生活品质的升级和消费习惯的转变,人们对日常衣6-24-1-76物舒适度要求大大提升,氨纶在面料中的添加比例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伴随着服装消费结构发生变化,氨纶在纺织服装行业中的渗透率在不断提高。

    虽然宏观经济形势对全球服装市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运动服和休闲服为恢复速度最快的服装品类。

    在运动强度提高和休闲风流行的背景下,高氨纶含量服装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运动服饰方面:根据欧睿咨询Euromonitor统计,2022年中国运动服饰市场规模为3,627亿元,预计2027年该指标有望突破5,500亿元,2022-2027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7%,远高于同期整体服装行业增速。

    以速干为卖点的跑步裤,氨纶含量基本在10%左右。

    内衣服饰方面:消费者对内衣的舒适性、合身性、轻薄性的要求比一般服饰要高,因此也通常会提高氨纶添加的比例。

    以内裤为例,在腰头的弹性布料中普遍会添加5%左右的氨纶,而追求舒适贴合的无痕内裤其氨纶含量接近30%;再以文胸为例,传统文胸侧翼布料对弹性要求较高,氨纶含量一般在20%-30%。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文胸舒适度要求提高,以Ubras、NEIWAI等品牌为代表的无尺码内衣品牌受到消费者青睐,无尺码内衣采用简单的尺码体系或者直接采用均码,因此对面料弹性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市场主流无尺码文胸产品氨纶含量通常在30%左右,部分产品氨纶含量超过45%,其氨纶含量与传统产品相比显著提高。

    ②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婴儿纸尿裤方面:氨纶在纸尿裤上的应用主要在腰围、腿围以及立体护围三个部位,用量比例较高。

    从国内来看,我国婴儿纸尿裤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由2000年的2.1%提升至2019年的72.2%,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带来行业规模的快速发展。

    根据观研报告网统计,2018年至2022年我国婴儿纸尿裤市场规模持续上升,从425.52亿元增长至513.74亿元。

    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高达90%以上的婴儿纸尿裤渗透率相比,我国婴儿纸尿裤市场的渗透率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空间。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加之国家鼓励“三胎”政策落地,以及婴儿纸尿裤的人均使用量的提升和二三线城市以及农村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婴儿纸尿裤的消费量将逐步提高,从而带动氨纶市场需求规模进一步扩大。

    6-24-1-77成人纸尿裤方面: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加之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护理需求上升,使得成人失禁用品市场快速发展。

    根据中国发改委发布的数据,2022年末全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已增长至2.10亿,占总人口比例增加至14.9%。

    根据观研报告网数据,2022年中国成人纸尿裤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64.80亿元,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未来老年人护理需求的上升,成人纸尿裤市场规模预计将维持高增长率,进而带动氨纶消费的持续增长。

    ③医用氨纶消费量将维持在一定水平随着人们新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口罩耳带、纱布、绑扎带、防护服等物资消费量增加,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我国也向海外出口相关物资。

    随着人们公共卫生观念和意识提高,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具有刚性需求的特点,预计未来氨纶医用需求量将持续维持在一定水平。

    ④差别化氨纶应用领域持续扩展随着消费者对于高档面料和穿衣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常规氨纶丝性能已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开发高性能、差别化和功能化的高档氨纶已是大势所趋。

    差别化氨纶产品开发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调整聚氨酯软、硬段结构以及聚集态结构等指标改进氨纶的性能,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耐氯、黑色、低温定型、易染色、阻燃、超细旦、吸湿快干、低温易粘合等。

    同时,随着企业研发水平的提高和新技术的应用,氨纶的应用领域由目前的针织服装领域逐步拓展到医用绷带、保健用品、汽车内饰、人工器官等新兴方向,差别化氨纶的市场前景广阔。

    ⑤出口市场情况国内氨纶产能除满足国内市场以外亦大量出口,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数据,2019年至2022年期间,国内氨纶净出口量分别为34,665吨、35,866吨、43,655吨和45,202吨,净出口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随着我国氨纶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以及外贸总额不断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国内氨纶的净出口量将维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单位:吨年度进口数量出口数量净出口数量6-24-1-782019年27,75462,41934,6652020年29,26865,13335,8662021年36,69680,35043,6552022年25,83371,03545,202数据来源:中国化纤信息网综上,随着运动、内衣服饰等高氨纶含量服饰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氨纶在婴儿纸尿裤、成人纸尿裤领域用量维持高增长,差别化氨纶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和国内氨纶净出口量的增长,整体上氨纶市场总需求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市场空间较大。

    结合目前公司的产能利用程度、市场信息反馈情况及市场需求预测等因素,本次公司拟建4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项目,产能规模规划合理。

    (2)竞争对手情况根据百川资讯数据,2022年全球氨纶产能约为153万吨,其中中国国内产能为114万吨,占比约74.75%,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氨纶生产国和消费国。

    目前国内氨纶主要生产企业为华峰化学、韩国晓星、新乡化纤、华海氨纶、泰和新材等,前五大企业2022年末氨纶总产能占比达75%左右,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发行人市场规模与技术水平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水平。

    根据目前行业扩产信息,扩产厂商主要集中在产能在大型企业,行业产能不断向大中型氨纶厂商集中,华峰化学正在实施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韩国晓星拟实施年产36万吨氨纶及原料配套项目;泰和新材正在进行年产3万吨绿色差别化氨纶项目建设。

    国内氨纶企业新建产能情况序号企业生产基地规划产能(万吨/年)备注1华峰化学重庆30年产30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分5+15+10三期实施,一期5万吨已投产,计划于2022-2027年根据市场投放产能2晓星中国宁夏宁东36年产36万吨氨纶及原料配套项目,分三期实施,总投资120亿元,一期4万吨产能已投产3新乡化纤河南新乡10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项目,分三期建设6-24-1-794华海氨纶内蒙乌海4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改造5泰和新材山东烟台4.5年产3万吨绿色差别化氨纶项目、年产1.5万吨粗旦氨纶项目注:以上资料系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新乡化纤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将以10D、15D、18D及20D超细旦氨纶丝为主,且设备可柔性化调节。

    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及时建设高品质超细旦氨纶项目可以有效优化公司氨纶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及时补充市场需求的缺口。

    通过提升产线的生产工艺水平和整体产能规模,公司将稳固国内氨纶市场第一梯队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在手订单公司生产的氨纶产品大部分属于标准化的批量品种,决定了发行人采取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储备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而非“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

    此模式主要是基于成本控制、生产连续性,并结合下游需求变化、公司库存和产能变化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公司通常备有一定销售周期的库存量。

    氨纶下游客户主要为纺织、防护用品等领域客户。

    随着市场开发力度加大,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不断增加,通过开发差别化产品,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由于近年来氨纶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为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发行人对每笔订单采取“一单一价”的灵活定价方式。

    截至2023年3月初,公司氨纶产品库存数量约7,060吨,销售周期约20余天,公司氨纶产品的库存周期处于历史低位水平,公司氨纶产品的销售状态良好。

    (4)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单位:吨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产能142,500100,000100,000产量112,758106,27693,942产能利用率79.13%106.28%93.94%销量110,60696,760102,293产销率98.09%91.05%108.89%6-24-1-80注:氨纶产能已扣减因执行“退城入园”政策自2019年7月已停产的老区氨纶分厂2万吨产能,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2月底建成达产,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底建成达产;公司产能已按实际生产时间折算。

    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94%、106.28%及79.13%,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2022年公司氨纶产能利用率下降至79.13%,主要系2022年因部分地区物流因素影响,下游需求疲软,公司调整了部分生产计划,同时公司2022年部分新建氨纶产能投放市场,产量提升需要一定爬坡期。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氨纶产能已恢复至满产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产品的产销率亦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氨纶产销率超过98%。

    (5)后续市场开拓计划公司氨纶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系纺织服装、卫生医用等领域厂商。

    公司目前的客户结构中,境内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福建等传统服装纺织产业强省,境外客户主要分布在土耳其、埃及、巴西、越南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本次公司拟新增4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产能,公司将采取以下市场开拓策略:①从产品类型上,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品种将以细旦、超细旦品种为主,同时可兼容部分粗旦丝的品种,公司将根据下游需求变化实现快速、灵活、低成本的柔性化生产,动态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类型,补足市场需求缺口;②在销售模式上,结合公司新建产能情况,公司将加大直销客户的支持力度,逐步开展客户登记管理评级工作,增强与终端品牌客户的沟通交流,提高其产品使用的粘性,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带动终端客户数量稳步提升;③在销售区域方面,公司在巩固传统优势区域如浙江、江苏及广东等地区的同时,将积极拓展国内西南、东北等地区市场,同时加大境外经销商的培育和管理,尤其是市场份额快速增加的东南亚地区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市场拓展方向;④从产品应用范围方面,公司将推动产品在平布、高针高密、梭织超薄等面料的扩展应用,提高产品差别化率,提高公司与运动、内衣、纸尿裤等终端产品品牌的技术交流与协作,实现氨纶用途覆盖面的扩展;⑤从配套服务方面,公司将优化前端销售服务和售后支持的力度,增加异地仓库布局数量,提高产品交付效率,推动公司销售管理与物流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采用数字营销模式细分、预测市场,推动境内外市场的开拓。

    综上所述,公司已结合氨纶下游市场容量及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情况、6-24-1-81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及市场开拓计划,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产能消化措施。

    2、长丝项目(1)市场容量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数据,2022年全球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总产能约为28万吨,其中国内产能占比达75%。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国,产品除供应国内市场需求外,还大量出口到南亚、中东及欧洲等海外市场。

    目前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主要生产企业如新乡化纤、吉林化纤、宜宾丝丽雅、奥园美谷等,总产能约21万吨/年,基本上代表了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的全部产能,该行业整体的市场集中度较高。

    长期来看,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市场总体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环保标准不断提升,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市场将加速向少数技术装备先进、具有成本优势的大型领先企业集中,落后产能逐渐出清。

    根据市场数据整理,2016年以来长丝行业内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先后退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市场,合计退出产能规模约7.4万吨/年。

    2016年以来长丝行业产能退出情况单位:万吨/年序号退出长丝生产企业名称退出产能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2中辉人造丝有限公司0.803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4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2.20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0.806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0.60合计7.40注:上表数据系根据公开数据进行整理。

    近年来行业头部企业中,除吉林化纤扩产5,000吨/年,其他企业尚未有扩产消息。

    本次新乡化纤新建长丝产能一万吨/年,产能规划处于合理范围内,预计不会对市场形成较大影响;其次,本次产能拟在新疆建成西北地区颇具规模的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在原材料供应、能源及配套、交通物流、6-24-1-82客户挖掘、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产业优势,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便捷触及终端客户,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长丝领域的市场地位。

    (2)主要竞争对手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数据,2022年全球生物质纤维素长丝总产能约为28万吨,中国产能占比达75%。

    目前国内长丝主要生产企业如新乡化纤、吉林化纤、宜宾丝丽雅、奥园美谷等,总产能约21万吨/年,基本上代表了长丝的全部产能,该行业整体的市场集中度较高。

    长期来看,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市场总体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数据,新乡化纤2022年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9%,并占据国内纤维素长丝出口量的42%,排名行业第一,竞争优势明显。

    (3)在手订单公司生产的长丝产品除部分为差别化品种以外,大部分属于标准化的批量品种。

    发行人采取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储备生产为主、订单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而非“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公司通常备有一定销售周期的库存量。

    2021年以来,随着下游市场行情逐步回暖,发行人长丝业务营业收入恢复趋势明显。

    2021年公司长丝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0.45亿元,同比增长52.85%,产销率达104.27%;2022年公司长丝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5.60亿元,同比增长25.19%,销售均价36,880.48元/吨,同比提高21.04%,产销率达103.95%,长丝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

    截至2023年3月初,公司长丝产品库存数量10,530吨,销售周期约为50天左右,公司长丝库存周期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产品销售状态良好。

    (4)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单位:吨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产能75,00075,00075,000产量66,78264,37460,787产能利用率89.04%85.83%81.05%销量69,42367,12241,376产销率103.95%104.27%68.07%6-24-1-83注:2020年中,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建成达产,公司新增长丝产能1万吨/年;2021年7月公司新乡凤泉生产基地遭遇洪灾,造成公司部分长丝生产设备停产,停产产能约1万吨/年;公司产能已按实际生产时间折算。

    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05%、85.83%和89.04%,产能利用率维持在八成以上,考虑到设备年度生产检修、新建产能爬坡、产品规格型号折算等因素,公司长丝产能利用程度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产品产销率分别为68.07%、104.27%和103.95%,2020年公司长丝产品产销率较低,主要系2020年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下游开工率降低、采购热情减弱,公司长丝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长丝产能已恢复至满产状态。

    2021年以来,公司长丝产品的产销率均超过100%,市场销售情况较好。

    (5)后续市场开拓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产品市场前景,并经公司审慎论证后进行建设的,公司后续的市场开拓计划包括:①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数据,2022年新乡化纤长丝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9%,并占据国内纤维素长丝出口量的42%,排名行业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至今产销率均超过100%,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

    公司长丝产品良好的历史销售业绩和多年客户积累为新项目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公司将继续加大与现有大客户的合作力度,同时落后产能的出清为公司提供了新的市场机会。

    公司已制定针对性销售计划积极对接行业内下游客户,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②本项目选址于新疆图木舒克市,未来公司将通过中巴经济走廊实现对南亚、中东等地区重要客户的直接对外出口,由于物理距离大幅缩短、贴近终端消费市场,有利于公司产品便捷运输、直达终端客户。

    公司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中东、南亚等市场拓展工作;③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装备优势和研发优势,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研发的步伐,逐步实现产品的升级,提高高附加值、差别化产品的比例,如新型溶剂纤维素纤维、新型竹纤维、草本植物菌草再生纤维素纤维等;④本项目主机设备拟采用的连续纺丝机具有纺丝速度高、品种柔性化、环境影响小等优点。

    本项目的建设,使公司在国内率先建立起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较高的长丝生产线,从技术角度提升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将增强下游客户的销售粘性。

    6-24-1-84综上所述,公司已结合长丝下游市场容量及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情况、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及市场开拓计划,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产能消化措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直接产生效益,氨纶项目和长丝项目的效益测算及过程如下:1、氨纶项目以年为单位,该项目运营期间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项目T1T2T3T4T5T6T7-T11T12-T15生产负荷(%)-40100100100100100100销售收入-65,6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税金与附加-219.12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总成本费用-65,379.32144,384.80143,331.31142,242.98141,426.53141,325.32133,229.44利润总额-1.5619,071.9620,125.4521,213.7822,030.2322,131.4330,227.32应纳税所得额-1.5619,071.9620,125.4521,213.7822,030.2322,131.4330,227.32所得税-0.394,767.995,031.365,303.455,507.565,532.867,556.83净利润-1.1714,303.9715,094.0915,910.3416,522.6716,598.5822,670.49注:以上T年度起始时间为建设工期开始时间2022年7月,多期间的计算方式取期间涵盖范围内的年平均值。

    (1)销售收入预测①销售价格的预测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中,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含税价)为:10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价格按4.90万元/吨计价,15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价格按3.90万元/吨计价,18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价格按3.80万元/吨计价,20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价格按3.80万元/吨计价。

    上述价格系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审查时点(2022年3月)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其中20D氨纶丝的市场价格表现较有代表性,本项目所生产20D以下的超细旦氨纶产品均在20D氨纶丝预测价格的基础之上进行预测。

    6-24-1-8520D氨纶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近年来,氨纶行业周期性波动明显。

    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随着落后产能逐渐淘汰、下游需求快速增长,氨纶行业迎来高景气周期,国内主要企业的生产装置均处于高负荷运行状态,产品供不应求,导致氨纶价格大幅上涨。

    截至2021年7月末,氨纶20D市场价格达到10.10万元/吨,处于近年来高位。

    随着2022年四季度市场供给逐步增加,氨纶价格大幅回落。

    至2023年3月末,20D氨纶丝市场价格约为4.10万元/吨,仍高于本次预测价格。

    综上,本项目主要产品预测价格与报告期内氨纶市场价格情况相比,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②产品产量预测根据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产品产量为:该工程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万吨细旦、超细旦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的新增产能。

    ③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达产年的平均销售收入为164,000.00万元,具体品种产品年均销售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吨、吨、万元序号产品型号单价产量年均预计销售收入6-24-1-86110D氨纶纤维4.9010,000.0049,000.00215D氨纶纤维3.9010,000.0039,000.00318D氨纶纤维3.8010,000.0038,000.00420D氨纶纤维3.8010,000.0038,000.00合计40,000.00164,000.00基于上述,本次氨纶项目的销售价格和产品产量的预测较为谨慎合理,在产销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本项目的销售收入预测较为谨慎。

    (2)成本及费用预测该项目采用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的方式编制总成本费用,各种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均按不含税价格进行估算。

    主要成本费用的具体估算依据为:①主要原材料PTMEG及纯MDI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中,主要原材料PTMEG及纯MDI的采购价格(含税价)如下:PTMEG按2.52万元/吨计价,纯MDI以2.04万元/吨计价。

    上述价格系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点(2022年3月)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2022年前由于受到宽松货币政策、主流厂家生产装置检修及下游氨纶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PTMEG价格自2021年起出现大幅上涨。

    随着行业新增产能的投放、下游需求放缓,PTMEG价格于2022年大幅回落,至2023年3月末单价约为2.05万元/吨。

    随着行业内新增产能的达产和PTMEG上游原材料BDO单价回调,PTMEG价格逐渐恢复至平稳范围内。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原材料PTMEG选择2.52万元/吨作为计价依据,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6-24-1-87PTMEG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报告期内,纯MDI受宏观经济环境、上游主流厂家装备检修及供货能力等因素市场价格波动范围较大。

    根据Wind资讯数据,2019年至2022年纯MDI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2.01万元/吨、1.81万元/吨、2.24万元/吨及2.08万元/吨。

    2020年下半年由于下游需求快速恢复,纯MDI生产负荷不足,导致其供应偏紧、价格上涨。

    2021年纯MDI市场价格呈震荡下行并逐渐企稳,至2023年3月末纯MDI市场价格降为1.82万元/吨。

    在进行项目效益测算中,基于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纯MDI选择以2.04万元/吨作为计价依据,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6-24-1-88纯MDI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根据公司历史生产数据,PTMEG、纯MDI单耗分别为771.00kg/t、180.40kg/t,根据年产4万吨氨纶的产能测算,PTMEG、纯MDI年均用量分别为30,840吨和7,216吨。

    ②辅助材料链增长剂、添加剂、DMAC、油剂及包装材料等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确定,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预测。

    ③燃料动力该价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电力0.69元/度、水6.58元/吨、蒸汽262.16元/吨。

    ④工资福利依据目前当地及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福利及企业职工人数(职工人数为200人)进行测算,年人均工资50,000元,福利及各种保险按工资的43%计算,正常年工资总额1,430万元。

    ⑤折旧及摊销按公司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计提。

    6-24-1-89⑥制造费用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费用的2%每年计取,其它制造费用按项目固定资产费用的1.8%每年计提。

    ⑦销售费用按年销售收入的1%计算。

    根据上述成本费用估算依据,本项目达产期年平均总成本费用135,849.60万元,其中年均生产成本133,210.55万元,年均期间费用2,639.05万元,以上成本费用的估算与公司当前在产项目的成本费用情况可比,较为谨慎合理。

    (3)税金本项目采用的增值税销项及进项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本项目设定的税率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公司的税率和相关的税收法规,具有合理性。

    (4)效益指标该项目满产后,年均利润总额22,429.24万元,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96%,投资收回期(税后)为7.71年,测算过程如下:6-24-1-90单位:万元项目建设期运营期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T13T14T15生产负荷(%)-4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销售收入-65,6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回收固定资产余值--------------4,980.51回收流动资金--------------36,146.01现金流入合计-65,6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164,000.00205,126.51建设投资37,167.9154,906.61-------------流动资金增加-13,383.3323,424.12------------经营成本-54,655.13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131,679.57增值税2,191.19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5,432.43销售税金及附加-219.12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543.24现金流出合计37,167.91125,355.39161,079.36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7,655.24136,993.80137,655.24137,655.24137,655.24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37,167.91-59,755.392,920.6426,344.7626,344.7626,344.7626,344.7626,344.7626,344.7626,344.7626,344.7627,006.2026,344.7626,344.7667,471.27所得税前累计净现金流量-37,167.91-96,923.29-94,002.66-67,657.90-41,313.14-14,968.3811,376.3737,721.1364,065.8990,410.65116,755.41143,761.61170,106.37196,451.12263,922.40调整所得税0.394,767.995,031.365,303.455,507.565,532.865,532.865,532.865,532.865,532.867,556.837,556.837,556.837,556.83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7,167.91-59,755.77-1,847.3521,313.4021,041.3120,837.2020,811.9020,811.9020,811.9020,811.9020,811.9019,449.3718,787.9318,787.9359,914.44所得税后累计净现金流量-37,167.91-96,923.68-98,771.04-77,457.64-56,416.33-35,579.13-14,767.236,044.6726,856.5747,668.4768,480.3787,929.74106,717.67125,505.60185,420.04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4.96%投资收回期(税后)7.71注1:以上T年度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注2:假设建设期首年投入投资总额(不含铺底流动资金)的40%、次年投入60%;铺底流动资金T+2年投入30%,T+3年投入70%;固定资产余值为投资总额(不含铺底流动资金)的5%。

    本次氨纶项目的产成品主要为4万吨有光或半透明超细旦氨纶纤维,产品规格分别为20D、18D、15D及10D,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数据如下:毛利率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均值10D氨纶产品14.32%48.16%23.25%28.58%15D氨纶产品9.68%50.24%23.92%27.95%18D氨纶产品2.10%47.29%24.04%24.48%20D氨纶产品5.90%44.32%21.92%24.05%本次募投项目15.57%氨纶行业的周期性、波动性较强,一是氨纶上游石油化工、煤化工产业链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导致氨纶产品原材料价格亦大幅波动,对氨纶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二是随着氨纶纤维应用范围的扩展、应用比例的提升,氨纶市场需求呈现阶段性变化,市场供给能力并非匀速投入市场,从近年来的行业数据看氨纶行业景气度呈现螺旋式上升的趋势。

    如2021年氨纶市场行情处于高景气度周期,发行人氨纶产品的销售价格、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均出现大幅上涨,效益表现突出;2022年年度氨纶市场价格大幅下行,导致当期公司氨纶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氨纶行业景气度已走出2022年6月末的谷底区域,并随着经济形势的整体好转及2023年下游纺织端需求不断改善,氨纶行业盈利能力正在逐步改善。

    与报告期内发行人氨纶业务毛利率均值相比,本次募投项目的销售毛利率预测较为谨慎、合理。

    证券简称氨纶产品销售毛利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均值华峰化学10.47%47.23%25.50%27.73%泰和新材0.16%35.50%15.99%17.22%本次募投项目15.57%注:以上数据源自Wind资讯,同行业毛利率为氨纶业务整体毛利率。

    与华峰化学、泰和新材等同行业公司近年来氨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所预测的销售毛利率亦较为谨慎。

    综上分析,公司本次氨纶项目的预计效益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谨慎。

    6-24-1-922、长丝项目以年为单位,该项目运营期间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项目T+1T+2T+3T+4T+5T+6T+7~T+11T+12~T+15生产负荷(%)-60100100100100100100销售收入-28,0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税金与附加-161.67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总成本费用-30,642.5541,914.6241,433.4440,952.4440,121.9040,097.8634,698.00利润总额--2,754.234,568.235,049.405,530.406,360.946,384.9811,784.85应纳税所得额--4,568.235,049.405,530.406,360.946,384.9811,784.85所得税--272.10757.41829.56954.14957.751,767.73净利润--2,754.234,296.134,291.994,700.845,406.805,427.2310,017.12注:以上T年度起始时间为项目开工时点2022年10月,多期间的计算方式取期间涵盖范围内的年均平均值。

    (1)销售收入预测①销售价格的预测2020年二季度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纤维素长丝行业下游纺织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产品需求有所下滑,造成纤维素长丝价格有所下降。

    2021下半年至2022年9月,随着行业下游开工率的逐步回暖,纤维素长丝价格走势企稳后回升。

    根据Wind资讯数据,120D纤维素长丝价格指数已由2020年7月的36,000元/吨回升至2022年9月的43,000元/吨,至2023年3月末价格指数在43,600元/吨左右波动。

    根据市场及发行人产品销售情况,与市场上长丝120D产品售价对比,75D长丝产品售价平均高出约1.50万元/吨。

    在本项目的效益测算中,产品价格参照近年我国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考虑近期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6-24-1-93纤维素长丝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上图长丝价格指数为120D产品。

    本项目产成品主要为75D和75D(A级)纤维素长丝,主要产品的预测销售价格(含税价)如下:75D(A级)纤维素长丝4.75万元/吨,75D纤维素长丝3.25万元/吨。

    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2022年2月粘胶市场月报》信息披露,75D一二档丝价格在55,000元/吨至57,500元/吨。

    本次主要产品预测销售价格低于同期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上述价格系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审查时点(2022年3月)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本项目主要产品预测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相比,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②产品产量预测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主要产品产量为:该工程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万吨纤维素长丝的新增产能。

    ③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达产年的平均销售收入为46,750.00万元,其中75D纤维素长丝(A级)产品年均销量9,500吨,销售收入45,125.00万元;75D纤维素长丝产品年均销量500吨,销售收入1,625.00万元。

    6-24-1-94基于上述,年产1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工程的销售价格和产品产量的预测是谨慎合理的,因此,在产销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以上关于本项目的销售收入预测亦较为谨慎。

    (2)成本及费用预测该项目采用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的方式编制总成本费用,各种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均按不含税价格进行估算。

    主要成本费用的具体估算依据为:①主要原材料长丝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浆粕(木、棉浆粕)、烧碱(32%离子膜),原材料在每吨产成品中的单耗和采购单价如下:序号原材料单位单耗kg/t单价(元/吨)1浆粕吨1.02308,250.002烧碱吨0.68103,325.00上述价格系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审查时点(2022年3月)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行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

    2020年以来,全球大宗原料价格不同程度的上涨,原材料浆粕涨幅较大。

    随着2021年浆粕价格冲高回落并于下半年调整企稳,浆粕价格进入2022年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并于2022年7月达到近期高位后逐步回落。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浆粕选择8,250元/吨作为计价依据具备合理性。

    6-24-1-95浆粕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烧碱市场价格2021年下半年之前较为平稳,2021年9月后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主要系各地能耗管控力度加大、市场供给有限,导致烧碱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根据Wind资讯数据,2021年度国内32%离子膜烧碱市场平均售价约为837.52元/吨,2022年度市场平均价格约为1,302.16元/吨。

    在本项目效益测算中,考虑到项目实施地新疆地区的运输成本较高,本项目采购烧碱的成本采取3,325元/吨进行测算,预测价格较高,主要是根据公司实地调研情况并结合烧碱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进行预计,烧碱价格预测较为谨慎。

    6-24-1-96烧碱(32%离子膜)市场价格走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根据公司历史生产数据,浆粕、烧碱单耗分别为1.0230kg/t、0.6810kg/t,根据年产1万吨纤维素长丝的产能测算,浆粕、烧碱年均用量分别为10,230吨和6,810吨。

    ②辅助材料硫酸、二硫化碳、油剂和包装材料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确定,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预测。

    ③燃料动力该价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其中电力0.59元/度、水3.04元/吨、蒸汽176.00元/吨。

    ④工资福利依据目前当地及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福利及企业职工人数(职工人数为650人)进行测算,年人均工资6.00万元,福利及各种保险按工资的43%计算,正常年工资总额5,577.00万元。

    ⑤折旧及摊销6-24-1-97按公司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计提。

    ⑥制造费用修理费用按项目固定资产费用的2.00%每年计取,其它制造费用按项目固定资产费用的1.80%每年计提。

    ⑦销售费用按年销售收入的0.50%计算。

    根据上述成本费用估算依据,本项目达产期年平均总成本费用38,167.59万元,其中年均生产成本37,247.75万元,年均期间费用919.84万元,以上本项目成本费用的估算与公司当前在产项目的成本费用情况相比,较为谨慎合理。

    (3)税金本项目采用的增值税销项及进项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西部企业优惠税率)税率为15%。

    本项目设定的税率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公司的税率和相关的税收法规,具有合理性。

    (4)效益指标该项目满产后,年均利润总额6,987.07万元,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00%,投资收回期(税后)为10.24年,具体测算过程如下:6-24-1-98单位:万元项目建设期运营期T1T2T3T4T5T6T7T8T9T10T11T12T13T14T15生产负荷(%)-6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销售收入-28,0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回收固定资产余值--------------4,135.07回收流动资金--------------10,053.74现金流入合计-28,0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46,750.0060,938.81建设投资14,479.0054,976.00-------------流动资金增加-6,750.993,743.93---------441.18---经营成本-23,288.80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33,634.15增值税-1,616.74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2,671.56销售税金及附加-161.67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267.16现金流出合计14,479.0086,794.2140,316.8036,572.8736,572.8736,572.8736,572.8736,572.8736,572.8736,572.8736,572.8736,131.6936,572.8736,572.8736,572.87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4,479.00-58,744.216,433.2010,177.1310,177.1310,177.1310,177.1310,177.1310,177.1310,177.1310,177.1310,618.3110,177.1310,177.1324,365.94所得税前累计净现金流量-14,479.00-73,223.21-66,790.01-56,612.88-46,435.74-36,258.61-26,081.48-15,904.35-5,727.214,449.9214,627.0525,245.3635,422.4945,599.6369,965.57调整所得税--272.10757.41829.56954.14957.75957.75957.75957.75957.751,767.731,767.731,767.731,767.73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14,479.00-58,744.216,161.109,419.729,347.579,222.999,219.399,219.399,219.399,219.399,219.398,850.588,409.418,409.4122,598.22所得税后累计净现金流量-14,479.00-73,223.21-67,062.11-57,642.39-48,294.81-39,071.82-29,852.44-20,633.05-11,413.66-2,194.287,025.1115,875.6924,285.0932,694.5055,292.72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8.00%投资收回期(税后)10.24注1:以上T年度起始时间为项目动工时点2022年10月;注2:假设建设期首年投入投资总额(不含铺底流动资金)的60%、次年投入40%;铺底流动资金70%通过借款解决,30%通过自筹解决;固定资产余值为投资总额(不含铺底流动资金)的5%。

    6-24-1-99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为75D连续纺长丝,公司报告期内上述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数据如下:毛利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均值75D连续纺长丝20.40%15.93%27.54%21.29%本次募投项目17.98%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预计销售毛利率为17.98%,报告期内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大,与公司75D连续纺长丝产品的毛利率均值相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谨慎、合理。

    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吉林化纤、奥园美谷的长丝业务毛利率如下:证券简称销售毛利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均值吉林化纤10.20%12.01%17.53%13.25%奥园美谷7.97%3.42%12.60%8.00%本次募投项目17.98%注:以上数据源自Wind资讯,同行业毛利率为长丝业务整体毛利率。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均值,主要与各家公司在长丝业务领域的技术优势、销售规模、产品结构与设备情况等方面存在差异相关。

    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品种主要为75D连续纺长丝,在长丝品种中盈利能力较强,且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较高,在原材料采购、用地用工、能源价格等方面存在成本优势,本项目预测的销售毛利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基于以上,本次募投项目预测的销售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合理。

    (五)申请人是否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若是,二期工程目前进展情况,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1、申请人是否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若是,二期工程目前进展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氨纶二期工程,该工程于2021年5月25日动工,分6-24-1-100为C线、D线进行建设:D线于2022年3月完成设备安装开始投料试生产,并于2022年4月30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C线工程于2022年5月设备安装完成并开始投料试生产,经联调测试设备稳定运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于2022年5月31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即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氨纶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5月末建成达产。

    2、二期工程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1)二期工程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公司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项目分三期建设,三期工程对比情况如下:项目名称氨纶一期工程(前次募投项目)氨纶二期工程氨纶三期工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人母公司实施地点河南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类型年产1.5万吨15D氨纶丝、年产1.5万吨20D氨纶丝的新增产能年产1万吨10D氨纶丝、年产1万吨15D氨纶丝、年产1万吨20D氨纶丝的新增产能以10D、15D、18D、20D超细旦氨纶纤维为主,上述规格氨纶产品设计产能各一万吨/年,且可柔性化调整投资总额104,800.30万元101,800.00万元104,466.76万元规划产能3万吨/年3万吨/年4万吨/年单吨产能投资额本期工程单吨投资额为34,933.33万元本期工程单吨投资额为33,933.33万元,较一期工程下降2.95%本期工程单吨投资额为26,116.69万元,较二期工程进一步下降23.04%项目联系公司筹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属于公司近年来氨纶业务发展战略落地的重要步骤,整体项目系公司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

    通过新建十万吨氨纶纤维生产基地,公司可以提高采购、生产和销售的规模化效应,不断提高产品的差别化性能和比例,为下游客户提供丰富的品种选择,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通过设备设施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公司可以提高精益制造能力,增强在氨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10万吨氨纶的一期、二期和三期项目均属于氨纶业务整体规划项目的组成部分。

    项目区别1、本项目采用高密纺丝,单位丝饼数达到120丝1、进一步提高聚合、纺丝、包装入库生产过程自动化1、优化聚合配置,聚合单线产能由前期42吨/日提高到55吨6-24-1-101饼,采取新型纺丝甬道技术,卷绕头为一拖二驱动,纺丝环节生产效率大幅提高;2、以生产20D和15D规格产品为主,随着该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在20D以下细旦产品的生产效率得以有效提升,巩固了公司在细旦丝领域市场地位;3、分级包装入库环节,该项目采用无人化、高智能控制系统,从上丝工位到产品入库全流程无需人工操作,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水平,产品信息跟踪更加精准;2、进一步优化蒸汽、电力等能源利用率,辅助设备利用效率提高,能源使用成本下降;3、优化纺丝工序程序,提高运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产品预牵伸,提升后道用户应用体验;4、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氨纶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规模化效应。

    /日,产能提高30%;车间聚合产能从前期的3万吨/年提高到4万吨/年,反应效率提高,纺丝速度达1,100米/分以上,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2、提高设备柔性化生产能力,项目产品规格优化为10D-20D产品为主,兼顾30D-35D产品产能的补充,可低成本、动态、快速调整;3、充分利用前期已建成的部分配套公用工程、立体仓库、精制系统、高压蒸汽管网等,单吨产能建设成本进一步降低;4、优化产品差别化比例,在前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耐高温、耐氯、抗菌等比例。

    (2)氨纶各期项目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属于公司近年来氨纶业务发展规划落地的重要步骤,通过筹建十万吨氨纶纤维生产基地,公司可以提高在采购、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规模化效应,为下游客户提供丰富的品种选择,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公司在氨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得以提升。

    本次年产十万吨氨纶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均属于公司氨纶整体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生产规模化效应、优化配套设施使用效率,以及设备设施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等方面,三期项目存在一些共同点。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需求预测等因素,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制订了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即分阶段、按步骤进行施工。

    公司氨纶一期工程侧重采取新型纺丝甬道技术,使得单位丝饼数量上达到120丝饼,项目全流程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氨纶二期工程进一步优化纺丝、包装入库生产过程控制节点,产品信息跟踪更加精准,辅助设备利6-24-1-102用效率提高,提高运行稳定性;氨纶三期工程在前两期工程建设和运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聚合配置、纺丝速度等关键生产指标,提高了设备柔性化生产能力,优化氨纶产品的差别化比例和结构,以满足下游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氨纶纤维领域的行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均属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规模化效应,增强公司在氨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各期工程在产品规格、单吨产能投资额、技术亮点等方面存在差异,体现了公司最新的研发成果,符合氨纶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生产装备技术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方向。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简单重复建设,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3、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氨纶一期工程、氨纶二期工程和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三期工程的投资构成独立,且通过不同募集资金账户或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投资支出。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不同募投项目均制定独立的投资支出台账,同时在财务核算中通过“在建工程”科目为不同建设项目分别设立子科目,归集核算其投资情况,两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自建项目的投资构成能够准确区分。

    两次募投项目和发行人自建项目分别形成各自独立的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流程不存在重合的情形,材料领用、产品产量、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成本核算数据均能够按照各自产线车间准确归集,库存商品的入库、出库管理规范,两次募投项目以及公司自建项目的效益核算可以准确区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发行预案等公告文件;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以及氨纶二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测算表、经济效益分析表;2、对申请人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建设的必6-24-1-103要性、募集资金的投资构成、资本性支出、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效益测算依据等;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明细;3、查阅了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豫(2020)新乡市不动产权第0022284号);查阅了募投项目的相关审批文件;4、整理并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研究报告,了解下游行业的市场容量、竞争对手;与发行人沟通在手订单、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5、查阅了发行人产能、产量、销量等数据,复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指标;6、查阅比较同行业公司建设项目的效益数据;7、查阅了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申请人管理层以及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运营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1、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合理;除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外,募集资金均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2、申请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安排合理,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结合氨纶和长丝的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因素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措施具备可行性;4、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较为谨慎、合理,效益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清晰,效益测算过程谨慎、合理;5、申请人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目前已于2022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正常运营至今;公司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均属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体项目属于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可以提高公司在采购、生产和销售方6-24-1-104面的规模化效应,增强公司在氨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各期工程在产品规格、单吨产能投资额、技术亮点等方面存在差异,体现了公司最新的研发成果,符合氨纶行业的发展方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前次募投项目的基础上,优化公司氨纶产品的结构,升级公司整体生产装备技术水平,符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简单重复建设,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能够准确区分。

    6-24-1-105问题七根据申请文件,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申请人均持有大量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

    请申请人:(1)货币资金(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2)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3)补充说明2022年一季度末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新增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货币资金(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会计科目明细2022-12-312021-12-312020-12-31货币资金现金29.864.196.37银行存款117,275.93144,987.7789,604.72其他货币资金12,956.2919,256.901,575.00小计130,262.07164,248.8691,186.09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2,002.6955,000.00-合计132,264.76219,248.8691,186.09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含银行理财产品在内的货币资金总额分别为91,186.09万元、219,248.86万元及132,264.76万元。

    公司库存现金存放于公司财务部保险柜,公司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均存放于公司独立开立的银行账户,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中。

    1、货币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户余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货币资金合计占当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95.37%,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6-24-1-106序号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金额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1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5,001.2316.45%2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牧野支行10,539.5211.56%3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0,766.2211.81%4银行存款交通银行新乡分行7,612.498.35%5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分行8,564.459.39%6银行存款中信银行新乡分行7,243.607.94%7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分行9,374.2410.28%8银行存款中原银行新乡分行5,439.475.97%9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4,153.124.55%10银行存款中国民生银行新乡分行1,977.672.17%11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1,363.421.50%12银行存款交通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1,112.551.22%13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1,026.951.13%14银行存款广发银行新乡胜利路支行569.220.62%15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市兵团支行646.280.71%16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乡支行1,575.001.73%上述金额在500.00万及以上的账户合计86,965.4395.37%其他金额在500.00万以下的账户合计4,220.664.63%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合计91,186.09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账户余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货币资金合计占当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98.21%,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金额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1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分行27,326.2112.46%2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牧野支行20,213.319.22%3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分行15,507.177.07%4银行存款中原银行新乡分行20,904.199.53%5银行存款中原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7,644.633.49%6银行存款中信银行新乡分行9,400.584.29%7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3,467.626.14%8银行存款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5,101.862.33%9银行存款交通银行新乡分行5,674.502.59%6-24-1-10710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3,241.881.48%11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2,452.021.12%12银行存款汇丰银行郑州分行1,960.720.89%13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1,885.750.86%14银行存款中国民生银行新乡分行3,277.881.50%15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516.410.69%16银行存款广发银行新乡胜利路支行589.530.27%17银行存款中信银行新乡丰华街支行1,096.350.50%18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0,000.004.56%19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乡支行7,882.003.60%20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交通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1,172.400.53%21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10,000.004.56%22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5,000.002.28%2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20,000.009.12%24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新乡支行5,000.002.28%25交易性金融资产交通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5,000.002.28%26交易性金融资产广东发展银行新乡胜利路支行5,000.002.28%27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信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5,000.002.28%上述金额在500.00万及以上的账户合计215,315.0198.21%其他金额在500.00万以下的账户合计3,933.851.79%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合计219,248.86100.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账户余额在500.00万元及以上的货币资金合计占当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97.64%,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存放方式存放地点金额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6-24-1-1081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24,086.5618.21%2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6,585.3012.54%3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1,908.639.00%4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8,290.546.27%5银行存款中原银行新乡分行14,763.2911.16%6银行存款中国银行新乡分行6,598.724.99%7银行存款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分行4,781.863.62%8银行存款中信银行新乡分行6,946.815.25%9银行存款中国民生银行新乡分行6,016.904.55%10银行存款中国邮储银行新乡县劳动南街支行3,109.472.35%11银行存款浦发银行新乡支行3,000.002.27%12银行存款广发银行新乡胜利路支行2,178.691.65%13银行存款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1,527.321.15%14银行存款交通银行新乡分行1,377.411.04%15银行存款浙商银行郑州分行1,075.840.81%16银行存款交通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915.860.69%17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新乡牧野支行508.850.38%18银行存款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507.780.38%19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交通银行新乡平原路支行5,355.014.05%20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4,000.003.02%21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3,000.002.27%22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汇丰银行郑州分行600.000.45%2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祥盛街支行2,002.691.51%上述金额在500.00万及以上的账户合计129,137.5397.64%其他金额在500.00万以下的账户合计3,127.232.36%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合计132,264.76100.00%综上,公司的货币资金(含理财产品等)主要存放于大型国有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中,资金安全性较高。

    6-24-1-1092、货币资金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2,955.0119,054.401,575.00保函保证金1.27202.50-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55,000.00-合计14,956.2974,256.901,575.0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1,575.00万元、74,256.90万元及14,956.29万元。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以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除上表列示受限资金外,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使用受限的其他情况。

    (2)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各期末,资金均存放于各商业银行中,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开具,各主体独立支配资金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限资金均由公司自身日常经营过程产生,均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3、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的匹配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利息收入(a)1,950.76781.34312.32季度货币资金平均余额(b)182,128.94153,886.8671,493.75平均存款利率(c=a/b)1.07%0.51%0.44%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d)588.15347.97427.14季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平均余额(e)17,200.5432,000.0021,666.67交易性金融资产平均收益率(f=d/e)3.42%1.09%1.97%注:为避免季度末大额款项到账对货币资金余额产生较大影响,故使用年度内各季度的期初6-24-1-110与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平均计算。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和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如下所示:项目活期存款利率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存款基准利率0.35%1.10%1.30%1.50%2.10%2.75%公司利息收入主要为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大额存单等产生的利息收入,亦包含活期存款季度结息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平均存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主要系除活期存款外,发行人还存在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等,该部分资金收益率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整体上,公司平均存款利率符合公司的货币资金的结构特征,且利率水平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312.32万元、781.34万元及1,950.76万元,与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27.14万元、347.97万元及588.15万元,平均收益率分别为1.97%、1.09%及3.42%,主要系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根据公司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区间一般为1.00%至4.00%,公司投资收益与理财产品规模相匹配。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具有匹配性,理财产品规模与投资收益具有匹配性。

    (二)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1、发行人可支配货币资金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可支配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可自由支配余额库存现金29.8629.86银行存款117,275.93117,275.93其他货币资金12,956.29-6-24-1-111合计130,262.07117,305.79截至2022年末,实际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17,305.79万元。

    2、发行人可支配货币资金的未来使用计划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需要预留一定货币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和偿还短期债务等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需储备一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氨纶、长丝行业的品牌认可度较高,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47,650.96万元、874,049.47万元和727,442.57万元,整体经营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公司近年来主营产品产能、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的提高,对应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需求随之增加。

    公司为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亦会加大经营性货币资金的储备,以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历史运营经验、货币资金使用方式等因素,公司一般情况下需备有约4-6亿元的货币资金量,以支持公司日常运营需要。

    此外,随着公司新建产能逐步建成达产、营业收入规模提高,公司所需的增量运营资金亦需进一步提高,具体可参见问题六之“一、发行人说明”之“(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中关于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数据。

    (2)公司大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多个大型项目的建设,截至2022年末,公司进行的重大工程建设包括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年产3,650万吨工业用水项目一期工程、年产6千吨再生氨纶纤维项目等。

    公司2022年四季度大型建设项目实际资金支出约2.29亿元。

    公司需要保留一定比例的货币资金应对项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采购的资金需求。

    (3)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非流动负债预留现金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口径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80,171.7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3,237.45万元,合计183,409.20万元,公司2022年四6-24-1-112季度为偿还银行贷款实际支出资金约2.80亿元。

    为保障财务稳健性、降低流动性风险,发行人需要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留一部分现金。

    (4)外币存款未及时结汇或存在采购需求随着公司外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外币存款余额也逐渐增加。

    2022年末,公司银行账户中美元外币存款余额为4,243.14万美元,欧元外币存款余额为26.57万欧元。

    由于近期汇率波动较大,公司需选择合适时机进行结汇,或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时进行支付,公司备有一定金额的外币资金。

    3、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谨慎论证为了适应快速发展形势及激烈的竞争环境,上市公司需持续进行项目投入,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需要通过本次融资进一步巩固主营业务,为未来持续盈利提供保障,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谨慎论证,相关资金需求已按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测算。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投资数额的测算参见本回复“问题六”之“一、发行人说明”之“(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化学纤维制造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发行人持续投入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本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发行人持续投入,以强化优势产品的规模效应、不断提升生产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优化产能布局,才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规模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特点相匹配。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氨纶三期工程和长丝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和产能布局,提升公司在超细旦氨纶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的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本次募集项目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相匹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基于前述分析,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偿还有息负债、固6-24-1-113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生产经营日常资金需求量较大。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0.74%,整体负债规模较大,继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成本较高。

    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2022年一季度末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新增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与2021年末相比,发行人2022年3月末货币资金、短期借款金额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幅度货币资金235,027.21164,248.8670,778.3543.09%短期借款71,423.0047,485.1423,937.8650.41%如上表所示,发行人2022年3月末货币资金金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7.08亿元,增幅43.09%,同期公司短期借款增加2.39亿元,公司货币资金增量金额部分来自短期借款,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较多的原因如下:1、短期贷款利率下降,公司存在置换高息贷款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情况具体如下: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走势图6-24-1-114数据来源:Wind资讯如上图所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利率报价,一年期市场短期借款基准利率由2021年11月的3.85%下降至2021年12月3.80%,再到2022年1月的3.70%,LPR整体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在市场利率下行背景下,发行人存在置换高息贷款的需求,在2022年一季度公司增加了约5亿元的短期贷款,贷款平均利率为3.40%以下,成本较低。

    通过新增短期低息银行贷款,置换部分前期利率较高的贷款,公司银行借款的综合成本下降,具备商业合理性。

    2022年一季度新增短期借款明细单位:万元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起息日到期日1中国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12,000.003.20%2022-2-282023-2-152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北站支行6,000.003.40%2022-2-182023-2-173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10,000.003.30%2022-2-172023-2-154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12,000.003.15%2022-3-152023-3-155中国邮储银行新乡分行5,000.003.40%2022-2-282023-2-276兴业银行新乡分行5,000.003.30%2022-1-262023-1-26合计50,000.00/2、外币资金需选择合适时机结汇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外币存款余额较高,其中美元外币存款余额15,441.91万美元,欧元外币存款余额1,043.60万欧元。

    由于公司需选择合适的时点安排结汇工作,尽可能减少外币汇兑损失,控制汇率波动风险,外币资金占用了部分货币资金。

    3、公司大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多个大型项目的建设,发行人2022年二季度项目建设资金支出需求较大,主要包括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和三期工程、年产3,650万吨工业用水项目一期工程、年产6千吨再生氨纶纤维项目等,发行人2022年二季度合计支出2.44亿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公司需储备一定的货币资金以应对项目工程物资、生产设备采购端的资金需求。

    除上述资金需求以外,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需要预留一定货币资金来满足日常经营中原材料采购、人员薪酬发放等资金支付需6-24-1-115求。

    短期银行借款属于成本较低、使用便捷的融资方式,公司根据资金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进行筹资,导致公司2022年3月末短期借款增加,具备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1、查阅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报告期内银行对账单及货币资金明细账;2、查阅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银行存单等产品的投资协议、产品说明书等凭证;3、对发行人主要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并复核报告期内会计师的年度审计银行函证情况,确认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资金使用受限情况等信息;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走势等信息;4、获取银行对账单,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5、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明细表、投资收益明细表,结合货币资金银行理财、大额可交易银行存单等产品的余额,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匹配性;6、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测算公司的补充流动资金需求额;7、查阅公司大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8、获取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短期借款的明细,取得各期末的借款合同,了解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情况,了解短期借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需存入保证金,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等原因,公司部分货币资金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形;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货币6-24-1-116资金与利息收入具有匹配性;2、截至2022年末,实际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17,305.79万元,未来使用计划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性现金支出、大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外币存款未及时结汇或存在采购需求、偿还短期借款及一年内非流动负债预留现金需求等。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规模时已充分考虑了账面货币资金的规模及使用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且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3、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短期借款增加的主要系满足置换高息贷款需求、外币资金结汇时机选择、大型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需要,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具有合理性。

    6-24-1-117问题八报告期申请人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较大,申请人认为主要系宏观因素、行业景气度等因素所致。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分析报告期收入结构,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定量说明收入增长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2)按氨纶纤维和纤维素长丝分项定量分析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因素中销售数量、均价、单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影响情况;(3)比对2019年及2021年其他产品毛利率情况,定量分析2020年其他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4)具体说明2021年管理费用比2020及2019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其合理性;(5)定量分析销售费用2020年比2019年大幅降低的原因,如果剔除运输费用调整因素后是否合理;(6)定量分析报告期各项费用支出与公司经营及营业收入是否匹配;(7)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期间费用率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8)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对申请人业绩、固定资产、存货等方面的影响,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分析报告期收入结构,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定量说明收入增长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1、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主营业务收入681,695.6793.71847,078.3796.92414,173.1392.52其他业务收入45,746.906.2926,971.103.0933,477.837.48合计727,442.57100.00874,049.47100.00447,650.96100.0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收入,即氨纶和长丝纤维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4,173.13万元、847,078.37万元和681,695.676-24-1-11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2.52%、96.92%和93.71%,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纱线、坯布、电力、蒸汽以及废丝废料等产品的销售所得,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结构划分,其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产品名称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氨纶423,160.4658.17642,559.8273.52280,370.8162.63长丝256,035.3335.20204,518.5523.40133,802.3229.89其他48,246.786.6326,971.103.0933,477.837.48合计727,442.57100.00874,049.47100.00447,650.96100.00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氨纶纤维和长丝纤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有所调整,氨纶纤维销量增加,营业收入不断攀升,占公司整体收入比例不断提高,由2019年的48.56%增长至2021年的73.52%。

    2021年氨纶业务处于高景气周期内,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导致氨纶业务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较高;2022年,氨纶销售价格回落,导致氨纶业务占比由2021年的73.52%下降至2022年的58.17%;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业务除2020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较大,营业收入下滑较多以外,其他年份长丝业务较为平稳。

    2、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即氨纶一期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氨纶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工期自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建设周期约18个月。

    该项目按原定计划开工建设,至2022年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建设进度基本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氨纶一期工程已投产并累计运行约10个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66,378.92万元,营业利润3,315.08万元。

    前次募投项目的建成,带动了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提升,增强了公司的业务技术水平,提升公司氨纶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6-24-1-1193、定量说明收入增长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公司营业收入分为氨纶业务、长丝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增长原因的具体分析如下:(1)氨纶业务收入变动分析单位:元/吨、吨、万元氨纶业务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数量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幅度单价38,258.36-42.39%66,407.59142.29%27,408.60-0.36%销量110,606.0014.31%96,760.00-5.41%102,293.0020.61%收入423,160.46-34.14%642,559.82129.18%280,370.8120.18%注:上述数据为同比变动幅度。

    报告期内,氨纶市场价格指数走势如下图所示:氨纶价格指数走势图(元/吨)数据来源:Wind资讯2020年,公司氨纶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7,079.75万元,增幅20.18%,主要系2020年氨纶销量同比增长20.61%、氨纶售价基本持平所致。

    2019年6月末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建成达产,新增产能4万吨/年,该项目在2020年实现了整年生产且生产负荷不断提高,使得2020年公司氨纶产能提升至10万吨/年,2020年公司氨纶产量增加至93,942吨。

    在氨纶产量提高的同时,公6-24-1-120司加大了氨纶业务市场开拓力度,2020年公司氨纶销量102,293吨,产销量的同步提高使得公司当期氨纶营业收入提高20.18%。

    2021年,公司氨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加362,189.01万元,增幅达129.18%,主要与当期氨纶产品售价大幅提高相关。

    随着全球经济逐步恢复,氨纶产品市场需求明显增加,同时氨纶产品短期供给紧张,致使氨纶市场价格大幅提高。

    2021年公司氨纶销售单价由2020年的27,408.60元/吨大幅上涨至2021年的66,407.59元/吨,涨幅142.29%。

    当期氨纶产品销量为96,760吨,同比小幅下降5.41%。

    2022年,公司氨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4.14%,其中氨纶单价同比下降42.39%,销量由2021年的96,760吨提高到2022年的110,606吨,涨幅14.31%。

    2022年由于氨纶行业的新建产能逐步建成达产,市场供给增加,下游纺织服装市场受宏观经济下行、物流运输不畅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疲软,致使氨纶市场售价下降,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情况基本一致。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氨纶一期工程于2022年2月末建成达产,氨纶二期工程于2022年5月末建成达产,合计新增氨纶产能6万吨/年,公司氨纶产量有所提高,当期公司氨纶销量提高14.31%。

    (2)长丝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单位:元/吨、吨、万元长丝业务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数量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幅度单价36,880.4821.04%30,469.67-5.78%32,338.15-6.62%销量69,423.003.43%67,122.0062.22%41,376.00-28.60%收入256,035.3325.19%204,518.5552.85%133,802.32-33.32%长丝市场价格指数走势如下图所示:6-24-1-121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市场价格指数(元/吨)数据来源:Wind资讯2020年,公司长丝业务收入同比降低66,870.86万元,降幅33.32%,主要系2020年长丝产品销量同比下滑28.60%、售价同比下降6.62%所致。

    2020年长丝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下游开工率下降、采购数量下滑,致使公司长丝业务受到明显冲击,产品销量自2019年的57,948吨下降至2020年的41,376吨。

    2021年,公司长丝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加70,716.23万元,增幅达52.85%,主要与当期长丝产品销量大幅提高相关。

    随着全球经济逐步恢复,纺织行业开始复工复产,国内市场逐步回暖,下游纺织行业市场需求量提高。

    2021年公司长丝销售单价由2020年的32,338.15元/吨小幅下降至2021年的30,469.67元/吨,降幅5.78%,长丝产品销量为67,122吨,同比大幅提高62.22%。

    2022年,公司长丝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19%,长丝业务当期实现销量和售价同步提高,其中长丝单价同比上涨21.04%,销量同比上涨3.43%。

    2022年由于市场其他厂商产能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开工受到较大程度影响,市场供给减少,导致当期长丝市场价格指数不断攀升,在市场价格走高的同时市场进货意愿提高,导致长丝销量增加。

    (3)其他业务收入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6-24-1-122单位:万元其他业务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金额变动幅度面料坯布2,115.19-27.47%2,916.17-42.88%5,105.17-36.13%纱、线384.68-94.19%6,622.711.74%6,509.23-20.46%蒸汽12,997.9273.68%7,483.97-3.40%7,747.2615.36%电力2,013.69-53.66%4,345.25-12.60%4,971.58-9.08%粘胶短纤0.00-100.00%155.91-97.21%5,583.07-61.14%废丝废料等4,232.85-22.29%5,447.1152.94%3,561.52-4.38%试生产产品26,502.44-----合计48,246.7878.88%26,971.10-19.44%33,477.83-27.93%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面料坯布、纱、线等下游产品,外送的蒸汽、电力等能源,以及粘胶短纤、废丝废料和试生产产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7.48%、3.09%及6.63%,占比较小。

    面料坯布、纱、线均为公司产业链下游布局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外送的蒸汽、电力等能源为除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需求以外,公司相关能源设施向附近其他企业开放,销售富余的电力和蒸汽产品,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粘胶短纤业务在2019年之前为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之一,后由于战略调整公司决定自2019年后逐步退出粘胶短纤领域,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粘胶短纤业务逐年减少;废丝废料收入主要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品、废料等销售产生的收入;2022年,公司试生产产品增加主要系财政部于2021年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将试运行产品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再冲减“在建工程”科目金额。

    综上所述,公司氨纶业务、长丝业务及其他业务等变动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和行业变动趋势,相关变动真实、合理。

    (二)按氨纶纤维和纤维素长丝分项定量分析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因素中销售数量、均价、单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影响情况1、发行人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化情况如下:6-24-1-123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氨纶-1.44%-43.06%41.28%24.17%17.11%6.80%长丝14.30%-0.17%10.16%-9.61%19.77%-3.04%主营业务毛利率4.50%-29.27%33.77%15.80%17.97%1.88%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贡献情况如下: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氨纶-1.44%62.30%-0.90%41.28%75.86%31.31%17.11%67.69%11.58%长丝14.30%37.70%5.39%10.16%24.14%2.45%19.77%32.31%6.39%主营业务毛利率4.50%100.00%4.50%33.77%100.00%33.77%17.97%100.00%17.97%注: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指标为“主营产品收入占比”。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毛利率贡献度受产品盈利能力与收入结构共同作用。

    由上表所示,2020年、2021年发行人氨纶业务的毛利率贡献度较高,2022年发行人长丝业务毛利率贡献度较高。

    2、定量分析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动因素中销售数量、均价、单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影响情况(1)氨纶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业务均价、单位成本及销量的同比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吨、万元氨纶业务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均价38,258.36-28,149.23-42.39%66,407.5938,998.99142.29%27,408.60-97.92-0.36%单吨成本38,807.78-184.73-0.47%38,992.5116,274.2171.63%22,718.30-1,951.84-7.91%其中:直接材料29,129.12-1,082.28-3.58%30,211.4014,697.0894.73%15,514.32-1,202.17-7.19%燃料及动力3,387.92385.5012.84%3,002.42598.8224.91%2,403.60-305.18-11.27%直接人工943.03-55.18-5.53%998.21112.2012.66%886.01-174.81-16.48%制造费用3,760.47138.073.81%3,622.401,007.5238.53%2,614.88-172.85-6.20%其他1,587.24429.1637.06%1,158.08-141.41-10.88%1,299.49-96.84-6.94%单吨毛利-549.42-27,964.50-102.00%27,415.0822,724.78484.51%4,690.301,853.9265.36%6-24-1-124毛利率-1.44%-42.72%/41.28%24.17%/17.11%6.80%/销量110,60613,846.0014.31%96,760.00-5,533.00-5.41%102,293.0017,480.0020.61%毛利-6,076.90-271,345.21-102.29%265,268.31217,289.83452.89%47,978.4923,922.3099.44%报告期内,公司氨纶产品定价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性影响,公司产品售价与市场价格指数波动情况基本一致。

    氨纶产品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其中直接材料平均占比约72.44%,主要原材料为PTMEG和纯MDI。

    2020年,由于氨纶单吨成本同比下降7.91%,导致当期毛利率大幅提高6.80个百分点;2021年,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94.73%,导致当期氨纶单吨成本提高71.63%,但当期氨纶销售价格增幅142.29%,售价增幅超过成本上涨幅度,导致当期毛利率提高24.17个百分点;2022年,当期氨纶均价同比下降42.39%,大幅压缩氨纶业务毛利率至-1.44%。

    (2)长丝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业务均价、单位成本及销量的同比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吨、万元长丝业务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金额/数量变动金额变动幅度均价36,880.486,410.8121.04%30,469.67-1,868.48-5.78%32,338.15-2,291.72-6.62%单吨成本31,605.014,230.7315.46%27,374.281,430.415.51%25,943.87-787.88-2.95%其中:直接材料13,763.982,639.0723.72%11,124.911,927.8120.96%9,197.10-1,284.42-12.25%燃料及动力10,985.901,580.1016.80%9,405.80302.103.32%9,103.70287.573.26%直接人工4,032.80-139.04-3.33%4,171.84-391.69-8.58%4,563.53281.106.56%制造费用1,766.72-141.27-7.40%1,907.99-151.95-7.38%2,059.94-158.80-7.16%其他1,055.61291.8738.22%763.74-255.85-25.09%1,019.5986.659.29%单吨毛利5,275.472,180.0870.43%3,095.39-3,298.89-51.59%6,394.28-1,503.84-19.04%毛利率14.30%4.14%/10.16%-9.61%/19.77%-3.03%/销量69,423.002,301.003.43%67,122.0025,746.0062.22%41,376.00-16,572.00-28.60%毛利36,623.9015,847.0276.27%20,776.88-5,680.10-21.47%26,456.97-19,311.05-42.19%公司长丝产品采取随行就市的报价方式进行销售,市场价格较为透明,报告期内公司长丝价格走势与市场价格指数基本一致。

    长丝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材料主要包括浆粕、烧碱等,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水、电力和蒸汽。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长丝产品的毛利率与2019年6-24-1-125相比稍有下降;2021年,长丝毛利率由2020年的19.77%下降至2021年的10.16%,降幅较大,主要与2021年公司产品售价下降的同时成本有所提高相关,其中成本结构中的直接材料大幅上涨20.96%;2022年,长丝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增长4.14个百分点,其中销售均价较2021年提高21.04%,单吨成本同比提高15.46%,主要与成本中直接材料及燃料和动力单价提高相关。

    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比对2019年及2021年其他产品毛利率情况,定量分析2020年其他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其他产品毛利率分析如下:单位:万元其他业务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2019年面料坯布收入2,916.175,105.177,993.63成本2,367.084,337.286,309.32毛利549.08767.891,684.31毛利率18.83%15.04%21.07%纱、线收入6,622.716,509.238,183.32成本6,788.146,240.367,551.16毛利-165.44268.87632.16毛利率-2.50%4.13%7.72%电力收入4,345.254,971.585,467.93成本3,764.114,027.114,806.81毛利581.14944.47661.11毛利率13.37%19.00%12.09%蒸汽收入7,483.977,747.266,715.86成本7,787.675,461.815,560.18毛利-303.702,285.451,155.68毛利率-4.06%29.50%17.21%粘胶短纤收入155.915,583.0714,365.47成本134.436,477.0316,401.00毛利21.48-893.96-2,035.53毛利率13.77%-16.01%-14.17%废丝废料等收入5,447.113,561.523,724.80成本3,208.911,368.961,204.336-24-1-126毛利2,238.202,192.572,520.47毛利率41.09%61.56%67.67%其他业务合计收入26,971.1033,477.8346,451.01成本24,050.3527,912.5441,832.81毛利2,920.755,565.284,618.20毛利率10.83%16.62%9.94%如上表所示,与2019年、2021年相比,在其他业务收入结构中,发行人2020年度由于外购煤炭产品的价格较低,生产成本较低,导致蒸汽、电力销售毛利率提高,带动公司当期其他业务毛利率的提高。

    (四)具体说明2021年管理费用比2020及2019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2020年2021年较2020年变动金额变动幅度2019年职工薪酬14,398.617,933.926,464.6981.48%9,352.38折旧及摊销1,886.411,597.05289.3618.12%1,308.80物料消耗525.75356.67169.0847.41%568.03搬运装卸费1,189.211,069.69119.5211.17%1,027.74修理费8,983.604,498.324,485.2899.71%3,574.13租赁费-348.92-348.92-100.00%331.92运输费548.05529.9318.123.42%562.62办公费217.37132.1485.2364.50%219.7审计咨询服务费660.25260.19400.06153.76%270.44差旅费----80.85保险费----24.89检验检测费85.36132.66-47.30-35.66%133.92业务招待费111.1281.5829.5436.21%117.2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63.63466.45-2.82-0.60%460.79安全环保费1,049.19673.17376.0255.86%830.89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12,421.488,278.664,142.8250.04%6,986.186-24-1-127其他649.72415.65234.0756.31%204.59合计43,189.7526,775.0116,414.7461.31%26,055.09如上表所示,2021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增加金额较多,主要系当期职工薪酬、修理费增加及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增加较多所致。

    其中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一是2021年度公司业绩增长较多,相关人员绩效薪酬增加,二是公司当期调整内退政策导致新增退休人员增加,一次性工资、保险等人员薪酬增加所致;修理费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为提升生产效率、循环化利用水平而新增的技术改造项目较多,主要涉及新区一长丝车间、新区二长丝车间、白鹭氨纶三车间等部门的部分技改项目产生的维修费用,以及机修车间、新区二动车间产生的日常维修费用;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增加主要与2021年三季度公司新乡凤泉区生产基地遭遇洪灾造成生产中断停产约三个月相关。

    (五)定量分析销售费用2020年比2019年大幅降低的原因,如果剔除运输费用调整因素后是否合理2020年度、2019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2019年2020年较2019年变动金额变动幅度运输费-7,107.76-7,107.76-100.00%港杂费-688.61-688.61-100.00%佣金1,688.50821.44867.06105.55%职工薪酬781.80651.15130.6520.06%装卸费88.54129.12-40.58-31.43%差旅费167.88318.98-151.10-47.37%广告及展览费51.2596.51-45.26-46.90%包装费134.66125.469.207.33%邮寄费60.1075.10-15.00-19.97%业务招待费-38.44-38.44-100.00%样品-34.12-34.12-100.00%保险费259.35133.32126.0394.53%办公费-15.75-15.75-100.00%其他159.6995.4864.2167.25%合计3,391.7810,331.24-6,939.5-67.17%6-24-1-128剔除运输费、港杂费后销售费用变动情况3,391.782,534.87856.9133.80%如上表所示,如剔除运输费、港杂费影响因素后,则公司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9年增加856.91万元,主要增加的项目包括销售佣金、职工薪酬和保险费。

    其中销售佣金、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产量规模的扩大,2020年公司为扩大公司产品销量加大了销售支持力度,提高了销售佣金和职工薪酬;保险费增加主要系自2020年开始公司为外销业务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增加的支出。

    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动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六)定量分析报告期各项费用支出与公司经营及营业收入是否匹配1、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发生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销售费用3,252.410.453,718.630.433,391.780.76管理费用58,775.478.0843,189.754.9426,775.015.98研发费用19,044.982.6212,817.741.479,665.452.16财务费用3,903.270.5419,140.072.1919,229.514.30合计56,515.1611.6878,866.189.0259,061.7613.19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3.19%、9.02%及11.68%,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匹配。

    2020年公司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当期研发费用率和财务费用率提高所致。

    2020年公司在加大研发力度的同时,加强和规范了研发相关的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立项及预算审批,导致研发费用率提高。

    另外,2020年度汇兑损失较大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率提高;2021年度由于氨纶的高景气周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高,导致期间费用率下降;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有所提高,财务费用率由于存在大额汇兑收益而显著降低。

    2、各项期间费用(1)销售费用6-24-1-129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佣金659.821,155.601,688.50职工薪酬1,246.281,319.70781.80装卸费99.27103.8688.54差旅费211.42157.50167.88广告及展览费43.2057.5351.25包装费135.02133.37134.66邮寄费52.5844.0060.10保险费597.69529.38259.35其他207.12217.68159.69合计3,252.413,718.633,391.78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产品销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佣金、职工薪酬、装卸费和差旅费等。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量增加和营业收入上升,公司销售费用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0年至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0.76%、0.43%和0.45%,其中2020年销售费用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加大了销售支持力度,提高了部分销售佣金和职工薪酬。

    (2)管理费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职工薪酬11,683.6514,398.617,933.92折旧及摊销1,913.081,886.411,597.05物料消耗476.53525.75356.67搬运装卸费1,196.311,189.211,069.69修理费13,555.408,983.604,498.32租赁费--348.92运输费626.40548.05529.93办公费132.89217.37132.14审计咨询服务费485.64660.25260.19检验检测费171.5685.36132.66业务招待费94.39111.1281.5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0.68463.63466.456-24-1-130安全环保费1,156.151,049.19673.17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26,289.3012,421.488,278.66其他393.49649.72415.65合计58,775.4743,189.7526,775.01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是职工薪酬、维修费、物料消耗、折旧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排污费等。

    报告期内,2021年管理费用增加金额较多,主要系职工薪酬、修理费增加及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增加较多所致;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率增加主要与维修费、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增加相关,其中维修费主要涉及长丝车间的技改项目及日常维修费用,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主要涉及新区二长丝车间、九长丝等车间停产支出,以及当期氨纶车间因库存水平较高、生产计划调整导致的停车支出。

    (3)研发费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职工薪酬4,286.523,423.233,584.50材料投入7,019.276,180.384,115.47燃料及动力2,082.881,816.431,116.02折旧费用589.70383.00605.58委外开发5,027.17948.41208.68其他39.4466.2935.21合计19,044.9812,817.749,665.45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投入、折旧摊销及委托开发费等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均计入相关损益,未进行资本化。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应用,在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课题研究等方面加大投入。

    2020年以来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较多,主要系:一是2019年度,公司的部分研发项目未立项,相关费用未进行专项归集,在相关费用发生时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2020年度以来,公司加强和规范了研发相关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更为细致、严谨的研发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立项及预算审批,对研发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了专项核算,相关费用支出满足计入“研发费用”6-24-1-131科目的条件;二是为提升公司的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功能化、差别化比例,公司以氨纶纤维、生物质纤维素纤维为中心,加强了公司主营产品氨纶、纤维素长丝的研发力度,新增研发项目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的主要研发方向包括生产设备的升级改造、质量控制与检测、节能环保水平升级、产品差别化生产与应用以及新兴储备产品的研发。

    公司研发费用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研发策略及研发实际情况。

    (4)财务费用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利息支出13,815.2615,867.9215,299.13减:利息收入1,950.76781.34312.32汇兑损失-9,403.893,341.033,826.74手续费1,442.66712.46415.97合计3,903.2719,140.0719,229.51经测算,公司利息支出正常,与公司银行借款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外币主要系美元资产,公司汇兑损益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走势基本一致。

    其中2022年产生汇兑收益,主要系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贬值,公司持有的美元资产升值,产生大额汇兑收益。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匹配,与公司业务结构变动、经营实际状况一致。

    (七)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期间费用率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1、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证券简称销售毛利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8.478.887.30泰和新材23.1437.2323.246-24-1-132华峰化学17.9338.7024.84奥园美谷24.3421.4727.01行业平均18.4726.5720.60新乡化纤4.4233.0617.87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总体来看,发行人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行业均值保持一致,即2020年至2021年整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大幅下降。

    但由于各家公司具体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均值相比具有一定差异。

    发行人主营业务以氨纶和长丝为主,吉林化纤营收收入主要来自长丝业务,奥园美谷主营业务除长丝业务以外还涉及医美、房地产开发业务,华峰化学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氨纶、聚氨酯原液和己二酸,泰和新材主营业务包括氨纶和芳纶。

    具体来看,2019年、2020年新乡化纤销售毛利率低于行业整体水平,2021年由于业务占比较高的氨纶业务进入高景气周期,该产品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导致新乡化纤2021年度销售毛利率高于行业均值。

    2022年,由于氨纶产品价格大幅回调导致氨纶业务毛利率降低,公司当期整体销售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

    发行人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公司期间费用率变动趋势分析(1)销售费用率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证券简称销售费用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0.931.021.45泰和新材1.971.482.11华峰化学0.650.560.85奥园美谷11.758.852.92行业平均3.822.981.83新乡化纤0.450.430.76数据来源:Wind资讯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同行业各家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变动趋势不一,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与各家公司业务结构差异、市场开拓策略相关。

    发行6-24-1-133人各项销售费用支出合理,销售费用及其明细项目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2)管理费用率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证券简称管理费用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2.422.823.98泰和新材5.583.404.25华峰化学1.731.542.22奥园美谷12.3619.9111.48行业平均5.526.925.48新乡化纤8.084.945.98数据来源:Wind资讯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行业均值基本一致。

    2020年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略高,2021年由于公司氨纶营业收入规模大幅提高,使得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维修费、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等增加较多,导致管理费用率高于行业均值。

    (3)研发费用率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证券简称研发费用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0.130.140.22泰和新材4.654.394.77华峰化学4.103.623.46奥园美谷2.121.710.95行业平均2.752.462.35新乡化纤2.621.472.16数据来源:Wind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研发活动的策略、研发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6-24-1-134导致研发费用率存在差异。

    发行人2020年的研发费用率与行业均值基本一致。

    2020年以来公司在加强和规范了研发相关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了研发力度,使得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率与行业均值接近;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主要系2021年三季度由于新乡洪灾的影响造成部分研发项目中断,导致当期研发费用占比降低;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行业均值无重大差异。

    (4)财务费用率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证券简称财务费用率(%)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5.367.6611.86泰和新材0.371.070.97华峰化学-0.780.110.43奥园美谷5.8210.699.27行业平均2.694.885.63新乡化纤0.542.194.30数据来源:Wind资讯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均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公司财务费用率处于适中水平,低于行业均值。

    同行业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差异较大,主要与各公司的负债率水平、负债规模、外币资产情况以及融资费率相关。

    (八)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对申请人业绩、固定资产、存货等方面的影响,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2021年7月,发行人凤泉厂区受洪灾影响部分车间停电、生产设备被淹,导致相关资产受损。

    部分受灾资产剩余价值较低,公司进行了报废处理;部分资产仍可使用,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1、报废资产情况由于相关资产剩余价值较低,公司进行了报废处理,相关资产主要包括凤泉区长丝生产线用纺丝机、泵机、空气设备等生产设备和部分长丝库存商品。

    公司为相关资产购置了财产保险,在受灾后公司快速启动了受损资产的定损、处置和6-24-1-135理赔程序。

    公司具体受灾资产以及理赔的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序号资产类别账面金额保险赔偿金额损失金额1固定资产8,294.057,456.13837.932原材料、在产品2,149.761,893.99255.773库存商品30,492.9725,215.625,277.354工程物资31.7514.2617.49合计40,968.5334,580.006,388.54经与保险公司商议,涉灾资产账面金额为40,968.53万元,保险赔偿金额为34,580.00万元。

    会计处理方面,公司将相关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进行转出,与收到的保险赔款抵消后结转为当期营业外支出。

    2021年度,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公司就水灾损失确认营业外支出6,388.54万元。

    2、减值资产情况部分仍可使用的资产因洪灾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涉及减值的资产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星鹭科技部分坯布生产线资产,该部分资产账面净值为806.09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85.02万元,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21.07万元。

    综上,2021年暴雨洪灾事项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对洪灾受损资产均购置了相关财产保险,降低了发行人的部分受灾损失。

    部分受灾资产由于受损严重、剩余价值较低,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对涉灾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确认营业外支出6,388.54万元,部分仍可使用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21.07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909.61万元,相关损失和减值计提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1、取得并复核公司报告期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对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各类业务的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了解其收入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向发行人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6-24-1-1362、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的构成,了解公司产品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复核测算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数据;3、对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表进行核查,结合公司主要业务单价、单位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并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相关变动原因;4、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各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各期间费用变动合理性、与公司经营情况和营业收入是否匹配;5、查阅公司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了解其综合毛利率和期间费用水平及变动趋势,并与公司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6、访谈了解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对申请人业绩、固定资产、存货等方面的影响情况,获取保险公司理赔的相关凭证。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基本稳定,前次募投项目已于2022年2月建成达产,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符合行业趋势以及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真实、合理;2、公司已按主要业务类别定量分析毛利率变动因素中单价、单位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及制造费用)的影响情况,相关业务毛利率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变动情况合理;3、发行人2020年度蒸汽、电力等外送能源销售毛利率提高较多,导致当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率有所提高;4、2021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增加金额较多,主要系职工薪酬、修理费增加及非季节性停产期间生产部门支出增加较多所致;5、公司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销售佣金、职工薪酬和保险费等增加,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动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6-24-1-1376、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基本匹配,与公司业务结构变动、经营实际状况一致;7、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家公司业务结构、市场开拓策略、费用支出结构、研发强度、汇率波动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8、2021年暴雨洪灾事项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对洪灾受损资产购置了相关财产保险,降低了发行人的部分受灾损失。

    部分受灾资产由于受损严重公司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对涉灾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公司确认了营业外支出6,388.54万元,对部分仍可使用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521.07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909.61万元,公司相关资产损失和减值计提充分。

    6-24-1-138问题九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04亿元、0.52亿元、3.19亿元和6.88亿元。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2021年开始应付票据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2021年开始应付票据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还有少量应付国内信用证。

    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增加,主要系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工程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银行承兑汇票26,850.0424,823.005,240.42国内信用证7,154.767,110.00-应付票据合计34,004.8031,933.005,240.42采购总额708,408.37607,961.33314,421.94应付票据/采购总额4.80%5.25%1.67%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提高较多,主要系:1、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利用应付票据进行采购款结算,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票据信用,切实保障了日常资金的需求,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具备商业合理性;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原材料采购总额亦相应增加,导致发行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采购款金额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因期末开票金额、采购规模变动而存在一定波动,2021年、2022年公司原材料采购分别开具了约4.52亿元、8.9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6-24-1-1393、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二期和三期等大型项目处于建设期内,建设过程中采购了大量的机器设备,部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

    2021年、2022年公司分别开具了约0.59亿元、1.6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导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同时,期末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产生了部分应付票据,具备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与发行人的采购规模的比例波动,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动、结算方式选择等因素相关,应付票据余额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付票据对应的供应商明细如下:单位: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含税)开票金额应付票据余额是否关联方1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TMEG16,783.1215,000.0010,000.00否2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PTMEG99,105.3425,250.008,500.00否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延津县供电公司电力23,841.947,824.195,567.43否4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PTMEG22,154.2316,500.003,000.00否5长治市上党区五汇万融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原煤32,788.955,600.042,650.04否合计194,673.5770,174.2329,717.46/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含税)开票金额应付票据余额是否关联方1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物16,312.8720,950.0012,000.00是2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PTMEG34,028.2330,832.009,518.00否3郑州中远氨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氨纶设备27,798.375,866.005,866.00否4上海伦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染色热稳定剂13,180.671,500.001,500.00否5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纯MDI37,692.571,400.001,400.00否合计129,012.7260,548.0030,284.00/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含税)开票金额应付票据余额是否关联方1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PTMEG14,237.3810,824.425,240.42否6-24-1-140合计14,237.3810,824.425,240.42/由上表可知,公司应付票据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原材料、生产用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对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的当期开票金额大于当期采购金额主要系,该等供应商均与公司常年合作,当期开票金额包含部分前一年度采购的应付款项或未来期间的预付款,整体上开票金额与交易规模相匹配。

    公司所开具的应付票据与开票相关的采购合同等原始资料匹配,公司开票金额与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配,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开具的票据,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票据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原材料、生产用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的明细数据,与公司采购总额进行对比分析,分析确认其变动合理性;2、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应付票据的对手方信息、交易金额等资料,了解票据开具背景;3、抽取公司应付票据所开具的应付票据与开票相关的采购合同等原始资料,确认其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4、从公开信息查询公司部分应付票据对手方的工商信息,查阅其营业范围、经营状态等信息。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与发行人的采购规模的比例波动,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动、结算方式选择等因素相关,应付票据余额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匹配,6-24-1-141具备合理性;公司应付票据交易对手方主要为原材料、生产用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商,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相符;公司所开具的应付票据为日常经营活动所开具的票据,与公司主要交易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6-24-1-142问题十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均较高。

    请申请人:(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一、发行人说明(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2,513.68万元、82,094.57万元及94,560.44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氨纶、长丝产能,相关产品销量、收入规模增加,导致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增加。

    (1)业务模式公司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氨纶纤维与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等,在销售模式上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结算方式方面,国内客户主要采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国外客户主要采取L/C(信用证)、TT(电汇)、TT+DP(电汇及付款交单)等方式结算。

    (2)信用政策在经销、直销模式下,公司均会依据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来确认对应客户的应收账期。

    客户账期主要根据其销售量、交易记录、历史诚信记录及综合实力,6-24-1-143结合当年的预计销售量增减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在信用期间内公司会对客户进行信用额度和期限控制。

    针对重点客户一般要求在发货后30-90天内循环结算货款,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

    部分客户因资金周转、付款审批等原因,实际付款周期会长于信用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证券简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末/2021年度2020年末/2020年度吉林化纤20.35%12.37%17.47%华峰化学8.20%7.10%10.87%泰和新材4.45%2.86%2.85%奥园美谷5.49%3.64%9.46%行业均值9.62%6.49%10.16%新乡化纤13.00%9.39%16.20%注:上述数据源自Wind资讯。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值分别为10.16%、6.49%及9.62%,新乡化纤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行业均值,主要与业务结构、结算方式相关:①同行业公司业务结构差异:发行人主营业务以氨纶和长丝为主,其中氨纶业务占比较高,2021年公司氨纶业务占比达73.52%。

    根据氨纶行业形成的销售惯例,厂商一般会给予客户一定的销售账期,赊销比例较高。

    吉林化纤营收收入主要来自长丝业务,奥园美谷主营业务除长丝业务以外还涉及医美、房地产开发业务,华峰化学营业收入主要包括氨纶、聚氨酯原液和己二酸,泰和新材主营业务包括氨纶和芳纶,不同业务的销售方式不同,给予下游客户的账期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应收账款占比不同;②结算方式差异:销售过程中除形成应收账款以外,交易双方也可采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形成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部分同行业公司采取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结算方式的比例较高,如2021年度华峰化学、泰和新材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之和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15%、12.11%,发行人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之和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77%,导致各家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差异较大。

    6-24-1-144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氨纶、长丝产能,相关产品销量、收入规模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与业务结构、结算方式差异相关,具有合理性。

    2、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1)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单项计提672.13672.13100.00%2,748.812,748.81100.00%组合计提97,518.712,958.283.03%84,702.782,608.213.08%其中:内销组合52,208.322,846.225.45%39,631.002,515.796.35%外销组合45,310.39112.060.25%45,071.7792.420.21%合计98,190.843,630.413.70%87,451.595,357.026.13%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单项计提2,821.972,821.97100.00%2,125.402,125.40100.00%组合计提75,828.153,314.474.37%71,011.033,538.404.98%其中:内销组合48,470.993,210.986.62%46,306.143,438.467.43%外销组合27,357.16103.500.38%24,704.8899.930.40%合计78,650.136,136.457.80%73,136.425,663.797.74%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为7.80%、6.13%和3.70%。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逐步降低,主要系:一是外销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增加,外销对应的应收账款由于结算方式的差异历史违约率较低,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较低;二是2021年由于氨纶业务市场行情较好、回款速度加快,应收账款的违约率降低,使得近五年的历史违约率降低,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降低,因此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相应降低;三是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且1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6.80%、97.96%及98.39%,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6-24-1-145分布不断改善,坏账准备比例相应降低。

    (2)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余额占比余额占比1年以内95,964.5097.73%82,969.2297.96%1-2年700.030.71%358.690.42%2-3年154.520.16%644.640.76%3-4年660.980.67%206.410.24%4-5年176.610.18%69.540.08%5年以上534.210.54%454.280.54%合计98,190.84100.00%84,702.78100.00%账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余额占比余额占比1年以内73,399.7096.80%68,051.6295.83%1-2年1,376.821.82%1,797.382.53%2-3年421.820.56%654.220.92%3-4年160.540.21%33.910.05%4-5年31.980.04%282.840.40%5年以上437.290.57%191.060.27%合计75,828.15100.00%71,011.03100.00%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6.80%、97.96%及97.73%,整体占比稳定,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不断改善。

    (3)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单位:次/年证券简称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6.178.146.20泰和新材25.6045.0634.506-24-1-146华峰化学12.5215.708.18奥园美谷20.7912.619.38行业平均16.2720.3814.57新乡化纤8.2411.316.40数据来源:Wind资讯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客户集中度、交易惯例、信用政策、付款方式等因素存在差异相关。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氨纶业务占比较高,该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均值。

    2021年度由于氨纶行业处于高景气周期内,在氨纶售价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销售回款周期缩短,使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相关指标变动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①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分析证券简称计提方式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主要内容资料出处吉林化纤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照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单项重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单独评价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1年以上风险特征明显增加: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可收回性预测,按照违约风险敞口100%单独评价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报泰和新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按照债务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报华峰化学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2022年报6-24-1-147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奥园美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2年报新乡化纤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内销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账龄):外销客户;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报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水平分析6-24-1-148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情况如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吉林化纤5.56%6.33%6.28%华峰化学5.01%5.61%7.75%泰和新材5.49%5.45%6.60%奥园美谷12.44%12.00%7.45%行业均值7.12%7.35%7.32%新乡化纤3.70%6.13%7.80%2020年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平均计提比例,2021年末、2022年末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平均计提比例,上述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家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差别较大,且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受个别客户回款、预期损失率、应收款组合类型差异等因素影响略有变动,2022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下降幅度较大,由2021年末的2,748.81万元下降至2022年末的672.13万元,导致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的下降;另外,2021年末、2022年末奥园美谷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著偏高,拉高了行业均值,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吉林化纤、华峰化学、泰和新材等公司相比差异较小,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占比逐期提高,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不断改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值基本一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1、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1)发行人的存货构成情况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构6-24-1-149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12-312021-12-31余额占比余额占比原材料55,053.1945.86%47,088.7233.31%在产品3,136.392.61%3,301.082.33%库存商品61,437.2751.18%90,515.6664.02%周转材料222.610.19%273.420.19%委托加工物资36.930.03%62.440.04%其他164.570.14%137.810.10%合计120,050.96100.00%141,379.13100.00%项目2020-12-312019-12-31余额占比余额占比原材料31,909.1625.92%44,764.9636.69%在产品2,312.521.88%2,694.682.21%库存商品87,775.8271.31%73,287.2560.06%周转材料327.530.27%317.220.26%委托加工物资744.380.60%836.820.69%其他15.830.01%116.740.10%合计123,085.24100.00%122,017.66100.00%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合计占存货金额的比重在97%以上,其中原材料主要为浆粕、PTMEG、纯MDI等,库存商品主要包括长丝、氨纶等系列产品。

    (2)发行人的存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存货余额120,050.96141,379.13123,085.24营业成本695,258.75585,083.53367,650.17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7.27%24.16%33.48%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0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因素影响,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产品销售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6-24-1-150影响,导致存货余额占比提高;2021年以来,由于氨纶行业迎来高景气周期,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不断改善,使得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逐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及占比变动趋势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2、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的同行业对比分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证券简称2022-12-31/2022年度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吉林化纤13.64%24.85%31.76%华峰化学13.60%23.26%17.45%泰和新材25.22%27.40%23.87%奥园美谷17.92%16.28%376.95%行业均值17.60%22.95%112.51%剔除奥园美谷后均值17.49%25.17%24.36%新乡化纤17.27%24.16%33.48%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奥园美谷由于重大资产出售、业务转型等导致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为异常。

    在剔除奥园美谷的数据后,发行人2020年度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高于行业均值,主要系2020年发行人受到宏观经济下行冲击较大,长丝产品销售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导致存货余额占比提高;2021年度、2022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与行业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项目库龄2022-12-312021-12-312020-12-31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原材料1年以内53,009.0696.2945,351.9596.3128,288.8088.561年以上2,044.133.711,736.773.693,655.8411.44小计55,053.19100.0047,088.72100.0031,944.63100.00在产品1年以内3,136.39100.003,301.08100.002,310.0399.891年以上----2.490.11小计3,136.39100.003,301.08100.002,312.52100.006-24-1-151库存商品1年以内57,721.8293.9578,882.3887.1575,836.2186.431年以上3,715.466.0511,633.2812.8511,904.1513.57小计61,437.28100.0090,515.66100.0087,740.36100.00其他1年以内338.6264.92370.7378.27980.2978.271年以上85.4916.39102.9421.73107.4421.73小计521.58100.00473.67100.001087.73100.00合计1年以内114,205.8995.13127,906.1490.47107,415.3387.271年以上5,845.084.8713,472.999.5315,669.9212.73合计120,050.96100.00141,379.13100.00123,085.24100.00报告期内,发行人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均值约为90.96%以上,存货管理状况良好。

    库龄超过一年的库存商品主要系,公司生产的个别品种长丝销售周期较长,长丝产品整体库存状态良好,不存在毁损、变质的情况,预计将随着市场需求和公司的销售计划逐步去库存;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为备件和辅助材料,其中配件主要包括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维修、技改项目等的专用备件,辅助材料主要为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塑料制品等材料,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消耗替换。

    这些辅材和配件易于存储,可使用时间较长,随着公司生产过程正常投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综上,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内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存货周转速度加快,大部分存货库龄集中于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比例逐年提高,公司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4、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1)存货周转率对比分析单位:次/年证券简称存货周转率(次)2022年2021年2020年吉林化纤5.374.283.66泰和新材3.954.674.32华峰化学6.185.845.83奥园美谷5.410.430.24行业平均5.233.803.51新乡化纤5.454.503.076-24-1-152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源自Wind资讯。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2020年略低于行业均值,2021年由于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的氨纶业务销售情况较好,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2年由于长丝业务景气度上升,且调降了部分期间氨纶的生产计划,公司存货周转速度高于行业均值。

    (2)库龄分布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均值约为90.96%以上,存货管理状况良好,具体请参见本题“一、发行人说明”之“(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之“3、报告期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之内容。

    (3)期后销售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的期后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库存商品61,437.2890,515.6687,740.36期后销售金额45,011.9387,282.8085,442.05截至2023年3月末未销售金额16,425.343,232.872,298.30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比例73.26%96.43%97.38%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期后分别实现销售比例97.38%和96.43%,平均销售比例超过96%,期后销售情况良好;2022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后期销售比例为73.26%,销售比例较高,公司库存商品总体销售情况良好。

    (4)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吉林化纤0.52%1.96%0.70%6-24-1-153华峰化学1.73%0.26%0.44%泰和新材1.11%2.32%0.85%奥园美谷0.11%0.68%0.00%行业均值0.87%1.31%0.50%新乡化纤3.50%1.64%1.85%注:数据源自Wind资讯。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报告期各期末新乡化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均值,其中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较高与当期氨纶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相关。

    整体来看,新乡化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充分。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存货余额与其自身业务规模匹配;大部分存货库龄集中于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比例逐年提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均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一)核查程序1、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变动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2、了解公司业务模式、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并分析其合理性;3、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获取账龄分布表;4、获取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情况进行对比分析;5、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明细表,分析公司存货余额与营业成本的配比情况;6、获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期后销售数据,并分析其合理性;7、了解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及政策,计算存货周转率,获取存货库龄分6-24-1-154布表,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8、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氨纶、长丝产能,相关产品销量、收入规模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与业务结构、结算方式差异相关,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占比逐期提高,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情况不断改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值基本一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存货余额与其自身业务规模匹配;大部分存货库龄集中于一年以内,且一年以内的比例逐年提高,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存货不存在积压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均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24-1-155(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之签署页)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6-24-1-156(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之签署页)保荐代表人:周协杨惠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6-24-1-157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何之江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二次修订稿) 目录 问题一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2、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本次募投项目需履行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及履行情况 2、发行人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发行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2、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预计后续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募投项目不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保名录》中规定的“双高”产品。

    如发行人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环境风险”的,还应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产品属于《环保名录》中“高污染”的,还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要求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十)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二 一、发行人说明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三 一、发行人说明 (一)是否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等相关资质证书 1、公司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发送,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公司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相关资质证书 (二)申请人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质检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发送及处理而颁布的各种规则及条例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质量控制情况,申请人是否曾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件 (四)有关申请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受到过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1、公司不存在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媒体报道 2、公司不存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有关的诉讼、仲裁事项 3、公司未因危险化学品安全受到过处罚,也不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四 一、发行人说明 (一)募投项目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1、长丝项目用地计划 2、长丝项目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 (二)募投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三)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五 一、发行人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二)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3、其他流动资产 4、长期股权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六 一、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三)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 1、氨纶项目 2、长丝项目 (五)申请人是否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若是,二期工程目前进展情况,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 1、申请人是否自建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若是,二期工程目前进展情况 2、二期工程与前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异同,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项目的情形,若存在,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重复建设,同一或相似项目再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 3、两次募投项目和申请人自建项目投资构成、效益核算是否能够准确区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七 一、发行人说明 (一)货币资金(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1、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2、货币资金使用受限、被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3、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二)结合大额货币资金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1、发行人可支配货币资金 2、发行人可支配货币资金的未来使用计划 3、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三)补充说明2022年一季度末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新增大量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1、短期贷款利率下降,公司存在置换高息贷款的需求 2、外币资金需选择合适时机结汇 3、公司大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八 一、发行人说明 (一)分析报告期收入结构,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定量说明收入增长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 1、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前次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3、定量说明收入增长原因及其真实性、合理性 (二)按氨纶纤维和纤维素长丝分项定量分析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因素中销售数量、均价、单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影响情况 1、发行人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2、定量分析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动因素中销售数量、均价、单位成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影响情况 (三)比对2019年及2021年其他产品毛利率情况,定量分析2020年其他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四)具体说明2021年管理费用比2020及2019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五)定量分析销售费用2020年比2019年大幅降低的原因,如果剔除运输费用调整因素后是否合理 (六)定量分析报告期各项费用支出与公司经营及营业收入是否匹配 1、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2、各项期间费用 (七)报告期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期间费用率波动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1、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2、同行业公司期间费用率变动趋势分析 (八)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对申请人业绩、固定资产、存货等方面的影响,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九 一、发行人说明 (一)2021年开始应付票据余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问题十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 2、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内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成本比例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3、报告期内不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 4、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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