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2. 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如下: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4. 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5. 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6. 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_______。
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窦刚贵宋岩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葛炬2023年。
8.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