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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亚太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日期:2023-05-22 02:30:5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8820) 用户喜爱度:等级983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亚太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董事会决议证券代码:002540证券简称:亚太科技公告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27082债券简称:亚科转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3年4月21日的公司总股本1,250,169,66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8,037,354股后的股份1,222,132,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305,533,077.25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上述基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4.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5.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6.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分配总金额无变化。

    7.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8.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9.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037,354.00股后的1,222,132,3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0.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

    11. 四、关于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根据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4439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305,533,077.25元÷1,250,169,663股=0.244393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六位)。

    12. 综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4393元/股。

    13. 五、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4. 六、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15.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100*****043周福海200*****399周吉302*****608周吉400*****695于丽芬502*****635项洪伟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16. 七、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咨询联系人:沈琳、刘斯琴咨询电话:0510-88278652传真电话:0510-88278653八、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关于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五、权益分派对象 六、权益分派方法 七、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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