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2.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3.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
4.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
5. 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
6. 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7. 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刘斌(签字)_______________戴克勤(签字)_______________杨文浩(签字)_______________。
8.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