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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3-05-23 03:49:4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031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8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证券代码:688004证券简称:博汇科技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三年五月1目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10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附件1: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4附件2: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9附件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3附件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31听取事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按规定出示有效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2.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3. 二、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4.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5.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6.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7.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8.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签到时向会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由会议主持人统筹安排发言。

    9.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

    10.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11.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12. 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13.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14.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

    15. 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16.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进行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本次会议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博汇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9日15:00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忍冬路5号院8号楼会议室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5.逐项审议会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8.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9.复会,宣布表决结果10.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1.签署会议文件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7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29日8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和《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9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7543号),公司编制了《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10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基于公司对2022年度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并结合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特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内容请见附件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11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3]7543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41.8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98.15万元,2022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847.22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博汇科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12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二、薪酬(津贴)方案1.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发放办法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董事,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13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岗位主要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二、薪酬(津贴)方案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考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发放办法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监事,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29日14附件1: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401.51万元,同比下降42.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1.81万元,同比下降157.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4.30万元,同比下降173.58%;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54万元,同比下降95.29%。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具体情况如下: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04/11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04/25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05/23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2、《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08/09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08/25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10/24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11/21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12/28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大会,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16报告期内,李翔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2年12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次董事会成员变动后,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为孙传明、郭忠武、孙鹏程、张永伟,独立董事为王广志、王冬梅、林峰。

    孙传明担任董事长。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独立董事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及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治理、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对定期的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内审部工作进行了有效指导。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各项议案,完成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分析市场形势及行业17特点,为公司战略决策、对外投资提供了科学有益的建议。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通过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切实做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电话、邮件、接待机构调研等方式,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题,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便利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规划(一)专注主业,提升经营绩效2023年,公司将以募投项目的建设为契机,继续深化产品及服务结构,提升公司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促进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的产品化、应用化。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战略讨论、关注财务管理,优化用人机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科学决策的保障。

    (二)坚持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不断健全内控体系,优化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积极组织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关键人员的履职能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畅通投资者关系沟通渠道投资者主要依据公司披露的各项经营相关信息,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

    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是社会公众股东对公司治理规范性的监督。

    根据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工作的各项要求,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18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事务的工作流程。

    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及时、高效地答复投资者的问题,主动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

    公司在既定的组织框架内、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作,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为重要手段,在治理上持续优化,在经营上不断拓展,以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19附件2: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七项议案。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一)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二)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三)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四)2022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五)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六)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七)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八)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无变动。

    三、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21运作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2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能够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四、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29日23附件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7543号),特编制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一、本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财务报表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7543号。

    二、2022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变动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16,401.5128,714.51-12,313.00-42.88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6,382.3528,628.19-12,245.84-4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1.814,916.62-7,758.43-15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4.304,504.47-7,818.77-173.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544,068.04-3,876.50-95.29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472.8974,813.53-3,340.64-4.47总资产82,337.0483,617.95-1,280.91-1.53(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变动金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87-1.37-157.4724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87-1.37-157.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80.79-1.37-173.4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96.75-10.64减少10.6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46.19-10.73减少10.73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4016.6612.74增加12.74个百分点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一)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变动金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流动资产:货币资金17,890.2726,963.25-9,072.98-33.65交易性金融资产12,820.4812,014.22806.266.71应收票据12.0595.00-82.95-87.32应收账款11,745.8813,993.88-2,248.00-16.06应收款项融资33.9072.20-38.30-53.05预付款项136.6715.73120.94768.85其他应收款2,195.102,238.80-43.70-1.95存货3,507.852,653.73854.1232.19合同资产576.58909.87-333.29-36.63其他流动资产1,254.281,614.58-360.30-22.32流动资产合计50,173.0660,571.25-10,398.19-17.17非流动资产:债权投资5,220.14-5,220.14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999.96148.20851.76574.7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5.00650.00-5.00-0.7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20.19500.00520.19104.04固定资产21,331.793,374.6717,957.12532.11在建工程-16,129.00-16,129.00-100.00使用权资产264.74405.34-140.60-34.69无形资产1,399.341,323.0176.335.77长期待摊费用256.60150.47106.1370.5325递延所得税资产841.63366.00475.63129.95其他非流动资产184.59-184.59不适用非流动资产合计32,163.9923,046.709,117.2939.56资产总计82,337.0483,617.95-1,280.91-1.53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1)货币资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同时报告期内新增5,000万本金的大额存单购置于“债权投资”科目列示。

    (2)应收票据: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现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提前备货,预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5)存货:主要系报告期末备货及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合同质量保证金到期结转所致。

    (7)债权投资: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入银行大额存单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按投资协议约定,支付部分投资款所致。

    (10)固定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办公楼等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1)在建工程:主要系报告期内办公楼等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2)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原租赁办公楼等租赁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营销网点办公场所装修费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亏损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6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所致。

    (二)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变动金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流动负债:应付票据1,226.25917.73308.5233.62应付账款3,196.674,482.81-1,286.14-28.69合同负债3,097.66321.402,776.26863.80应付职工薪酬1,439.051,371.3167.744.94应交税费397.73892.30-494.57-55.43其他应付款1,059.41371.77687.64184.9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22257.17-163.95-63.75其他流动负债53.3635.4417.9250.56流动负债合计10,563.358,649.941,913.4122.12租赁负债182.67146.9835.6924.28递延所得税负债17.727.510.22136.27预计负债100.41-100.41不适用非流动负债合计300.80154.48146.3294.72负债合计10,864.158,804.422,059.7323.39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1)应付票据:主要系报告期末未到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主要系受跨期项目进度影响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主要系报告期末较期初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应付投资款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原办公楼等租赁到期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跨期项目预收客户合同款确认待转销项税增27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应递延所得税所致。

    (8)预计负债: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所致。

    (三)主要股东权益情况分析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变动金额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所有者权益:股本5,680.005,680.00--资本公积44,031.6844,032.10-0.42-0.00其他综合收益38.2542.50-4.25-10.00盈余公积2,875.752,875.75--未分配利润18,847.2222,183.19-3,335.97-15.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1,472.8974,813.53-3,340.64-4.47(四)损益构成及主要变动原因分析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本期金额较上期变动比例(%)一、营业总收入16,401.5128,714.51-12,313.00-42.88其中:营业收入16,401.5128,714.51-12,313.00-42.88二、营业总成本20,307.4124,566.67-4,259.26-17.34其中:营业成本7,906.3112,848.10-4,941.79-38.46税金及附加233.32214.2919.038.88销售费用5,836.735,727.82108.911.90管理费用1,700.591,681.8018.791.12研发费用4,822.574,784.1438.430.80财务费用-192.11-689.48497.37不适用加:其他收益664.531,015.20-350.67-34.54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57.46189.01168.4589.12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6920.380.311.5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4514.2212.2386.0128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67.91-209.77-358.14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04-91.0624.02不适用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23.92不适用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92.425,061.52-8,553.94-169.00加:营业外收入201.87311.05-109.18-35.10减:营业外支出15.104.7010.40221.2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05.655,367.87-8,673.52-161.58减:所得税费用-463.84451.25-915.09-202.79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41.814,916.62-7,758.43-157.80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1)营业收入: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因素影响,客户招投标工作延缓,项目交付延期,导致公司订单量及项目交付量较上期均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因受项目交付进度影响,本期成本结转随收入确认减少而呈下降趋势。

    (3)财务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随募投项目进度持续支出,闲置资金持有量及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所致。

    (4)其他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随营业收入下降公司取得的软件退税收入下降所致。

    (5)投资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兼顾资金收益及流动性需求,调整理财结构,购入银行大额存单等计提投资收益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项下“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项下履约保证金账龄自然滚动,按当前会计政策相应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提高,导致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9(8)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固定资产处置事宜所致。

    (9)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企业上市挂牌市级补贴资金同比下降所致。

    (10)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同比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可弥补亏损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金额本期金额较上期变动比例(%)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692.6132,914.19-7,221.58-21.9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501.0728,846.15-3,345.08-11.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544,068.04-3,876.50-95.29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440.2454,204.32-15,764.08-29.0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711.8175,400.71-27,688.90-36.7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71.56-21,196.3911,924.83不适用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9.401,812.34-1,032.94-56.9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9.40-1,812.341,032.94不适用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859.43-18,940.699,081.26不适用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6,784.4545,725.14-18,940.69-41.42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925.0226,784.45-9,859.43-36.81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销售订单量及交付验收项目有所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购入办公楼等大额资产,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该类大额资产购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30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下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所致。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31附件4: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特制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如下:一.财务预算编制说明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了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

    二.财务预算编制范围本预算与2022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三.财务预算基本假设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2023年公司将积极深挖市场需求、持续推动研发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整体盈利能力。

    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将有所增长。

    五.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32听取事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现有七位董事,其中三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的要求。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王广志先生、林峰先生以及王冬梅女士。

    报告期内,李翔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2022年12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王广志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3年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北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呼伦贝尔峰林山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视无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冬梅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7年至今在北京交通大学任教,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翔宇先生(离任),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6年8月至1998年4月,在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东方计量测试研33究所担任工程师;1998年5月至2008年12月,在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顾问;2009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监职务;2019年至今在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在履职中能够保持独立,并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我们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后,根据规则要求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本着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广志8804林峰1101王冬梅8804李翔宇(离任)77042.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在各自任期内,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3.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34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另外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的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同时,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我们的交流,主动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我们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1.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54.并购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5.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行业水平及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博汇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36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我们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3.开展新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查阅了解、分析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增强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37策能力,持续推动了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忠实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同时,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广志、林峰、王冬梅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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