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3. 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和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并发表独立意见。
4. 如下: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
5. 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沈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陈修和先生、徐启文先生、杨晓明先生、过年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7. 副总裁),陈素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吴志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吴潇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