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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光半導體: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舉行之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日期:2024-04-29 16:42:00
    股票名称:宏光半導體 股票代码:06908.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488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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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cover 63472-04D 0..1HGSEMICONDUCTORLIMITED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908)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舉行之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或其續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本人╱吾等(附註1 )地址為為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共股(附註2 )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附註4 )或地址為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定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三時正(及其任何續會時間)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高新區社區高新南九道五十五號微軟科通大廈十四樓B室舉行之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及其續會),以考慮並酌情通過召開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所載之決議案,並於該大會(及其續會)上代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義就下列欄內所示決議案投票表決。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中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贊成(附註5及6 )反對(附註5及6 )1.省覽及考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報告及本公司之核數師(「核數師」)報告。

    2.重選董事及釐定董事之薪酬(a)重選呂鎧麟先生為執行董事;(b)重選王寧國博士為非執行董事;(c)重選鄒海燕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d)重選蕭妙文先生, M .H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e)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之薪酬。

    3.續聘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彼等之酬金。

    4.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之本公司股份(「股份」)。

    5.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以供購買不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之股份。

    6.藉著加入本公司購回之股份總數,以擴大授予董事會以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之一般授權。

    有關擬提呈決議案之全文,請參閱本公司通函所載召開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告。

    日期:二零二四年月日簽署(附註7 ):附註:1.請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請填上登記於閣下名下之股份數目。

    如未有填上股份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有以閣下名義登記之股份有關。

    3.凡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任何本公司股東(「股東」)均可委派其他人士作為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會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股東,惟須親身代表股東出席大會。

    4.倘擬委任大會主席以外之任何受委代表,請刪去「大會主席」字樣,並在空欄內填上擬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可委任超過一名代表出席大會並代為投票,惟若委任超過一名代表,則委任須註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數目。

    如並無填上任何姓名,則大會主席將會擔任閣下之受委代表。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變更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5.注意:倘閣下擬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請在註明「贊成」之方格內填上「」號。

    倘閣下擬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則請在註明「反對」之方格內填上「」號。

    如無填妥任何或全部方格,則閣下之代表將有權自行酌情投票。

    閣下之代表亦有權就於大會上正式提出而未載於召開大會的通告之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6.所有決議案將於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

    每名親身(如股東為公司,則其正式授權代表)或由其代表出席之股東,均可就所持有之每股繳足股份投一票。

    凡有權投超過一票的人士毋須使用其全部票數,亦毋須以同一方式盡投其票,在該情況下,請在以上適當之方框內填上有關股份數目。

    7.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閣下或經閣下書面正式授權之授權人簽署,或如股東為公司,則代表委任表格須另行加蓋公司印鑑或經由高級職員或所委託代表或獲正式授權之其他人士親筆簽立。

    8.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已簽署之授權書(如有)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證明之授權書或授權文件之副本,須在不遲於是次大會或其續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方為有效。

    9.倘屬任何股份的聯名登記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該等人士均可於任何大會就有關股份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猶如彼為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有關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會,則僅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就有關股份排名首位的上述出席人士,方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10.閣下於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親自出席大會及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作撤回論。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閣下是自願提供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於處理就本公司大會有關 閣下受委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該等用途」)。

    我們可能向就該等用途為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腦及其他服務的代理人、承辦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以及其他獲法例授權而要求取得有關資料的人士或其他與上述所列出的該等用途有關以及需要接收有關資料之人士提供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閣下所提供閣下及閣下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將就履行上述該等用途所需的時間保留。

    有關存取及╱或更正相關個人資料的要求可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出,而有關要求均須以書面郵寄至本公司╱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上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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