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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光半導體:致登記股東之信函及回條 - 強制規定須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

    日期:2024-04-24 16:56:00
    股票名称:宏光半導體 股票代码:06908.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209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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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GSEMICONDUCTORLIMITED 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08) 致各位登記股東: 強制規定須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根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以及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現特致閣下,本公司將以電子方式向股東發送日後之公司通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公司通訊」)。

    本公司透過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香港交易所網站」)以電子方式向股東提供公司通訊(「網站版本」)。

    閣下請填妥附件的回覆表格(「回覆表格」)以提供其電子聯絡資料供日後通訊之用,並簽署後使用列印於回覆表格中的地址標籤將該表格寄回本公司經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即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地址爲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或透過電郵遞交該表格,電郵地址為:6908shareholders@hg-semiconductor.com。

    倘閣下於香港內投寄回覆表格,可使用回覆表格上之郵寄免郵費標籤將其寄回,而毋須貼上郵票;否則,請貼上適當郵票。

    為支持環保及促進與閣下之有效溝通,本公司鼓勵及推薦閣下透過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網站瀏覽公司通訊以代替通過郵件收取印刷本。

    倘若本公司未收到閣下正確填妥並簽署之回條或表示反對透過本公司網站及香港交易所網站瀏覽公司通訊之任何書面回覆,則視為閣下同意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之網站版本,及本公司日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或郵寄方式(僅在本公司沒有獲取閣下有效電子郵箱地址時)向閣下發送公司通訊網站版本的登載通知。

    敬請注意:(1) 本公司或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將應閣下要求提供公司通訊的中、英文印刷本;(2)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本公司尋求閣下指示後就作為本公司股東如何行使其權利或選擇而發出之任何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a)有關派付股息的選擇表格;(b)有關供股或公開招股的額外申請表格;(c)有關公開招股既定配額的申請表格;(d)有關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的接納表格;及(e)有關供股的暫定配額通知書(「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本公司將向有提供電郵地址予本公司之股東個別以電子方式發送有關公司通訊。

    如閣下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或該電郵地址無效,則本公司將重新以郵寄方式向閣下寄發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印刷本,連同一份索取閣下有效電郵地址的表格至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股東之地址;及(3) 閣下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

    若本公司沒有獲取閣下的電郵地址或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本公司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

    如果本公司向閣下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閣下有權隨時透過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電郵至6908shareholders@hg-semiconductor.com作出通知,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本公司將於接到閣下通知後,盡快向閣下免費發送有關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請注意,索取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適用)印刷本的請求自股東請求之日起計一年內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以較早者為準)。

    承董事會命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徐志宏博士2024年4月24日HGSEMICONDUCTORLIMITED 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08) 致:經宏光半導體有限公司(「公司」) 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請僅在甲部或乙部之間的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一個「X」號 。

    甲部本人/吾等欲以下列方式收取貴公司日後刊發的所有公司通訊:(請僅在以下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X」號) □透過本公司網站以電子方式瀏覽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以代替通過郵件收取印刷本。

    並向本人/吾等如下之電郵地址發送電郵通知(如適用)和未來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適用)。

    請以英文正楷填寫電郵地址,有關電郵地址僅用作收取公司通訊已予發佈之電郵通知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

    在選擇甲部及提供 閣下的電郵地址後,閣下已明示同意放棄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權利。

    ----------------------------------------------------------------------------------------------------------------------------- --------------------------------------------------- 如 閣下已選擇甲部,無需再選擇乙部。

    乙部本人/吾等欲以下列方式收取貴公司所有日後公司通訊,並已知悉本指示由收取指示日期起計一年內有效:(請僅在以下其中一個空格內劃上「X」號) □僅收取英文印刷本;或□僅收取中文印刷本;或□同時收取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姓名# 聯絡電話號碼(請用英文正楷填寫) 簽名 日期#假如閣下從公司網站下載本回覆表格,請必須填上有關資料。

    附註: 1.請 閣下清楚填妥所有資料。

    如 閣下提供無效的電子聯絡資料,本公司將無法以電郵通知 閣下日後之公司通訊。

    2.如屬聯名股東,則本回覆表格須由該名於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就聯名持有股份其姓名位列首位的股東簽署,方為有效。

    3.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請求自 閣下發出請求之日起計一年內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以較早者為準)。

    如果股東希望繼續 收到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適用)的印刷本,則需要進一步提出書面請求。

    4.閣下有權隨時透過本公司經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以電郵(6908shareholders@hg-semiconductor.com)作出通知,以要求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本公司將於接到 閣下通知後,盡快向 閣下免費發送有關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5.為免存疑,任何在本回覆表格上的額外手寫指示,本公司將不予處理。

    6.如提供多個電子郵箱地址,本公司將僅採用上文所載第一個電子郵箱地址。

    7.有關強制規定須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的詳細安排,請參閱日期為2024年4月24日之通知信函。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的「個人資料」相等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私隱條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閣下的個人資料是自願提供。

    惟若閣下未能提供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本公司無法處理閣下於本表格上之指示及/或要求。

    除按法例規定外,閣下個人資料將不會被披露予或傳送至本公司或其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以外的人士,並將在所需期間保留作記錄及核實用途。

    閣下有權按照《私隱條例》要求查閱及/或更正個人資料。

    任何該等查閱及/或修改個人資料的要求均須以書面方式向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提出。

    回覆表格閣下寄回此回覆表格時,請將郵寄標籤剪貼於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毋須貼上郵票。

    郵寄標籤 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Boardroom Share Registrars (HK) Limited 簡便回郵號碼Freepost No.37 WCH 香港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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