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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蔚蓝锂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3-01-10 02:36:1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2195)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蔚蓝锂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1. 股票代码:002245股票简称:澳洋顺昌编号:2009-012股票代码:002245股票简称:蔚蓝锂芯编号:2023-001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风险提示: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3.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 3、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5.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6. 一、协议签署情况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期与上海申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投资”或“甲方”)签署了关于在储能产业、分布式光伏产业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战略合作协议》。

    7.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9.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1、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上海申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步恩注册日期:2014年05月04日注册资本:23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外),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环保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合同能源管理。

    1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上海申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上市(股票代码:600642),是全国电力能源行业第一家上市的公司,拥有全资和控股企业24家,参股企业及其他股权投资项目20家。

    13. 申能投资作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等新兴业务投资的统一管理平台,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海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分布式供电、储能业务和水电(包括抽水蓄能)的投资开发等业务。

    14. 申能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交易事项。

    15. 申能投资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16. 三、协议主要内容双方本着“着眼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原则,有意在储能产业、分布式光伏产业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为务实推动合作事项,双方在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签署的相应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一)试点合作项目“澳洋顺昌厂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天鹏二厂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名称暂定)为双方合作试点项目,双方已对项目的合作模式、权利及义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后续将进一步商议合作协议的具体细节,达成一致后双方将签署能源管理协议,对建站场地的选址、项目运行方式、效益分享及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合作目标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储能产业和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的项目合作为核心,以“澳洋顺昌厂区分布式能源项目”、“天鹏二厂分布式能源项目”为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三)合作模式1、建立会晤互访机制,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双方分别指定专业部门及人员对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沟通协调。

    2、甲乙双方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甲、乙双方的相关产品或业务规则以及双方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共同推广双方的产品和服务,相关费用及支付具体以双方另行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对于双方合作的项目,甲方在同等条件(同等质量、同等价格、同等供货时间等)下优先使用乙方品牌产品(含其所有现存子公司的产品,且本协议所涉乙方品牌产品的均含其所有现存子公司的产品)。

    3、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可以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参与本协议项下所开展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双方或其关联公司直接另行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独立承担具体合作事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等。

    (四)期限和终止1、本协议(指本协议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下同)有效期为叁(3)年。

    本协议到期前两(2)个月,双方应就续约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协商一致后由双方另行签订框架协议。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提前终止:(1)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提前终止时。

    (2)如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书面终止本协议意向,另一方在30日内无书面应答或双方在90日内无法就继续履行本协议达成一致。

    (3)双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另一方可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五)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推动公司持续快速成长,公司目前正积极布局规模更广阔的储能应用市场。

    2022年,公司从储能产线建设、产品开发、钠离子电池研发等多方面着手,不断推动公司向储能市场进军。

    公司与申能投资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在能源项目建设投资与电芯制造各自领域的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储能应用市场,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有力支撑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本协议书的签署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1、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2022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与溧阳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圆柱钠离子电池联合开发、量产、应用推广和迭代开发”的《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合作事项正按计划进行。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未来三个月内无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备查文件:公司与申能投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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