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688498证券简称:源杰科技公告编号:2023-013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0.5万份股票期权。
3.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21年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4. 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 2021年6月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 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7. 2021年7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合计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1.11元/股,有效期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激励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8.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根据《激励计划》第11.6条的规定,当激励对象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与公司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终止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履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其他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中,发生相关情形当年达到可行权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权的激励期权仍可行权;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的,由公司注销。
9. 根据《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
10. 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0.5万份股票期权。
11.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12. 四、专项意见说明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3.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4.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15. 2、监事会意见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0.5万份股票期权。
16. 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和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