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3.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
4. 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5. 意见公司已事先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此进行了事前审查工作: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
6. 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丽君、王帆、张军明2023年。
8. 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