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JIANGSUEXPRESSWAYCOMPANY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77)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監管公告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定作出。
3. 茲載列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報章刊登的公告。
4. 特此公告。
5. 承董事會命姚永嘉董事會秘書中國南京,2023年3月27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陳雲江、王穎健、汪鋒、姚永嘉、吳新華、李曉艷、馬忠禮、周曙東*、劉曉星*、虞明遠*、徐光華*、葛揚**獨立非執行董事1股票简称:宁沪高速股票代码:600377编号:临2023-011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6元(含税)。
6.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8.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724,115,165.8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43,860,451.93元。
9. 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1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0元(含税)。
1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5,037,74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363,850元(含税)。
12. 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2.22%。
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4.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所作出的决定,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