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奥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5-23 07:18:0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8912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6 本文被分享:996次 互动意愿(强)

    奥海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2993证券简称:奥海科技公告编号:2023-029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3.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4.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

    5.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8.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刘昱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监事刘昱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2)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5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