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
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3.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等文件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
4.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
5. 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
6. 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
7. 23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葛长银、翁杰、黄德盛日期:2023。
8.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