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蓝思科技: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日期:2023-05-26 02:27:0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5845) 用户喜爱度:等级981 本文被分享:981次 互动意愿(强)

    蓝思科技: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上市公司“高送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格式证券代码: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3-026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特别提示: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73,479,9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股)为基数(4,930,952,10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4,973,479,998股)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4,930,952,105×2.000000÷10=986,190,421.0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986,190,421.00÷4,973,479,998=0.1982898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986,190,421.00÷4,973,479,998×10=1.98289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2898元/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73,479,9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股)为基数,即以4,930,952,1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6.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7.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8.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973,479,9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2,527,893股),即以4,930,952,1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9.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0.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1.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527,893股。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13. 3、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4,973,479,998股。

    14.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

    15. 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

    16. 四、分红派息对象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108*****470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8*****328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周天舒咨询电话:0731-83285699传真电话:0731-83285010咨询邮箱:lsgf@hnlens.com七、备查文件1、《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