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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源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日期:2024-05-14 11:08:1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5676)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力源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1.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代码:300184股票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24-020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一、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3、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6. 7、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人。

    7.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761,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7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4人,代表股份18,531,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58%。

    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3,117,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683%。

    9. (3)网络投票情况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91%。

    10.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13. 三、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0,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94%;反对票270,800股,占3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0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0,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87%;反对票2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1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15,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22%;反对票34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17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18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39%;反对票3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5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9%;弃权票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82%;弃权票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议案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0,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294%;反对票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0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15,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22%;反对票34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17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18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339%;反对票3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61%;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761,327股,其中赞成票158,492,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07%;反对票2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09%;弃权票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8,262,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票2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82%;弃权票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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