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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龙实业: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日期:2024-05-15 22:12:0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9032)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世龙实业: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1. 1证券代码:002748证券简称:世龙实业公告编号:2024-017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2024年3月12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 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发布并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

    6. 3、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世龙实业”变更为“ST世龙”,证券代码仍为002748。

    7.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8.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2、股票简称:由“世龙实业”变更为“ST世龙”3、股票代码:002748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17日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

    9.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2二、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第9.8.1条第八项关于虚假记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

    10. 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样予以适用,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1. 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2. 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3. 三、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的提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17日开市起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4.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世龙实业”变更为“ST世龙”,证券代码仍为“002748”,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1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已知上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6.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对于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3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其相关公告,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2、联系电话:0798-67357763、电子邮件: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4、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世龙科技园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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