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244130A_ChinaConchEnivonment1..2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ChinaConchEnvironmentProtectionHoldingsLimited中國海螺環保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87)自願公告關於附屬公司發行境內中期票據獲准註冊的公告茲提述中國海螺環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4月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附屬公司安徽海螺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海螺環保集團」)擬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含30億元)的境內中期票據(「中期票據」)相關事項。
3. 本公告旨在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中期票據事項進展。
4. 近日,海螺環保集團收到交易商協會《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24]GN13號)(「《接受註冊通知書》」),交易商協會同意接受海螺環保集團綠色債務融資工具註冊。
5. 海螺環保集團綠色債務融資工具註冊金額為人民幣30億元,註冊額度自《接受註冊通知書》落款之日(即2024年7月25日)起2年內有效,海螺環保集團可在註冊有效期內分期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
6. 本次中期票據的擔保情況調整為無擔保。
7. –1–根據中國適用法律及法規,有關中期票據的募集說明書及交易商協會要求公開披露的其他文件,在交易商協會網站(.org.cn)、中國貨幣網()及上海清算所()適時進一步披露。
8. 海螺環保集團將根據相關規定,在交易商協會規定的註冊有效期內根據市場情況和其需要擇期發行中期票據。
9. 本公司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0. 本公司謹此提醒,即使海螺環保集團已就中期票據接獲接受註冊通知書,但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必留意,中期票據發行視乎多項事宜而定,包括但不限於市場狀況。
11. 敬請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證券時謹慎行事。
12. 代表董事會中國海螺環保控股有限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廖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2024年7月29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曉波先生(總經理)、廖丹女士及凡展先生;非執行董事李群峰先生(主席)、蔣德洪先生及馬偉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丁文江先生、王嘉奮女士及李琛女士。
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