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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日期:2024-07-29 23:02:3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378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1.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索通发展股票代码:603612信息披露义务人1:郎光辉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中心15层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萍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倚林佳园信息披露义务人3: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通讯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7月29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 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第七节备查文件..................................................................................................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郎光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指郎光辉、王萍、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玄元科新181号指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182号指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方指郎光辉、玄元科新182号受让方指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索通发展/上市公司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自2023年6月25日(即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至今,因主动减持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1.郎光辉,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9. 2.王萍,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0. 3.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1)名称: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4747407XY(3)法定代表人:郭琰(4)成立日期:2015年7月21日(5)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6)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1. 三、信息披露业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郎光辉与王萍、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为一致行动人(详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2.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所持索通发展股份导致。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郎光辉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及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182号合计持有的公司2,7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07%)转让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1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

    16.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索通发展股份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索通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郎光辉仍为索通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郎光辉持有索通发展股份112,340,351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20.7712%;王萍持有索通发展股份56,053,012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10.3639%;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分别持有索通发展股份4,599,357股,分别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0.8504%。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索通发展股份177,592,077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32.8360%。

    郎光辉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与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索通发展股份。

    郎光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3年12月7日减持其持有的索通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00,000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0.9799%;玄元科新181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3年6月28日减持其持有的索通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99,357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0.8504%;玄元科新182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2023年6月28日减持其持有的索通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9,528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0.1996%。

    郎光辉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同时基于个人资金需求,与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182号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索通发展股份。

    郎光辉、玄元科新182号于2024年7月27日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由受让方受让郎光辉持有的索通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605,385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4.5494%;受让玄元科新182号持有的索通发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4,615股,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0.4612%。

    郎光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1.郎光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7基本情况姓名郎光辉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中心15层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类型增持/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大宗交易2023年12月7日减持-5,300,000-0.9799协议转让2024年7月27日减持-24,605,385-4.5494合计---29,905,385-5.5294%2.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181号基本情况名称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类型增持/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大宗交易2023年6月28日减持-4,599,357-0.8504合计---4,599,357-0.85043.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182号基本情况名称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权益变动情况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类型增持/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大宗交易2023年6月28日减持-1,079,528-0.1996协议转让2024年7月27日减持-2,494,615-0.4612合计---3,574,143-0.6608注:以上表格中个别百分比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王萍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姓名/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郎光辉112,340,35120.771282,434,96615.2419王萍56,053,01210.363956,053,01210.3639玄元科新181号4,599,3570.850400.0000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8玄元科新182号4,599,3570.85041,025,2140.1896合计177,592,07732.8360139,513,19225.7954注:上表中个别百分比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1.协议当事人甲方1(转让方):郎光辉甲方2(转让方):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8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上甲方1与甲方2合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甲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亦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1)转让股数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7,1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07%。

    其中,甲方1转让24,605,385股,甲方2转让2,494,615股。

    (2)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价收盘价的100%计算,转让单价为11.24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4,604,000元。

    3.付款安排本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协议转让相关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乙方收到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人民币3,138.12万元;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21,322.28万元,由乙方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受让方证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9券账户后15个月内支付。

    4.股份转让交割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就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并记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5.协议的生效《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股份转让协议》其他情况说明1.《股份转让协议》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2.《股份转让协议》未附加特殊条件;3.《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索通发展股份中有48,779,785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2.履行完毕上述程序后,协议转让的股份才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目录(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郎光辉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萍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股票简称索通发展股票代码603612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郎光辉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索通发展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177,592,077股持股比例:32.836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索通发展A股普通股变动数量:-38,078,885股变动比例:-7.0406%变动后持股数量:139,513,19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5.7954%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方式:协议转让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郎光辉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王萍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1(本页无正文,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代表玄元科新181号、玄元科新182号)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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