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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倫博泰生物-B:補充通函 (1)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 (2)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及 (3)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

    日期:2024-05-31 20:20:00
    股票名称:科倫博泰生物-B 股票代码:06990.HK
    研报栏目:公司公告  (PDF) 325KB
    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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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2024年5月31日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所有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年度股東大會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Sichuan Kelun-Biotech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990)補充通函(1)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2)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3)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本補充通函應與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通函及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本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將於2024年6月20日上午八時正假座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新華大道666號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大樓1號會議室舉行)通告一併閱讀。

    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載於本補充通函第9至10頁。

    可用於年度股東大會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取代於2024年5月21日刊發的代表委任表格,並刊發於聯交所網站( )及本公司網站( )。

    擬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務請將年度股東大會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載明的指示填妥,並不遲於年度股東大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2024年6月19日上午八時正)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交回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填妥及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本通函內所有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日期及時間。

    – i –目 錄頁次釋義............................................................1董事會函件.......................................................3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9– 1 –釋 義於本通函內,除另有定義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年度股東大會」指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6月20日上午八時正假座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新華大道666號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大樓1號會議室召開的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公司章程」指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及僅供地理參考之用,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通函對「中國」的提述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台灣「本公司」或「我們」指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6年11月22日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6990),並包括其不時的附屬公司(如文義所指)「控股股東」指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董事」指本公司董事「內資股」指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非上市股份,以人民幣認購及繳足「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H股」指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該等股份於聯交所上市「H股證券登記處」指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2 –釋 義「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原通函」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通函「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原代表委任表格」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股東」指股份持有人「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附屬公司」指具有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賦予該詞的涵義「監事」指監事會成員「監事會」指本公司監事會「補充通函」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補充通函「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指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非上市外資股」指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非上市股份,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認購及繳足「未上市股份」指內資股及╱或非上市外資股「%」指百分比– 3 –董事會函件Sichuan Kelun-Biotech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990)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劉革新先生執行董事葛均友博士非執行董事劉思川先生馮昊先生曾學波先生李東方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強博士涂文偉博士金錦萍博士李越冬博士註冊辦事處、總部及中國主要營業地點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新華大道666號香港主要營業地點香港九龍觀塘道348號宏利廣場5樓敬啟者:補充通函(1)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2)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及(3)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I.緒言本補充通函應與原通函一併閱讀,該通函向 閣下提供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及將於2024年6月20日舉行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的資料。

    – 4 –董事會函件本補充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並向 閣下提供有關將在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的附加普通決議案及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的附加特別決議案的資料。

    我們已於本通函內向股東提供詳細資料,以便 閣下更為了解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並在可獲取足夠及必要資料的情況下作出知情決定。

    II.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的事項(1)建議委任非執行董事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建議委任賴德貴先生(「賴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賴先生的個人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賴先生,53歲,於2021年2月至2024年5月31日為監事會主席兼監事,主要負責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

    賴先生(i)自2014年10月起擔任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ii)自2020年5月起擔任成都科倫川智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監事;(iii)自2020年12月起擔任浙江科運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iv)自2021年5月起擔任山西科運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v)自2021年10月起擔任四川科誌物聯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vi)自2023年6月起擔任四川科運通物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及(vii)自2023年6月起擔任四川科運通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賴先生於2013年1月通過在職學習獲得西南財經大學會計學文憑,於2023年6月獲清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於本通函日期,本公司已與賴先生訂立服務合約。

    除非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否則賴先生的任期(如獲得委任)應為由年度股東大會日期起至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於獲得委任後,賴先生將不會從本公司領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據其於本公司擔任的具體職位或相關規定取得酬金。

    除本通函所披露者外,賴先生(i)於過去三年概無於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其他公眾公司出任其他董事職位,亦無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ii)與本公司任何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及(iii)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職位。

    於本通函日期,賴先生已根據本公司首次– 5 –董事會函件公開發售前僱員激勵計劃獲授成都科倫匯才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科倫匯才」)(本公司僱員激勵平台之一)持有的股份獎勵。

    科倫匯才持有合共2,250,000股H股及5,250,000股未上市股份。

    賴先生於科倫匯才持有6.20%的合夥權益,對應139,500股H股及325,500股未上市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賴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本通函所披露者外,概無有關建議委任賴先生的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的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事項需提請股東垂注。

    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就建議委任賴先生提供獨立意見,以表達明確同意。

    建議委任賴先生須待股東於年度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後,方可作實。

    (2)建議修訂公司章程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監事辭任及建議修訂公司章程(「建議修訂」)以反映監事會組成的變動。

    本公司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特別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建議修訂。

    建議修訂載列如下:序號建議修訂前建議修訂後第153條公司設監事會。

    監事會由六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監事三名,職工監事三名。

    公司設監事會。

    監事會由六四名監事組成,其中股東監事三一名,職工監事三名。

    股東務請注意,公司章程以中文編纂。

    倘公司章程的中文版本及英文譯本存在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 6 –董事會函件III.年度股東大會誠如原通函及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年度股東大會將由本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上午八時正假座中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新華大道666號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大樓1號會議室舉行。

    載有上文所述有關建議委任賴德貴先生為非執行董事的附加普通決議案以及有關建議修訂的附加特別決議案的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載於本補充通函第9至10頁,並刊發於聯交所網站( )及本公司網站( )。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盡悉及確信,概無股東須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就以上提呈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有關其他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暫停辦理本公司股東登記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的資格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詳情,請參閱原通函及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IV.代表委任安排載有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中決議案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刊發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

    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替換及取代原代表委任表格。

    倘 閣下擬委任代理人出席年度股東大會, 閣下須按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上載明的指示填妥及交回表格。

    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須不遲於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不遲於2024年6月19日上午八時正)(「代表委任截止時間」)交回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閣下填妥並交回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年度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尚未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原代表委任表格的股東如擬委任代理人代其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則須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於此情況下,不應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原代表委任表格。

    – 7 –董事會函件已向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原代表委任表格的股東應注意:(i)如未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原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將被視為其所遞交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

    股東如此委任的代理人須按原代表委任表格上可能指示的方式投票,而就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及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所載決議案而言,有關代理人將有權就有關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

    (ii)倘於代表委任截止時間前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將撤銷並取代股東原先遞交的原代表委任表格。

    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由股東遞交的有效代表委任表格。

    (iii)倘於代表委任截止時間後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或於代表委任截止時間前遞交但未正確填妥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則根據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作出的代理人委任將作無效。

    股東以原代表委任表格(如已正確填妥)委任的代理人將有權按上文(i)項所述方式投票,猶如並無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因此,股東務請小心填妥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並於代表委任截止時間前向H股證券登記處遞交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

    V.以投票方式表決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及公司章程,股東於股東大會上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惟股東大會主席本著真誠決定允許以舉手方式表決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項的決議案除外。

    本公司須按照上市規則第13.39(5)條規定的方式刊發投票結果公告。

    因此,年度股東大會主席將根據公司章程行使其權力,要求對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 8 –董事會函件VI.推薦建議董事會認為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

    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的該等決議案。

    此致列位股東 台照承董事會命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劉革新香港,2024年5月31日– 9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Sichuan Kelun-Biotech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990)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茲提述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21日的年度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通告(「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當中載列年度股東大會的時間及地點以及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以供本公司股東批准的決議案。

    本補充通告應與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一併閱讀。

    茲補充通告本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將按原定計劃於2024年6月20日上午八時正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開發園新華大道666號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大樓1號會議室舉行。

    除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決議案外,下列所載決議案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呈。

    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第10、11、12(a)、12(b)、13(a)及13(b)項決議案將分別重新編號為第11、12、13(a)、13(b)、14(a)及14(b)項。

    普通決議案10.審議及批准建議委任賴德貴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特別決議案14. (c)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補充通函所載因監事辭任而建議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承董事會命四川科倫博泰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劉革新香港,2024年5月31日– 10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告附註:1.一份載有第10項普通決議案、第14(c)項特別決議案以及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所載重新編號的決議案的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刊發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

    有關經修訂代表委任表格的填寫及提交安排,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5月31日的補充通函(「補充通函」)第6至7頁「代表委任安排」一節。

    2.有關將於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的其他決議案、暫停辦理本公司股東登記及出席年度股東大會資格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詳情,請參閱原年度股東大會通告。

    3.上述決議案的進一步詳情載於補充通函內。

    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所用詞彙與補充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4.本通告內凡提述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日期及時間。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劉革新先生;執行董事葛均友博士;非執行董事劉思川先生、馮昊先生、曾學波先生及李東方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強博士、涂文偉博士、金錦萍博士及李越冬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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