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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2-08-10 22:22:2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945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1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水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2.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

    3. 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所议有关事项,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如下意见::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4.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审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

    5.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6. 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戴跃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晏德军先生、吴小瑾女士、黄晨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小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晏德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7. 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曾江洪刘曙萍汪。

    8. 峥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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