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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脉科技: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1-10 04:32:0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47244) 用户喜爱度:等级962 本文被分享:980次 互动意愿(强)

    国脉科技: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1.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初审,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4.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将年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同意将《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公司董事长陈维。

    6. 先生的妹妹陈绎女士因个人需求,拟向子公司福建国脉科学园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对外销售的房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陈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向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

    7. 次关联交易属于原框架协议内的销售行为,交易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宇煌郑丽惠苏小榕202。

    8. 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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