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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兴纸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日期:2023-01-14 01:36:0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7682)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景兴纸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 JXZY证券代码:002067证券简称:景兴纸业编号:临2023-00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板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控股(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3.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景兴控股(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景兴控股(马)公司拟与进出口行签订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合)字第2-079号《借款合同》,向进出口行申请不高于30,000万元人民币的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贷款期限为72个月。

    4. 公司向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兴板纸公司的部分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具体担保方式、金额及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5. 本事项经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6.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3、法定代表人:朱在龙4、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6、注册地址:马来西亚雪兰莪州瓜拉冷那区7、经营范围:造纸原料、再生纸制造和销售。

    7. 8、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9、经营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2,322,561.23元,负债总额为255,713,159.65元,净资产766,609,401.58元,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活动,2021年1-12月净利润-1,566,696.27元。

    8. 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5.01%。

    9.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60,833,655.61元,负债总额为766,455,390.43元,净资产784,378,265.18元,该公司暂未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1-9月净利润-5,959,480.55元。

    10. 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9.75%。

    11. 三、关于银行贷款的特别约定景兴控股(马)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景兴控股(马)公司应在取得进出口行的项目贷款后足额一次性将借款本息归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景兴控股(马)公司的借款余额为22,649.20万元。

    13. 景兴控股(马)公司将在收到进出口行的贷款后根据实际向公司的借款余额归还本息。

    14.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及景兴板纸公司拟为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马来项目的建设投入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5.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五、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被担保对象景兴控股(马)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兴板纸公司为景兴控股(马)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建设资金的需要。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及景兴板纸公司为景兴控股(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景兴控股(马)公司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9,74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1,526.32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74%、3.96%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3、公司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4、拟与进出口行签订的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合)字第2-079号的《借款合同》,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37号的《保证合同》,合同号为(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2-010号、(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2-011号、(2022)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2-012号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 五、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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