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2. 上市规则》以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3. 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蓁蓁、罗华、吴天红、潘健、宋丽云、孙海峰、杨义、孔祥武,独立董事候。
4. 选人李红薇、钱明星、梅涛、李建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各位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2.同意提名以上12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6. 独立意见1.经审阅公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罗华、宋丽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时,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7.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同意聘任罗华为公司总编辑兼副总裁,聘任宋丽云为公司副总裁。独立董事:刘凯湘、涂子沛、曹伟、李红薇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