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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日期:2023-01-30 04:49:2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5773)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2次 互动意愿(强)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97证券简称:博云新材公告编号:2023-00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4.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 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一、股份减持情况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高创投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6.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仍持有公司股份44,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1%。

    7. 三、其他相关说明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8. 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9. 四、备查文件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0. 特此公告。

    1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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