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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方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日期:2023-01-30 12:01:4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7209) 用户喜爱度:等级977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立方制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3020证券简称:立方制药公告编号:2023-00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 特别提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股东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德汇金”)及其员工跟投平台广远众合(珠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远众合”)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计划期限内信德汇金减持公司股份1,982,310股,占公司占总股本的1.62%;广远众合减持公司股份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4. 后续减持计划: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1,9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24,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6%)。

    6. 近日,公司收到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25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情况(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减持价格区间(元/股)信德汇金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9日30.881,125,3200.92%30.00-32.36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7日36.44856,9900.70%36.08-37.50广远众合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29日30.8756,5000.05%30.00-32.36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7日36.4443,2000.04%36.08-37.50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7.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信德汇金无限售条件股份4,297,8003.51%2,315,4901.89%广远众合无限售条件股份226,2000.18%126,5000.10%说明: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上市。

    9. 本期股权激励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20,432,000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122,467,000股。

    10. (三)其他相关说明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11. 同时,也未违反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12. 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13. 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4.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一)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信德汇金2,315,4901.89%广远众合126,5000.10%合计2,441,9901.99%(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实现投资回报。

    15.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16.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信德汇金减持数量不超过2,315,4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9%;广远众合减持数量不超过12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信德汇金和广远众合合计若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1、股份锁定的承诺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联合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股限售期结束后,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信德汇金与广远众合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1、信德汇金及广远众合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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