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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腾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日期:2023-01-30 20:49:02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433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ST腾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 1证券代码:300392证券简称:*ST腾信公告编码:2023-010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特别提示: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2. 若公司2022年度报告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 2、因公司于2022年5月5日起被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4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4. 根据深交所2023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退市风险公司应当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其股票交易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5. 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6.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公司因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 2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被深交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9.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25)。

    10.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11. 若公司2022年度报告触及上述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12.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3. 二、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1、公司控股股东徐炜先生因股权质押司法诉讼,其所持有的公司25,839,34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至2022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竞买人钱川源、黄一波及陈柏霖以最高应价竞得,上述司法拍卖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4.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15.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21年12月21日向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作出了[202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1年12月28日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送达。

    16.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因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未近期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3出具的《行政裁定书》[(2022)京0102行审131号]及[(2022)京0102行审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及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3、公司因未支付员工工资,于2022年12月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人社综执罚字[2022]00188号)。

    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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