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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日期:2023-02-02 04:39:1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894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0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97证券简称:博云新材公告编号:2023-002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持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780,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1%)的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和大宗交易方式(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创投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4. 高创投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名称: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持股情况:高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4,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44,780,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

    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

    6. 2、减持数量:不超过22,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7.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进行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8.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9.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

    10.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1. 6、减持原因:满足企业自身资金需求。

    12.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1、高创投在首次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3. 2、高创投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承诺: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

    1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高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15. 三、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高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6.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高创投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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