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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模塑科技:模塑科技关于模塑转债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2-02 07:18:0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392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0次 互动意愿(强)

    模塑科技:模塑科技关于模塑转债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1. 股票代码:000700股票简称:模塑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债券代码:127004债券简称:模塑转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模塑转债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债券代码:1270042、债券简称:模塑转债3、转股价格:7.24元/股4、转股起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至2023年06月01日2、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月12日起算,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模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24元/股的85%(即6.15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公开发行了813.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366.00万元。

    5.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403号”文同意,公司81,36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7年6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模塑转债”,债券代码“127004”。

    6.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1、根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模塑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00元/股。

    7. 2、2018年1月,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1月2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8. 3、2018年6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84元/股调整为7.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6月2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9. 4、2019年7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72元/股调整为7.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2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10. 5、2020年8月,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9元/股调整为7.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8月2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11. 6、2021年7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6元/股调整为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5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模塑科技关于调整模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12. 截止目前,“模塑转债”转股价格为7.24元/股。

    1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14.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15.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6. (2)修正程序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模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24元/股的85%(即6.15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投资者热线电话0510-86242802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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