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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志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智)

    日期:2023-03-21 01:41:3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440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5 本文被分享:989次 互动意愿(强)

    全志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智)

    1. 300458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董事:作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张瑞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

    3.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5.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6. 2022年5月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7. 2022年5月1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8. 2022年5月3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全胜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 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 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1.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12.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外,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13.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1.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14.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15.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16. 七、其他工作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行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独立董事:张瑞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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