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编号:2023-010证券代码:834259证券简称:ST中光主办券商:湘财证券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470214号,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0,647,553.25元。
3. 根据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11976号),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1,048,702.12元。
4. 公司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将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5.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因公司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将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日期为准。
6. 公告编号:2023-010三、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三)挂牌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的,在第三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需要于2023年1月3日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7. 公司已按要求于2023年1月3日、1月17日、2月7日、2月21日、3月7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续将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持续披露风险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8. 四、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一)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518759821邮箱:530811431@qq.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小羊坊天尊苑A3(二)券商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10-56510907邮箱:wangjc@xcsc.com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9层1001-06A单元五、其他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9. 中光高科(北京)节能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三、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四、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