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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大正: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日期:2023-03-28 16:37:0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29377) 用户喜爱度:等级967 本文被分享:982次 互动意愿(强)

    新大正: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1. 1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现就本人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以现场或通讯方式总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共5次。

    3. 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4. 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5. 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6.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1次。

    7. 2022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都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因此,我认为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均合法有效。

    8.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的管理规定,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9.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10.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除了参加2022年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外,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注意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对董事与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11.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12. 2、本人针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调研,分析项目可行性,并通过专业判断来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13.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类型2022年4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同意2022年6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同意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同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2022年7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同意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同意2022年12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同意33、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利用各种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开展相应的沟通,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14.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

    15.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16.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能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

    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阅读,以及不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律与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对公司的建议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施行,明确了“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双层体系。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信息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事项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更是增加了认定标准、改变了发行底价、调整了审核注4册流程,明确了主板重组标的业绩条件,在持续督导期及信息披露方面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应借助本次注册制改革的政策红利、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提质增效、拓宽发展赛道、完成转型升级。

    在后续经营中,公司仍应坚持一贯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夯实主业、做优做强。

    独立董事:张璐2023年3月27日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七、对公司的建议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施行,明确了“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双层体系。

    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信息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事项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于重大资产重组,更是增加了认定标准、改变了发行底价、调整了审核注册流程,明确了主板重组标的业绩条件,在持续督导期及信息披露方面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应借助本次注册制改革的政策红利、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提质增效、拓宽发展赛道、完成转型升级。

    在后续经营中,公司仍应坚持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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