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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京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24-05-14 21:13:3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1336)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88次 互动意愿(强)

    *ST京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11证券简称:*ST京蓝公告编号:2024-057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4.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4时30分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董事韩志权先生董事长马黎阳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韩志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24,250,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500%。

    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60,816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293%。

    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63,43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207%。

    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453,486,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729%。

    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90,052,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522%。

    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263,43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207%。

    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1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1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关于收购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24,250,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486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武瑶瑶、金怡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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