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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銀金租:成立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日期:2024-07-29 19:38:0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303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87次 互动意愿(强)

    國銀金租:成立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CHINADEVELOPMENTBANKFINANCIALLEASINGCO.,LT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06)成立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董事會下設的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會」)已於2024年7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設立。

    3. 委員會的設立旨在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促進本公司積極履行環境、社會和管治(「ESG」)等方面的責任,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實現本公司可持續協調發展。

    4. 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i)審議本公司在ESG方面的重大問題和重要政策,審議年度ESG報告;(ii)督促高級管理層在本公司樹立並推行節約、低碳、環保、可持續發展的綠色發展理念,分析與判斷環境相關風險和機遇,建立與社會共贏的可持續發展模式;(iii)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重大問題和重要政策,指導和督促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體系建立和完善;(iv)審議本公司高級管理層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工作報告並提交董事會聽取報告內容,監督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要求及整改意見的落實;以及(v)對需經董事會審議的年度對外捐贈事項提出意見並提報董事會審議等。

    5. 委員會由四位成員組成,包括執行董事靳濤先生、非執行董事劉希普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海艦先生和獨立非執行董事王貴國先生,其中靳濤先生為主任委員。

    6. 承董事會命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劉毅中國深圳2024年7月29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馬紅女士及靳濤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張克升先生及劉希普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海艦先生、劉民先生及王貴國先生。

    7. *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a)並非《銀行業條例》涵義內獲授權的機構;(b)未獲授權在香港開展銀行業務╱吸收存款業務;及(c)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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