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300284证券简称:苏交科公告编号:2024-027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投资种类:本次拟购买的理财种类为券商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2.投资金额:本次拟使用的资金为5,000万元。
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购买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5,000万元),未超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予的160,000万元理财总额度。
4.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使用9,6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7. 理财的情况下,再次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公司于2023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总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含公司当时已购买的但尚未到期的109,600万元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1.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的理财产品。
12.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1、产品名称: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交易日期:2024年7月26日4、投资金融:5,000万元人民币5、投资期限:无固定期限,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可赎回6、预期年化收益率:净值型7、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8、风险等级:R2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元证券无关联关系。
13. 二、本次理财投资合同的主要条款近日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2401)》,主要条款如下:1、名称: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类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5、投顾机构:无6、销售机构:指国元证券以及其他具有集合计划代理销售资格、依据有关《代理销售协议》办理集合计划认购、申购、退出、分红等集合计划业务的代理机构。
14. 7、投资范围(1)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等债券类产品。
15.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逆回购、货币基金。
16. (3)国债期货。
(4)其他:债券型公募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8、投资比例(1)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本计划总资产的80%(含80%);(2)投资于其他类型资产的比例低于20%(不含20%)。
(3)国债期货的保证金占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0%-10%。
(4)国债期货投机头寸合约价值占计划产品总资产的比例:0-10%。
(5)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100%。
(6)本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所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外的因素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十五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
确有特殊事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9、投资限制(1)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的总资产,所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量,且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不得转股。
(2)本集合计划总资产/净资产不得超过200%,计算总资产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总资产。
(3)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5%;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
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
(4)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的比例超过其净资产50%的,该本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20%。
本计划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不受前述规定限制。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因管理人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不符合限制内容的,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如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原因致使国债期货投资比例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同时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本集合计划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10、收益分配(1)集合计划利润的构成:集合计划利润是集合计划投资所得买卖证券价差、红利、股息、债券利息、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集合计划可供分配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收益分配原则: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的方式。
同一类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收益分配日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收益分配的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集合计划资产所有。
本计划收益分配的基准、次数、比例、时间等由管理人拟定。
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和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分配频率不高于六个月一次,收益分配的相关事宜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案: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包括集合计划收益的范围、集合计划可供分配利润、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通过管理人网站和/或销售网点公告投资者,托管人对收益分配方案不予复核。
(5)收益分配的执行方式:本计划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管理人将现金红利款划往销售机构账户,再由销售机构划入投资者账户,本计划收益分配方案执行时间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1、产品风险等级:本计划属于R2-中低风险等级投资品种,适合合格投资者中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为专业投资者与风险承受能力为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
12、管理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为: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集合计划应计提的管理费;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合计划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中支付给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13、托管费:按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03%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为: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集合计划应计提的托管费;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托管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集合计划托管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中支付给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14、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是指管理人从委托资产投资总收益所收取的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提取频率不超过每6个月一次。
业绩报酬计提日为集合计划分红日、投资者退出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
本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基准4%,管理人每6个月在指定网站公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具体安排由管理人决定。
本计划业绩报酬收取比例:50%。
(1)退出提取和终止提取:当投资者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根据年化收益率(R)提取业绩报酬,经计算确认的业绩报酬从投资者退出计划资金清算款中以现金支付。
A=退出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计划累计净值;B=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B为“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计划单位净值”;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B为“该份额参与日计划单位净值”;C=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C为“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计划累计净值”;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C为“该份额参与日计划累计净值”;T=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T为该份额“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至本次业绩报酬提取日持有天数;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T为该份额参与日至本次业绩报酬提取日持有天数;E=业绩报酬;K=退出份额×B;年化收益率R=(AC)/B×365/T×100%;业绩报酬计提方法为:当R>X时,对超过X的收益部分提取50%的业绩报酬,即E=K×(R-X)×50%×T/365;(2)分红提取:当发生分红时,管理人将根据年化收益率(R)提取业绩报酬,经计算确认的业绩报酬从分红额中以现金支付。
当分红额不足提取业绩报酬时,以分红额为限。
A=分红日计划累计净值;B=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B为“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计划单位净值”;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B为“该份额参与日计划单位净值”;C=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C为“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计划累计净值”;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C为“该份额参与日计划累计净值”;T=如该份额已提取过业绩报酬,则T为该份额“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至本次业绩报酬提取日持有天数;如该份额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T为该份额参与日至本次业绩报酬提取日持有天数;E=业绩报酬;K=分红日持有份额×B;年化收益率R=(A-C)/B×365/T×100%;业绩报酬计提方法为:当R>X时,对超过X的收益部分提取50%的业绩报酬,且分红额不足提取业绩报酬时,以分红额为限。
即E=min(K×(R-X)×50%×T/365,H×D);H=分红日持有份额;D=每份额的分红金额。
(3)业绩报酬的支付:当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后,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将业绩报酬支付给管理人。
从分红款、赎回资金或清算资金中扣除。
由于涉及注册登记数据,托管人对业绩报酬的计算不作复核。
15、参与费:无16、退出费:持有期超过182个自然日(含)以上无退出费率,持有期少于182个自然日的退出费率为0.5%。
17、募集期间: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60天。
募集期内,管理人有权按照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提前结束募集期,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18、开放期、封闭期:本集合计划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周第一、三、五个工作日为固定开放日,其中,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可以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每周第三、五个工作日投资者仅可以参与本集合计划。
具体开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三、理财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影响1、投资理财目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风险(1)本次理财产品为净值型,并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2)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7,6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5,000万元),其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97,600万元,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30,0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5,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内。
具体明细如下:序号交易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万元)购买日到期日/开放日预期年化益实际收益率1华泰证券行知明鉴-华泰睿泰FOF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类(FOF)4,8002021年9月17日2024年6月14日净值型0.25%2国泰君安国泰君安私客尊享FOF3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混合类(FOF)4,8002021年9月17日2024年6月24日净值型-1.24%3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003期S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1.30%-3.79%2.42%4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22日1.50%-3.79%2.10%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003期X款5南京银行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期38号90天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2022年1月4日2022年4月6日1.65%-3.35%3.35%6江苏银行江苏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期6个月B江苏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2022年1月4日2022年7月5日1.40%-3.76%2.57%7万联证券万联证券月添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2022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净值型1.62%8南京银行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16期31号95天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2022年4月7日2022年7月15日1.65%-3.70%3.70%9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2年4月7日2022年10月10日1.80%-3.90%3.83%10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43期K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2年7月1日2023年4月12日1.50%-3.69%3.67%11光大银行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10日1.50%/3.20%/3.30%3.30%12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65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11日1.40%3.05%/3.25%3.05%13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520期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5,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8日1.60%-3.40%3.00%1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10日1.5000%-4.6341%3.07%1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保本保最低收益型5,000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10日1.5000%-4.6341%3.07%16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4天(黄金挂钩看涨)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22年7月7日2022年10月10日1.70%/3.10%/3.30%3.10%17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30期76号91天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2022年7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1.65%/3.70%/4.00%4.00%18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42期44号271天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2022年10月11日2023年7月10日1.85%/3.35%/3.45%3.45%19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44期41号182天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2022年10月24日2023年4月25日1.85%/3.35%/3.45%3.45%20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保本浮动收益型15,0002022年12月23日2023年7月3日1.40%-3.60%3.59%年第466期B款21光大银行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188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3年2月10日2023年5月10日1.5%/2.6%/3.5%2.60%22北京国际信托北京信托聚利稳盈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2023年5月25日2024年6月6日净值型5.00%23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5期6个月B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2024年1月30日2024年7月31日0.50%-2.88%未到期24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4年第26期6个月F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2024年6月27日2024年12月28日0.50%-2.60%未到期25国元证券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2024年7月26日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净值型未到期合计投资金额327,600----五、备查文件1、《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2401)》;2、《国元元赢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