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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日期:2024-07-31 15:54:18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4805) 用户喜爱度:等级980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300393证券简称:中来股份公告编号:2024-04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一、担保情况概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 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 二、担保进展情况鉴于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原签署的担保合同到期,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电”)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融资业务的延续进行,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续签了担保合同,本次担保续签不会增加担保金额。

    5. 此外,因泰州中来光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协商调整了原授信额度,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在2024年6月25日续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13345293B20240415)基础上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将担保金额由8,000万元调整为1.5亿元,即实际新增担保金额7,000万元。

    6.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保金额截至目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已审议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公司泰州中来光电40,000109,715.77195,0007,000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7. 上述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正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8.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11号)公司为泰州中来光电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亿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

    9.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613345293B20240727)公司为泰州中来光电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补充协议调整后的授信额度内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由8,000万元调整为1.5亿元,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其他内容以原先续签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13345293B20240415)为准。

    10.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公司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598,015.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785,830.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92%。

    11. 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08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

    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13. 五、备查文件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11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613345293B20240727)。

    14. 特此公告。

    1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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