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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华翔: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2-08-10 00:42:39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426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宁波华翔: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1. 股票代码:002010股票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临2005-017董事会公告1股票代码:002048股票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2-032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2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至全体持有人。

    4.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46人(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份额代为持有人),实际出席持有人46人,代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7,519,705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68.68%。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6. 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总经理孙岩先生、财务总监徐勇先生、副总经理井丽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韩铭扬先生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

    7. 上述4名持有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91,241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

    8. 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6,028,464份。

    9.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10.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11. 董事会公告2表决结果:同意6,028,464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12.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林福青先生、周丹红女士、赖海维女士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13. 上述委员非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14. 表决结果:同意6,028,464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15. 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福青先生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16.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授权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股东权利;4、代表全体持有人享有参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董事会公告3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以及持有人所持份额收回、转让、继承以及收益兑现等事宜;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决策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8、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的方案;9、决策、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预留份额的归属及所收回份额的授予、分配、相关价格的确定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等;10、决策并负责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方案;11、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并负责相应对接工作;12、负责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028,464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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