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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2-08-14 16:15:04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54616) 用户喜爱度:等级984 本文被分享:990次 互动意愿(强)

    诚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2.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 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4.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二、关于《关于更正<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2022年第一。

    5. 季度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监管,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三、关于。

    6.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7.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俞毅____________崔孙良____________汪萍____________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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