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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达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1-13 03:52:36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70422) 用户喜爱度:等级976 本文被分享:995次 互动意愿(强)

    通达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288,111.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

    2.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

    3.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4.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2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

    5.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6.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变更后实际投资项目初始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收到的募集资净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7,000.0017,000.0017,000.008,934.892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10,000.00843.093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5,000.0015,000.0014,725.916,372.924偿还银行借款项目18,000.0018,000.0017,245.2817,245.28合计60,000.0060,000.0058,971.1933,396.18注:根据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

    7. 2022年9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

    8.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4,630.29万元,应有余额为人民币25,575.01万元。

    10. 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的差异为20,944.72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112.27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收到的利息收入与支付的财务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67.55万元。

    11. 2、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12.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3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4.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15.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16.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说明与承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预计闲置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000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730.00万元(按使用期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LPR)3.65%来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4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形。

    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1、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5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胡瑶张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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