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研报
  • 精选研报
  • 知名分析师
  • 经济数据库
  • 个人中心
  • 用户管理
  • 我的收藏
  • 我要上传
  • 云文档管理
  • 我的云笔记
  •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日期:2023-01-12 02:17:5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14469) 用户喜爱度:等级964 本文被分享:991次 互动意愿(强)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67证券简称:精测电子公告编号:2023-008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对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保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

    4. 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为准。

    5. 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单位:万元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精测电子上海精测直接持67.1393%52.60%23,100.0038,00011.96%否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6. 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彭骞先生确定并执行。

    7.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7月3日注册资本:136,941.6666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浜路269、299号1幢1、3层法定代表人:彭骞经营范围:半导体、计算机、显示屏、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检测设备、测试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生产检测设备、测试设备,机械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芯片设计,面板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自产产品。

    9.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941.666667.1393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0,0007.30243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7.30244武汉科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5.47685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5,0003.65126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3.65127刘瑞林2,5001.82568彭骞2,5001.82569马骏2,5001.8256合计136,941.6666100(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单位:元)2022年9月30日(单位:元)资产总额1,663,893,073.081,942,137,458.97负债总额612,363,927.71831,597,652.21净资产1,051,529,145.371,110,539,806.76营业收入110,624,981.47172,969,898.06利润总额-139,843,496.24-95,175,757.81净利润-139,239,186.48-94,951,582.25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12.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13.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14.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资产优良,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15.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6.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仅限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尚处有效期内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9,494.08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7.95%。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扫一扫,慧博手机终端下载!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