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
3.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进行了充分事前审查和研究,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一、《关于确认2。
4. 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交易定。
5. 价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6. ,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
7.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由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