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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力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日期:2023-01-17 00:51:4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93552) 用户喜爱度:等级982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通力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1. 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14-01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通力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3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3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693,62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46,376.06元。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12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78号”《验资报告》。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4.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1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20,478.1320,478.132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5,041.205,041.20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合计34,519.3334,519.33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

    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6.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7号”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957.48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6,957.48万元。

    7.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1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20,478.1320,478.136,389.456,389.452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5,041.205,041.20568.03568.03合计25,519.3325,519.336,957.486,957.48(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7号”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0,693,623.94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明细如下:3单位:元序号类别已预先支付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1保荐费、承销费2,300,000.002,300,000.002审计、验资费用3,943,396.233,943,396.233律师费用235,849.05235,849.05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8,490.57358,490.57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36,916.1036,916.10合计6,874,651.956,874,651.95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7号),认为:通力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8. 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644.95万元。

    9.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1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翟平平、甘强科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4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1、通力科技独立董事已就通力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通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11. 2、通力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12. 3、通力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13. 4、通力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14.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通力科技使用募集资金7,644.95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15. 5(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翟平平甘强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通力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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