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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日期:2023-01-30 00:45:05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38310) 用户喜爱度:等级963 本文被分享:984次 互动意愿(强)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JSHVen。

    2. tureHoldingsLimited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77,132,584股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

    3. 3年1月30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1个交易日(2023年1月20日)收盘价格为16.30元/股,本次交易首。

    4. 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2日)前复权收盘价为15.50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5.16%。上市公司本次交。

    5. 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创业板综指(399102.SZ)累计涨幅为10.47%。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上市公司归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属于纸包装行业指数(851425.SL),指数同期累计涨幅为3。

    6. .5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以下无正文)(本页。

    7. 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27。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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