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转函2023157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股票发行的报告》(苏成发〔2022〕7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2.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股票,具体如下:一、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3. 二、你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新股。
4.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司的申请文件实施。
5. 三、本同意挂牌及定向发行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及股票挂牌。
6. 四、自同意挂牌及定向发行之日起至股票正式挂牌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司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 你公司完成定向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预计不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你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及定向发行,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8. 请你公司在取得本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证监局报备,按要求参加辖区证监局组织的“监管第一课”培训。
9. 全国股转公司2023年1月19日抄送:中国证监会,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证监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分送:公司领导。
1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部,法律事务部,挂牌审查部,挂牌公司管理一部,交易运行管理部,交易监管部,数据管理部,存档。
12. 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印发打字:马德明校对:李冰阳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