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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日期:2023-02-03 02:34:07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5276) 用户喜爱度:等级979 本文被分享:985次 互动意愿(强)

    广安爱众: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1、现场时间:2023年2月7日14:302、网投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公司运营中心仁爱楼五楼九号会议室三、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1、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 4、其他人员。

    6. 四、会议议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3—序号议案名称1关于修订《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2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1选举张久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2选举余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3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4选举谭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5选举何腊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6选举朱繁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4-7选举杨伯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1选举李光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2选举张亚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3选举唐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4选举杨记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6-1选举苏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6-2选举文汇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6-3选举杨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4—议案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的方式,明确各考核机构的职责,以匹配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绩效管理质量。

    7. 公司对《绩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8.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修订(一)增加了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机构和职责的描述,明确其对管理层绩效考核履行的职能职责。

    9. 下设管理层绩效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管理层绩效考核工作。

    10. (二)在公司绩效委员会下设立了三个绩效工作办公室,分别是:1、组织绩效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总部部门和各经营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工作;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3、总部员工绩效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总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11. 二、各类考核分值调整组织绩效、管理层绩效、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的分制均由原“120分制”调整为“100分制”,并相应对绩效等级和绩效系数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5—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

    12. 三、中层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调整中层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由原“按任期内3年考核的得分加权进行计算”调整为“由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工作办公室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

    13.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1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6—议案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为解决节日福利费和中层管理人员年薪结构的问题,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薪酬管理,公司结合实际,对《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5. 一、修订节日福利费相关内容将节日福利费(附加工资项目)及其相关描述进行删除,原节日福利费调整为通过年终奖等薪酬项目发放。

    16. 二、修订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相关内容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原“基本年薪+基础绩效年薪+激励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7—议案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修改前修改后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286号文批准,由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而设立;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286号文批准,由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而设立;在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600711816831P。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务工作及活动经费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十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公司党组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8—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对股权投资的决策权限按照本条第十四项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办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改、扩、建及资产处置事项)由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予以确定,预算外的项目或者超预算项目按照本条第六项等预算调整方案的决策程序执行;...(十四)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9—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执行本款前述审议标准时需注意:(1)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公司融资审批权依照上述标准执行;(3)公司经办部门或人员不得通过分解或分次交易等方式,回避股东大会的审批;...(十七)审议批准3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十八)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九)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本款前述审议标准时需注意:(1)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公司融资审批权依照上述标准执行;(3)公司经办部门或人员不得通过分解或分次交易等方式,回避股东大会的审批;...(十七)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十八)审议批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3、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九)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二十)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第四十八条公司提供担保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一般规定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第四十八条公司提供担保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一般规定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下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0—6、公司章程或者相关专项制度规定的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述第4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5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在第六十二条中增加一项,作为该条第(六)项第六十二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第八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五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一百一十五条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及管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及管理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1—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可以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咨询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另行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可以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投资的决策权限按照本条第十六项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办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改、扩、建及资产处置事项)由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予以确定,预算外的项目或者超预算项目按照本章程规定的预算调整决策程序执行;...(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形成同业竞争;(十六)决定或审议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四)审议公司总经理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决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执行本款前述审议标准时需注意:(1)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以上交易事项如涉及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在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公司融资审批权依照上述标准执行;(4)公司经办部门或人员不得通过分解或分次交易等方式,回避董事会的审批。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2—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执行本款前述审议标准时需注意:(1)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2)以上交易事项如涉及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在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公司融资审批权依照上述标准执行;(4)公司经办部门或人员不得通过分解或分次交易等方式,回避董事会的审批。

    ...(十七)审议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并按本章程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下同)达成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决定1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审议公司所有提供担保事项,决定未达到股东大会批准权限的提供担保事项。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下同)达成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偿接受关联人提供担保、无义务受赠关联人的资金或者资产、关联人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除外。

    (十八)决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若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免于执行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若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3—上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决定1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公司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三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六十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八章党的建设第五章党的组织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零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零三条党的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及组成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纪委书记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产生。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党委主要职责: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4—营开展工作;(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五)对公司拟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履行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转型发展;(七)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八)研究公司应由公司党委参与或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需要公司党委在公司董事会或者经营层决策前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重大事项范围,由公司经营层与公司党委协商确定,并制定专项实施办法。

    新增第一百零五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第一百零六条公司纪委主要职责(一)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加强对公司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5—(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三)经常对公司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四)对公司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五)检查和处理公司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六)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七)受理公司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八)保障公司党员的权利。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党委设专职机构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专职机构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零七条办事机构和人员公司设立党群文化部,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工作机构,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相关党的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推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公司设立纪委办公室,作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工作机构,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

    第一百六十六条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零八条工作保障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公司预算。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该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聘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该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6—第一百八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承办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承办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承办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除上述条款外(涉及序号调整的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7—议案四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董事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股东、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张久龙先生、余正军先生、刘毅先生、谭卫国先生、何腊元先生、朱繁荣先生、杨伯菊女士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8—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张久龙先生简历余正军先生简历刘毅先生简历谭卫国先生简历何腊元先生简历朱繁荣先生简历杨伯菊女士简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19—张久龙,男,董事候选人,48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曾任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深广合作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现任四川爱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余正军,男,董事候选人,5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安泰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安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毅,男,董事候选人,58岁,中共党员,汉族,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三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三台县水利电力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四川永安水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规划计划部部长,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能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四川能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谭卫国,男,董事候选人,45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水电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何腊元,男,董事候选人,42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曾任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自贸区爱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1—朱繁荣,男,董事候选人,43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曾任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长、非公企业党建科科长、公务员科科长、干部二科科长、部务委员,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伯菊,女,董事候选人,40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企业管理部部长,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经理,电力事业部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2—议案五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董事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李光金先生、张亚光先生、唐海涛先生、杨记军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3—附件:李光金先生简历张亚光先生简历唐海涛先生简历杨记军先生简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4—李光金,男,独立董事候选人,57岁,汉族,民革,博士,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曾任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工程系科研秘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副系主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

    目前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已于200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8年9月11日起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海涛,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2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四川外国语大学讲师、副教授。

    目前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从事法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已于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7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亚光,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4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5—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分会委员、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副秘书长、欧洲经济思想史学会会员,已于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7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记军,男,独立董事候选人,46岁,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投资协会PPP专家库成员、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管理顾问专家成员,现任全国高校智能财会联盟理事、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于2021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6—议案六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监事会换届选举程序、监事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股东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苏睿先生、文汇锋先生、杨晓玲女士符合监事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7—附件:苏睿先生简历文汇锋先生简历杨晓玲女士简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8—苏睿,男,非职工监事候选人,46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曾任武胜县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主任,武胜县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广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文汇锋,男,非职工监事候选人,58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水电顾问公司成都勘测设计院规划处,水电工程项目工程师,四川川投电力开发公司项目工程师,四川川投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支委﹑董事﹑工会主席。

    杨晓玲,女,非职工监事候选人,51岁,汉族,大学,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华蓥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资产部副部长、财务资产部部长,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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