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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尔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日期:2024-05-12 16:23:01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68980) 用户喜爱度:等级973 本文被分享:997次 互动意愿(强)

    莱尔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683证券简称:莱尔科技公告编号:2024-037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3.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5.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31号)。

    6.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3号)。

    7. 2023年7月11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披露了《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8. 2023年8月17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9. 2023年9月12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至2023年半年度,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及相关文件。

    10. 2024年4月26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并披露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11.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12. 现考虑近期宏观环境和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结合当前行业变化情况、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13.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14.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16.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后续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融资方式,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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