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2. 作》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个人简历进行了审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表审查。
3. 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邓玲玲女士、李娟女士、陈少华先生、庞学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行使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
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邓玲玲女士、李娟女士、陈少华先。
5. 生、庞学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司飞先生、袁天荣女士、姚颐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
6. 为上述人员具备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7.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司飞先生、袁天荣女士、姚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成员:黄昭玮、袁天荣、李先旺二〇二四年。
8. 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