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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达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日期:2024-05-12 15:45:50 来源:公司公告 作者:分析师(No.06255) 用户喜爱度:等级978 本文被分享:994次 互动意愿(强)

    海达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1证券代码:300320证券简称:海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20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030,854.7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5.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1,234,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7.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8.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日。

    9.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0. 五、权益分派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11.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585号公司证券办公室咨询联系人:胡蕴新周萍虹咨询电话:0510-86900687传真电话:0510-86221558特此公告。

    12.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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